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

問卷調查分析

新聞稿 2003年10月2日

  鑑於教育統籌局重新檢討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的評審標準,並提出了一些修訂建議,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向幼稚園校長進行問卷調查,了解業界的反應,發現大部份幼兒教育機構對教統局的建議持反對意見及強烈不滿,認為會嚴重影響幼兒教育機構的辦學及經營條件,對入學幼童人口趨降,收生嚴重不足的老區幼稚園雪上加霜,勢將加速倒閉。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在回收的七十間幼兒教育機構中,以非牟利幼稚園佔大多數,而且有超過七成目前仍獲批准發還租金。就教統局的建議,調查結果反映:

一. 有六成表示不贊同採用幼稚園資助計劃的學費額分界點,即反對以半日制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學費的1.5倍作分界點;並有近五成認為對高於學費額分界點的幼稚園,政府只給予兩年時間調整學費是不足夠的;

二. 超過七成不贊同設定租金分界點,若學生每年的平均租金成本高於所屬組別的租金額分界點時,將不獲發租金;並有超過八成認為,獲發還的租金額以幼稚園的校舍使用率決定,使用率高於65%獲全數發還,低於65%獲半數發還的建議是不合理的;

三. 超過六成不贊同新措施可在05-06學年開始實施。

  教協會認為,面對學童人口下降,若教統局仍著眼於成本效益,過份強調校舍使用率和人均租金成本,作為評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畫,將會扼殺幼稚園的生存空間,導致老區收生不足的幼稚園加速結業。這些辦學悠久的幼稚園,具備優良的教育質素和傳統,過去亦曾接受當局嚴格的評審,完全符合經營、課程、校舍的水準,亦絕對遵守法例規管下的營辦條件和要求,才能獲發還租金,所以新增的評審準則若非關乎質素保證,則會被視為變相殺校,成為迫令幼稚園倒閉的工具,明顯有欠公允。

  由於教統局就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畫評審準則的新修訂建議普遍不獲業界的支持,教協會希望當局能夠尊重業界的意見,作出合理的調整,特別是以校舍使用率決定獲發還的租金額甚具爭議,業界認為當使用率高於50%應獲全數發還,低於50%可獲半數發還,尚可接受,否則幼稚園受到租金津貼下調的威脅,會嚴重影響經營條件和生存空間。

  此外,教協會亦希望教統局能體恤業界當前的經營困境,在提供優質幼兒教育服務為前提下,批准幼稚園申請改動校舍空置的課室用途,以配合幼童學習的需要,擴闊活動空間、增闢為圖書室或者資源中心等,加強教學設施。

(完)

 

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

調查結果統計


調查目的:
鑑於教育統籌局重新審訂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的評審標準,並提出了一些修訂建議。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希望透過校長問卷調查,了解業界對建議的看法,及會否影響辦學及經營條件等,所以請幼兒教育機構校長,幫忙填回問卷,以便收集業內意見後,向政府回應及建議修改。

調查方法:將問卷傳真至幼兒教育機構,請校長填交。

回  收:全部有70間學校交回問卷。

統計數據:

  1. 學校資料:
  2. 幼稚園

    55()

    78.6 (%)

    幼兒中心

    12

    18.3

    育嬰園

    1

    1.4


    非牟利

    35()

    50 (%)

    獨立私營

    0

    0

    有接受政府局部資助

    3

    4.3

    完全沒有政府資助

    0

    0

    沒有回答

    20

    28.6


  3. 有否接受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
  4. 目前仍獲批准發還租金

    50()

    71.4 (%)

    以前曾獲發還租金,但現已停止發還

    2

    2.9

    沒有接受租金發還計劃

    18

    25.7


  5. 是否贊同教統局建議採用幼稚園資助計劃的學費額分界點,即半日制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學費的1.5倍?
  6. 非常贊同

    2()

    2.9 (%)

    贊同

    8

    11.4

    中立

    17

    24.3

    不贊同

    22

    31.4

    極不贊同

    20

    28.6


  7. 對高於學費額分界點的幼稚園,政府建議給予兩年時間調整學費是否合理?
  8. 非常合理

    1()

    1.4 (%)

    合理

    18

    25.7

    中立

    15

    21.4

    不合理

    15

    21.4

    極不合理

    18

    25.7


  9. 是否贊同教統局建議設定租金分界點,若學生每年的平均租金成本高於所屬組別的租金額分界點時,將不獲發租金?
  10. 非常贊同

    1()

    1.4 (%)

    贊同

    8

    11.4

    中立

    8

    11.4

    不贊同

    21

    30

    極不贊同

    31

    44.3


  11. 政府建議獲發還的租金額將以幼稚園的校舍使用率決定,使用率高於65%獲全數發還,低於65%獲半數發還,此建議是否合理?
  12. 非常合理

    1()

    1.4 (%)

    合理

    5

    7.1

    中立

    5

    7.1

    不合理

    24

    34.3

    極不合理

    34

    48.6


  13. 是否贊同新措施可在05-06學年開始實施?
  14. 非常贊同

    2()

