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13年3月20日
去年7月17日,教協會向申訴專員投訴教育局,就著國民教育中心及國民教育服務中心的營辦權事宜上,或有處理失當。申訴專員於本年1月15日回覆本會,認為「這宗投訴部分成立。」
教育局於2010年12月就國民教育中心的營辦權公開邀請意向書,卻直至2012年仍未把該決定付諸實質行動,申訴專員認為,「其進程委實緩慢,不符公眾期望。」另一方面,教育局只在其網頁上刊登公開邀請意向書,並無仿傚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透過報章小廣告刊登「告示」的做法,以及教育局並無在「告示」內提及,獲選團體除可獲配以校舍作國民教育用途外,還可向該局申請贊助舉辦相關活動,申訴專員認為,教育局「有失當之處。」
面對申訴專員已發出兩個月的評論,教育局至今未有作出任何公開回應,而吳克儉局長於3月18日回答傳媒有關「國民教育中心」的提問時,刻意迴避申訴專員曾對教育局提出的批評,教協會對此表示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