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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 清 啟 事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於三月十二日就「大企業以色情資訊推廣業務有損企業形象」一事召開記者招待會後,《蘋果日報》所作報道內容有些失誤,原文為「……另一名成員蔡普標(按:應為蔡業標)表示,已跟全港的家長教師會聯會開會,家長們一致認為大企業有其社會責任,不應在色情事業上推波助瀾。……」,查蔡業標先生在會上只曾說過曾在電話詢問過其中8個地區的家長教師會聯會代表的意見,從沒說過我們曾與全港各區家長教師會的代表開會,我們在派發予傳媒的新聞稿亦清楚說明「『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除了對大企業不理形象涉足於色情資訊中感到婉惜之外,亦主動去了解由主責培育青少年人健康成長的家長、教師所組成,全港十多個地區的家長教師聯會主要負責人對這些社會現象的意見,在三月上旬,我們聯絡了他們後,總結各聯會負責人的意見……」;故此,「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已於三月十九日去信該報要求刊登澄清啟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