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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立即釋放昂山素姬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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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協會要求立即釋放昂山素姬! (原刊於2008年6月16日出版的第542期《教協報》) |
| 新聞稿及請願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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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協會員: 要求立即釋放昂山素姬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得悉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的5年軟禁期已於5月24日屆滿,她的律師表示,根據緬甸的國家保護法,軍政府已無權再延長軟禁令,必須無條件釋放她。可是至今昂山素姬仍未獲得完全的人身自由。 本會認為緬甸軍政府當局此舉是違背法治精神,罔顧誠信;更認為民主人權是沒有國界的普世價值,是現代世界文明的重要元素,凡崇尚文明的人類皆有義務捍衛之。因此本會要求緬甸政府立刻釋放昂山素姬,並且和緬甸所有的政治力量進行真正的對話,還給緬甸人民決定前途的權利。 為促請緬甸政府釋放昂山素姬,教協理事會將於5月29日前往緬甸領事館遞交請願信,並誠邀會員屆時到場支持,行動詳情如下: 日期: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 遊行前住緬甸領事館(香港灣仔新鴻基中心24樓2436室)遞交請願信。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780-7337與教協會秘書部職員蔡偉忠/陳天俊聯絡。 張文光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