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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與教育署2002年5月2日會談紀錄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與教育署,於五月二日,就本年度資助小學縮班超額教師職業保障問題,舉行會談,達成一系列協議。教育署同意於會談結束後,由教協會根據此次會議實況,執筆寫成紀錄,送交教育署審閱,然後以新聞公布形式公開發表,俾各資助小學有所遵從辦理;新聞公布發表後又送交教育署備案。
過去二十七年,教協會與教育署每年都就此問題舉行會談。希望透過雙方的努力和合作,盡快將全部縮班超額教師安排轉校繼續任教。
教育署與教協會都認為:根據人口統計數字及人口遷往新發展地區,所以不少地區將仍有縮班現象。此種情況今後將會存在,所以,在可預見的將來,教育署會繼續為資助小學縮班超額教師提供職業輔導服務,並與教協會就有關問題進行協商。
在會談中,檢討了過去多年來安排縮班超額教師調校時所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雙方一致認為:在各方面的合作和努力下,這些困難和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雙方並同意:如今後遭遇到新的困難和問題,雙方將會隨時協商解決。
在考慮誰是超額教師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A)甲類教師
- 臨時聘用非合格教師而在二OO一至二OO二年度正在接受在職教師訓練者。
- 臨時教師,不論其是否合格或非合格教師。 在考慮裁減任何乙類教師前,甲類教師不論其在該校任職年期之長短或該校是否有超額教師出現,均須離校。
(B)乙類教師
- 合格教師;
- 獲得檢定教師資格之文憑教師;
- 非臨時聘用之非合格教師。
除非在聘任時另有聲明,乙類教師必須依照「最遲來,最先走」原則對待,不得有所偏袒或任何優待,
教師在該校全部服務年資(任職為合格或非臨時聘用之非合格教師之年資)必須計算在內。
關於如何根據「遲來先走」的原則,去評定教師的去留,
雙方達成了下列的協議:
- 同一學校的上下午班,如向教育署註冊為一單位者,應作為一個單位;在考慮超額教師問題時,上下午校教師亦須一併計算。如向教署註冊為兩單位者,應作為兩個單位,上下午兩校教師則須分別計算。評定教師的去留及主任的回升或回降,均以此為準。
- 同屬一辦學團體的多間學校,每校應作為一個單位,根據「遲來先走」原則評定去留。在計算服務年資時,若教師曾在此多間學校經由該辦學團體安排調動,而未終止過服務者,則其服務年資應以其在此辦學團體所屬多間學校的總服務年資計算。
- 縮班學校,如超額教席為兼任者,則該校如有兼任教師,不論是否「最遲來」亦需先離校。
- 如超額教席包括全職教席及兼任教席,則分別排列兩類教師的年資以「遲來先走」原則定去留。
- 如超額教席為兼任者,而該校並無兼任教師,最遲來之全職教師將為超額教師,該教師可選擇由教署安排的全職就業輔導,轉往他校,或放棄部分教席,以兼任教師身份留任原校。選擇後者的教師將不會獲得就業輔導。
- 持有「非標準學歷」的臨時教師,於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轉任實職,在執行「最遲來,最先走」原則以決定超額教師時,其服務年資應以轉任為實職的那日起計。
- 所有超額教師均須恪守「遲來先走」的原則評定去留。除非特殊情況,如現任專科教師(音樂、體育等,以現行時間表為準)或採用全校參與模式推行融合教育的資源教師、或擔任小學加強輔導教學計劃的教師,或圖書館主任,又或該教師協助統籌各項教育新措施的工作(例如資訊科技教育),而為學校所必須保留者,或不受「遲來先走」
的限制,校方須將詳情呈報,經教署批准方可。
- 超額小學學位教師的調校安排須按「遲來先走」原則
(i)小學學位教師在超額教師問題上與文憑教師職系對等職級的教師一起考慮,即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應與文憑教師一起考慮,而小學學位教師(PSM)則與助理教席一起考慮。
(ii)教育署學位安排及支援小組會盡可能安排超額的小學學位教師到有學位教師空缺的學校面試,由學校決定聘用該等教師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或文憑教師(CM)。
- 校長、12班或以上的副校長及主任,或已回降的主任,按次序引用「遲來先走」原則。
- 校長、12班或以上的副校長及主任(包括PSM及AM),在原校不會因縮班而影響其薪級。
- 辦學團體經辦的唯一學校,(i)當中有數名主任因縮班而影響主任名額,即小學學位教師(PSM)及助理教席(AM)須一併考慮,並按教育署批准其升為主任日期的先後而決定回降的先後,即依「最後升為主任者,最先降級」原則辦理;倘批准日期相同,則以其於該校的服務年資長短為準;倘各項條件均相同者,則由校董會決定。(ii)其後,倘該校有主任空缺出現,主任的回升亦依「遲降先升」的原則處理。(iii)六班或以上的學校,根據教育署行政通告第36/2001號而獲增設的一名助理教席(或小學學位教師)之英文科主任級教席,只會在來年可開設的班級減至少於六班時,該英文科主任級教師才會成為超額教師,並按「遲升先降」的原則,降為文憑教師/助理小學學位教師。且上述英文科主任級教師可在學校出現六班時最先復職,不須按「遲降先升」原則處理。
(iv)縮班學校而班數仍有六班或以上,受影響學校須將主任降級,如校內沒有其他合資格的主任人選擔任上述新增設的英文科主任級教席,該名現任的新增英文科主任不受「遲升先降」原則影響。
- 辦學團體屬下超過一間學校,如有主任受到縮班影響,須將此超額主任調往填補其屬下有主任空缺之學校。如有充分理由以某學校超額的主任級教師職位及/或校長級職位抵銷轄下另一所學校的同一實缺職位,校方須逐次記錄就此「抵銷」安排的詳細理據。
- 如該校只剩下已回降的主任及實缺的主任,縮班時,先在已回降的主任中按「先降先走」的原則決定去留;然後再在實缺的主任中按「遲升先走」的原則決定去留。
- 當超額主任安排往其他學校擔任文憑教師職位,在計算薪酬時,獲准作出選擇: (i)
將以往助理教席及文憑教師的教學年資一併計算作增薪點。但日後如獲委任助理教席職位,
將以助理教席薪級的第一點支薪。或 (ii)只以過往擔任文憑教師的教學經驗計薪,而保留以往擔任助理教席的教學年資,以待日後再獲委任助理教席時,可藉此獲得增薪點。
- 除校長外,12班或以上的副校長是最後一位因縮班影響而需離校者。
- 縮班學校如有多人同為最遲來的教師(即聘任時間相同),而只需其中的一部分調校,則以往任何一年曾為縮班超額教師,並由職業輔導組安排調入該校者,應最遲走。該等教師應以書面向校方報告曾因縮班調校的年份,並將副本送教育署審核。倘各條件均相同者,應由校董會決定。
- 同屬一辦學團體多間學校同時出現縮班教師及空缺,該團體須根據縮班教師的服務年資及工作分配需要,自行安排全部超額教師調校,倘空缺未足以作全部安排,則應根據教師在該主辦團體屬下學校之服務年資(必須為連續無間者),及空缺所必需之科任教師,而決定超額教師去留之先後,尚未安排調校的縮班超額教師,可交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協助轉往他校。(如主辦團體認為不能遵照上述之原則進行者,則須將該團體學校之所有超額教師及空缺,交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處理。)
- 超額教師在未成功獲就業協助得到新教席前,而其原校突有空缺出現,則「最先來」之超額教師應獲准留校,以填補該空缺。
- 新學年於九月開課後,如因學生人數減少,需要調整開班數目時,受影響的超額教師將可繼續在原校留任。但若在學年中因教師離職而產生空缺時,必須由該等超額教師正式填補空缺,倘學年中並無教師流失,則上述的超額教師可以繼續在原校服務,直至學年結束為止。
關於安排縮班超額教師調校的具體步驟和方法,雙方達成下列議:
- 因縮班而須調校的教師,不作解僱,教育署擬訂統一的信件樣本,由校方據此致函教師,通知其因縮班而未能續約,但將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為其安排調校,函件副本須呈交教育署備案。