    2.9 (%)

    贊同

    8

    11.4

    中立

    12

    17.1

    不贊同

    16

    22.9

    極不贊同

    29

    41.4


  15. 政府的建議對幼稚園有何影響?請提出可修訂的建議或其他意見。
  • 收生不足,沒有空間加費。政府想殺幼稚園,縮減開支
  • 影響幼稚園營運及質素,迫使更多小型的、收生有困難的、開辦年資久之幼稚園倒閉,幼稚園必增加學費
  • 當此出生率低,教統局再加強推出有關建議對幼稚園營運將雪上加霜。
  • 增加營運成本,對有志於維持優質幼教服務的幼稚園在財政、行政及競爭上造成莫大壓力
  • 發還租金照舊,否則會令更多幼稚園結業
  • 此建議對非牟利幼稚園極不利,一般幼稚園的經常支出以教師薪酬佔最大比例,私校能因應營利需要,調低教師薪酬以保証財政收支;若非牟利幼稚園因承擔老師的合理工資而形成財政支出龐大,現再加上租金津貼的縮減,雪上加霜,經營困難,此計劃將使非牟利幼稚園結東的機會大增,長遠來說,對幼教界會造成惡性循環,牟利私校林立,非牟利學校漸減,影響深遠。
  • 對老化區絕對不公平,應按各實際情況而訂標準
  • 扼殺了優質辦學但處於老區的幼稚園生存空間
  • 政府此舉完全沒有理會一些人口老化的舊型屋h或地區之幼稚園的死活,此謂殺校!扼殺一些雖然學生少,但質素好的幼稚園之生存空間。政府應收回建議,好讓市場自然調節,不想辦下去的,自然會自動退出
  • 以校舍使用率(收生率)作租金發還之標準不合理
  • 取消以校舍使用率評審發還租金的條件。
  • 校舍使用率建議調低至55%獲全數發還,45%以下獲半數發還。
  • 希望教統局有更多時間去諮詢學校及修改資助的方法,例如使用率高於40%獲全數發還,低於40%獲半數發還
  • 建議使用率50%仍可獲全數資助,低於50%獲半數發還租金
  • 以高於65%使用率才獲全數資助更不合理,因年資久之幼稚園容額計算與新辦校對比計算欠公允,應重新一律按面積計算容額。
  • 新舊開辦容額計算欠公允
  • 現就讀適齡兒童少,大多數校舍使用率都不會高於65%,租金肯定不會全數發還,加深業界經營困難,製造失業率高
  • 既然局方提倡優質教育(師生比例1:15),故局方應向舊式園舍重新量度學生及教職員活動面積,並按新容額再評估該校租金津貼
  • 教育應以質素為重,以裨益學生為終極目標,而不應單以成本效益為主導。近年出生率下降,是社會及經濟問題衍生的自然現象。政府理應大力協助及支持各辦學機構克服困難,致力達致優質教育水平,使兒童受惠。同時,有關當局有責任支持教育質素高的學校,例如:透過提供額外資源或越區調遷,協助此類學校過渡這段艱難時期
  • 近年本港出生率下降,每所幼稚園都收生不足,要達致65%使用率都是整體面臨的壓力,政府應伸出援手,勿使業界百上加斤
  • 加速名校發展,家長的學費會增加,幼稚園傾向貴族化,不能普及,相對倒退
  • 對開辦十年或以上的學校不公平,建議改善兒童的使用空間以配合活動學習的實際需要,將剩餘的課室改為主題/專題活動室
  • 如果政府只以學生人數、校舍使用率及租金分界點作為評估標準,會令很多有質素的幼稚園加快結束;其實在決定某幼稚園是否可取得租金資助時,可考慮其辦學質素和理念,環境因素,學校類別(如屋苑與私人樓宇的租金分別),希望能使評審更公平
  • 這對老區收生不足的幼稚園會很快給淘汰,教師同業會大量面臨失業危機
  • 政府現行的措施是汰弱留強,加上減租金資助計劃實是雪上加霜。政府應將使用率降至55%較為合理
  • 對育嬰園影響甚大,尤其資助計劃及租金分界點,使我們沒有生存空間
  • 政府縮減對幼稚園資助,加速幼稚園的滅亡,在出生率持續下降的形勢下,政府不加以援手,幼稚園將趨向成為稀有的行,家長難以選擇適合的幼稚園給子女入讀
  • 可根據現時教統局的視學慣例,對非牟利幼稚園評估同時,可決定該幼稚園能否獲得部份津貼費用,此舉能保證教統局所支援的是優質的幼教機構,避免濫用經費,又幫助優質學校的生存空間
  • 如以此方式收緊租金發還,令學校結束,製造更多失業者,令剛培訓出來的幼師無教職
  • 將學生個人活動空間比例增加一倍,以利進行小組教學及減低傳染病擴散
  • 辦學團體能負擔虧蝕差額,政府應繼續支持
回 上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