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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2年度
理事會與監事會選舉投票規則及須知

引言

 按本會章程規定,理事會及監事選舉,每兩年由全體有表決權的會員,以一人一票及不記名投票方式選出。2010-2012年度理事會及監事選舉,將於2010年3月5日至同年3月26日舉行,請您積極參與投票。

(一) 投票期(3月5日-3月26日)

 所有選票於2010年3月3日寄出。投票期由2010年3月5日至同年3月26日,會員必須於投票期內進行投票,逾期寄交的選票將一律作廢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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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票人資格
  1. 本屆選舉委員會決議,享有2010-2012年度理事會、監事選舉的參選、提名及投票權的會員資格,乃按照2010年2月7日會籍資料為準。
  2. 按職工會條例規定,退休會員不得作為有表決權會員。因此,本會榮譽會員不享有是次選舉的投票權,但享有參選和提名權。
  3. 本文各項所述「會員」者,均指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有表決權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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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票方法

選票所屬會員必須親自行使其投票權,不得授權他人代行。詳情如下:

(1) 每一位會員獲分發一套選票

  1. 驗票專用封套一個(封套背面印有選票所屬會員的姓名、會員證號碼等資料;此封套亦是郵寄選票的回郵封)。
  2. 驗票專用封套內附理事會、監事選舉選票一張。

(2) 已填寫選票必須放入驗票專用封套內

  1. 驗票專用封套與選票是不可分離的。已填妥的選票,必須放入印有投票人姓名的驗票專用封套內方為有效,並妥為封口(請用膠水,勿用釘書釘)。
  2. 每一個驗票專用封套只可放入所屬投票人所投的一張選票。

(3) 必須在驗票專用封套上的指定位置簽署
  投票人必須在驗票專用封套指定的位置上簽署,方為有效。選舉仍是採用不記名方式投票,在封套上簽署只為核驗選票由所屬會員所投。本會點票時,封套與選票將會分開處理。

(4) 不得在選票上署名
 投票人切勿在選票正面或背面簽名、寫上文字或蓋章 (選票上有簽署,即為廢票),以符合不記名投票原則。

(5) 小心填寫選票
本屆選舉與上屆相同,以電腦進行點票,請投票人切勿塗污、刪改或損毀選票,以符合電腦處理的規格。

(6) 備用選票

  1. 為方便學校單位內有會員不慎錯填或損毀選票,本會已寄給學校單位代表一至兩張備用選票(並無驗票專用封套包裹),供必要時使用。
  2. 校長及大專院校會員如需索取備用選票,可向本會提出。
  3. 備用選票與原選票具同等效用,兩者採用相同的開票及點票程序,備用選票亦不會顯示投票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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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選票分發方式

 本次理事會、監事選舉的選票以郵遞方式分發予會員。

(1) 學校單位會員

  1. 學校單位指中學、小學、幼稚園、幼兒中心、特殊學校、教育局等各類單位。
  2. 本會按單位地址,將同一單位會員的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寄給會員代表或臨時代表收取。
  3. 會員代表收到選舉文件後,請盡速將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按其背面標示的選票所屬會員,妥為分發,並請提醒各會員回收選票的日期(最好在分發選票後的幾天內);代表分發選票時,可利用本會附寄的《收發選票紀錄表》會員名單作記錄。
  4. 處理未能分發的選票:請代表在該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上指定位置,寫上退回選票原因(如:複修、離校),盡速退回本會,以便本會及早轉寄予有關會員。

(2)校長及大專院校會員
 本會按單位地址,直接將校長及大專院校會員的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寄給會員本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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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選票回收方式

 投票人須於截止投票日期前交回選票。請在投遞選票前,確保驗票專用封套已按下列程序處理:

  1. 將已填妥的選票放入驗票專用封套內;
  2. 在驗票專用封套指定位置簽署;
  3. 用膠水將驗票專用封套封口。

(1) 郵寄選票

1. 學校單位會員及大專院校會員

  1. 集合寄回選票:會員代表收集單位內會員的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放入本會的選舉專用大回郵信封內,於截止投票日期前寄回本會(以郵戳日期為憑)。
  2. 員亦可自行將選票(放入驗票專用封套內)寄回本會。

單位會員請盡量選擇將選票交予代表集合寄回:
使用大回郵信封寄回選票,更能保障會員的個人私隱,又可節省會方的郵費開支,亦可省卻會員投寄的工夫。

2. 校長會員

校長會員填妥選票後,將選票放入驗票專用封套內,封口後投寄便可。

驗票專用封套是一個由本會支付郵費的回郵信封。倘會員想進一步支持會務,節省會方的郵費開支,亦保障會員的個人私隱,歡迎會員自行在驗票專用封套外加一個信封,寫上本會地址(九龍旺角彌敦道618號好望角大廈8樓),貼足郵資,寄回本會。

郵遞選票以郵戳2010年3月26日或之前的日期方為有效。請預留郵遞時間。

 

(2) 到會所遞交選票

會員可於2010年3月26日晚上10時前親自或委託他人,將選票投入設於本會九龍會所或銅鑼灣服務中心大堂的選票專用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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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補發選票

 倘會員未能收到選票,或驗票專用封套有損毀,可於投票期內向本會申請補發選票(連驗票專用封套)。每一會員只限申請補發選票一次,並須簽署一份同意書,承諾放棄前一張經本會寄給會員的原選票,其投票亦以補發的一票為準。申請途徑:

(1) 會員本人親自申請及到會所領取補發選票
 會員本人必須出示有效會員證,簽署《補發選票申請書》一份,便可即時獲補發一個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

(2) 授權單位代表申請及到會所領取補發選票

  1. 會員可授權單位代表申請,惟會員必須親自簽署《申請補發選票授權書》(可來電本會索取)。
  2. 單位代表持已填妥及已由申請人簽署的《授權書》,到本會領取補發選票連驗票專用封套。
  3. 單位代表領取補發選票後,按驗票專用封套(內附選票)上的會員姓名,盡速分發選票。

(3) 申請以郵遞方式領取補發選票

  1. 會員本人或獲授權的單位代表預先來電本會登記申請補發選票(電話:2780 7337),本會隨即傳真一份《補發選票申請書》或《申請補發選票授權書》予申請者。
  2. 會員或獲授權單位代表填妥及簽署有關表格後,把表格傳真到本會(傳真:2770 2209)。
  3. 本會須一至兩個工作天內核證資料,隨即將補發的選票(連驗票專用封套)寄給申請會員。
  4. 郵遞選票需時,以郵遞方式申請補發選票的會員,須預留足夠的郵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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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開票及點票

 本屆理事會與監事選舉,定於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本會九龍會所開票及點票,直至產生選舉結果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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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查核投票記錄

 由2010年4月1日至4月26日期間,本會在兩個會所公布本次選舉已投票會員的會員證號碼,供會員查核其本人的投票記錄。由2010年4月1日起,會員亦可致電本會查詢(電話:2780 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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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選舉委員會的委任及權力
  1. 由理事會及監事會按本會章程委任獨立的選舉委員會,負責一切有關理事會與監事的選舉事宜。
  2. 本《投票規則及須知》以本會章程為準。凡未有訂明於本規則內的一切有關是次選舉事宜,概由選舉委員會解釋及決定。
  3. 有關理事會與監事選舉的查詢及投訴,請致電或來函選舉委員會(地址:九龍旺角彌敦道618號好望角大廈8樓,電話:27807337,傳真:27702209,電郵:feedback@hkpt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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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本會章程有關理事會及監事選舉的條文,請瀏覽本會網頁www.hkpt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