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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 問卷調查分析 新聞稿 2003年10月2日 鑑於教育統籌局重新檢討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的評審標準,並提出了一些修訂建議,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向幼稚園校長進行問卷調查,了解業界的反應,發現大部份幼兒教育機構對教統局的建議持反對意見及強烈不滿,認為會嚴重影響幼兒教育機構的辦學及經營條件,對入學幼童人口趨降,收生嚴重不足的老區幼稚園雪上加霜,勢將加速倒閉。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在回收的七十間幼兒教育機構中,以非牟利幼稚園佔大多數,而且有超過七成目前仍獲批准發還租金。就教統局的建議,調查結果反映: 一. 有六成表示不贊同採用幼稚園資助計劃的學費額分界點,即反對以半日制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學費的1.5倍作分界點;並有近五成認為對高於學費額分界點的幼稚園,政府只給予兩年時間調整學費是不足夠的; 教協會認為,面對學童人口下降,若教統局仍著眼於成本效益,過份強調校舍使用率和人均租金成本,作為評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畫,將會扼殺幼稚園的生存空間,導致老區收生不足的幼稚園加速結業。這些辦學悠久的幼稚園,具備優良的教育質素和傳統,過去亦曾接受當局嚴格的評審,完全符合經營、課程、校舍的水準,亦絕對遵守法例規管下的營辦條件和要求,才能獲發還租金,所以新增的評審準則若非關乎質素保證,則會被視為變相殺校,成為迫令幼稚園倒閉的工具,明顯有欠公允。 由於教統局就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畫評審準則的新修訂建議普遍不獲業界的支持,教協會希望當局能夠尊重業界的意見,作出合理的調整,特別是以校舍使用率決定獲發還的租金額甚具爭議,業界認為當使用率高於50%應獲全數發還,低於50%可獲半數發還,尚可接受,否則幼稚園受到租金津貼下調的威脅,會嚴重影響經營條件和生存空間。 此外,教協會亦希望教統局能體恤業界當前的經營困境,在提供優質幼兒教育服務為前提下,批准幼稚園申請改動校舍空置的課室用途,以配合幼童學習的需要,擴闊活動空間、增闢為圖書室或者資源中心等,加強教學設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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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 調查結果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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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方法:將問卷傳真至幼兒教育機構,請校長填交。 回 收:全部有70間學校交回問卷。 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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