- 教育署接獲校方呈報,即致函通知教師前往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登記,凡五月二十四日仍未收到教育署通知者,務須盡速與教協會權益及投訴部聯絡。
- 學位安排及支援組辦公地點: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2樓3208A室。登記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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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學校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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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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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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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島、離島、
葵青及西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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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8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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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a.m.至12:45p.m.及
2:15p.m.至4:45p.m.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2樓3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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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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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9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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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北區及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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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30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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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屯門及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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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31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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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署通知教師前往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登記的函件中,分別註明接見該教師辦理登記的時間和日期,教師務須依時前往,如因特別事故未能依時前往者,務須事先與該組聯絡,(電話:李美歡小姐
21265291,梁家材先生 21265293)另約日期及時間,否則不再予以受理。
- 登記表上除履歷外,尚須填寫目前任教學校區域 (分香港、九龍、新界東、新界西四區)等,以便在可能範圍內盡力予以照顧。登記表填妥後,須影印副本一份,正本及該份副本於往教育署登記時,交學位安排及支援組。
- 每一空缺,學位安排及支援組在可能範圍內介紹三名縮超額教師前往與校方會見,如校方不錄用,須向教育署書面解釋其理由,未獲填補的空缺仍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介紹其他教師前往會見,直至被填補為止,未獲錄用的教師則仍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繼續介紹前往其他學校會見,直至被錄用為止,除非經教協會與教署一致認為該教師採取不合作態度。
- 如教師於約定會見時間缺席而無合理解釋,或經校方錄用而自行拒絕接受職位,則不再為其安排調校。
- 備有實缺的學校,如未經學位安排及支援組介紹而自行聘用教師,必須事先經教育署批准。
- 教師前往會見時,如有校方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條件,應立即向教協會或教育署投訴。
- 縮班超額教師切勿自動辭職,否則將不會為其安排調校。
- 縮班超額教師,凡由學位安排及支援組安排調校繼續任教者,如其職級無變動則其年資及薪金決不會有任何損失。
- 教師經學校聘用後,應積極履行合約,依期往學校任教。任何毀約的行為,均會嚴重妨礙學校校務的正常運作及有損教師的專業精神。
- 為使本年之職業輔導工作能順利及迅速完成起見,務請各教師在各方面盡量合作。
- 如教師被安排五次面見後仍未找到教席,教協將協同了解原因,並協助個案之進行。
關於教協會與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的聯絡與合作,雙方達成下列協議:
- 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的超額教師就業輔導服務成員由高級教育主任李志昌先生,教育主任李美歡小姐、梁家材先生三人組成。並由首席教育主任(新界)李煜輝先生監督該組工作。教育署亦會就「遲來先走」原則徵詢勞工處意見。有關安排縮班超額教師調校事宜,教協會與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直接聯絡,共同商討解決一切可能遭遇的具體問題。如有原則性問題或對該組的投訴,教協會可與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發展)接觸。
- 學位安排及支援組會作出工作報告,彙報工作進展及情況,副本送交教協會以作參考。
- 教協會與教育署都給予學位安排及支援組全力的支持,並熱切希望該組能順利完成其任務。
- 教協會與教育署將保持密切聯絡,繼續商討解決未來的資助小學縮班與教師職業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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