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監事選舉通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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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錯過提名期,積極參與理事會、監事選舉
請您參選或提名候選人參選
2012-2014年度理監事選舉 一月三日起接受提名

選舉提要選舉規則

 本屆理事會及監事會的任期快將屆滿,選舉委員會現進行新一屆理事會及監事改選工作。
 教協會是一個推動教育改革、提高專業、促進社會進步的教師工會。過去兩年,教育界仍然面對種種問題,本會全體理事、監事,與會員共同努力,致力提昇教育專業、維護同工權益。教協會未來的發展,仍須各同工攜手協力,凝聚群體的力量,繼續支持及參與。 選舉委員會誠意邀請您參加本屆理事會、監事選舉,成為本會管理架構的一份子,參與會務行政或監察工作,辦好會務,為同工出一分力。 您的參選,既是行使團體賦予個體的權利,亦是履行個體對團體的義務。

 請您把握參選的機會!

【選舉提要】

(一)擔任理事或監事的資格
2012年2月6日前繳付會費而成為合格會員者(包括榮譽會員),享有是次理事會、監事選舉的提名權及參選權。

(二)提名方法

  1. 理事會以「候選閣制」選舉方式產生。候選理事按照本會章程規定的組織系統,組成候選理事會,並須獲得不少於五十名合格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提名。
  2. 監事會以「候選人制」選舉方式產生。每位候選監事須由不少於五名合格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提名。
  3. 有意參選理事會或監事者,請於2012年1月3日至2月6日提名期內,到本會索取表格,並須填妥提名表及參選同意書,於2月6日晚上10時前送達本會。

(三)選舉方式及投票期

  1. 理事會及監事選舉由本會全體有表決權的會員以一人一票及不記名投票方式直接選出。
  2. 選舉投票期定於2012年3月2日至3月23日,會員(不包括榮譽會員)可親臨本會或以郵遞方式投票。

(四)候選人的宣傳

 選舉委員會出版中文、英文《選舉專輯》各一期,並將有關專輯內容上載教協網頁;候選人可提供其個人網址或電郵地址,連結在《選舉專輯》網頁內,讓會員直接向候選人諮詢。
委員會協助各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代寄競選單張及在兩個會所內代為播放多媒體競選訊息;候選人可依照選舉委員會指定的辦法作競選宣傳,惟競選開支不能超逾指定上限。

(五)提名資料冊

 有意參選的會員,請細閱提名資料冊內的《參選須知》及本會章程第八條理事會及第八條甲監事會的條文。會員可於提名期內本會的辦公時間,向本會綜合服務部職員索取提名資料冊。

【2012-2014年度理事會及監事選舉規則】

一 【一般規則】

1.1 2012-2014年度理事會及監事,將於2012年3月由全體有表決權的會員,以一人一票及不記名投票方式直接選出。根據本屆選舉委員會決議:
2012年2月6日前繳付會費而成為合格會員者,享有是次選舉的投票權(*不包括榮譽會員)、參選權和提名權。
(*按《職工會條例》規定,凡退休會員不得作為有表決權會員,但享有提名權和參選權。)
1.2 本屆理事會決議:第二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定於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30分在本會銅鑼灣服務中心舉行。選舉委員會將於大會上公布2012-2014年度理事會及 監事的選舉結果。

二 【候選理事會、候選監事提名】

2.1 候選理事、候選監事必須為合格會員(包括榮譽會員)。
2.2 理事會以「候選閣制」的選舉方式產生。候選理事須按章程第八條第二節甲項規定的理事會組織系統組成候選理事會,列明各職位候選人,由不少於五十名合格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提名。
2.3 監事會以「候選人制」的選舉方式產生。候選監事須由不少於五名合格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提名。
2.4 候選理事會、監事的提名期由2012年1月3日至2012年2月6日止。
2.5 提名表及候選人同意書等文件可於2012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到本會(九龍會所或銅鑼灣服務中心)索取;提名表必須連同候選人同意書,於2012年2月6日(星期一)晚上10時前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會(九龍會所或銅鑼灣服務中心)。
2.6 提名表及候選人同意書須經選舉委員會審核,方屬有效。
2.7 選舉委員會在2月27日出版的《教協報》公布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名單,於投票期前寄予全體有表決權的合格會員。
2.8 候選人須年滿18歲。
2.9 任何會員不得同時出任兩個或以上候選理事會為候選理事; 亦不得同時出任為候選理事及候選監事。
2.10 選舉委員會委員不得同時為候選理事或候選監事。
2.11 候選人不得自我提名,每位提名人最多可提名一個候選理事會及十九名候選監事。

三 【競選活動及規則】

3.1 候選理事會、候選監事可作競選宣傳,惟須按照選舉委員會規定的指引範圍內進行(見下文3.3至3.11項);並須注意選舉開支的上限(見下文3.2 項)。候選監事可作聯合競選活動。選舉委員會有權對候選人的宣傳項目內容進行審核,確保符合選舉原則。
3.2 選舉開支:各候選人參與選舉的開支,除由選舉委員會提供的宣傳服務外,均屬選舉開支。候選人不得接受他人代為支付任何與是次選舉有關的費用。選舉經費設有上限,每個候選理事會的開支上限為$25,000,每位候選監事的開支上限為$2,500,參與聯合競選的候選監事,開支上限為每人的開支上限總和。各項選舉開支的總和不得超逾上限,每個候選理事會及每位候選監事均須將其選舉開支向選舉委員會申報。
3.3 《選舉專輯》:附印於2月27日出版的第600期《教協報》,由選舉委員會提供指定面積及格式的篇幅,刊登由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提供的簡歷、近照及競選宣傳。
3.4 〝ELECTION SPECIAL〞(英文選舉專輯):於2月27日出版,由選舉委員會提供指定面積及格式的篇幅,刊登由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提供的近照、英文簡歷及競選宣傳,向不諳中文的會員宣傳。
3.5 《選舉專輯》網頁:選舉委員會將中、英文《選舉專輯》的內容,於3月2日起上載本會網頁,讓會員上網瀏覽。
3.6 候選人網頁/電郵:候選人可自行製作網頁作競選宣傳及可提供電子郵箱與會員對話。候選人將有關網址或電郵地址通知選舉委員會,委員會於2月15日至3月23日期間,把有關資料連結在本會《選舉專輯》的網頁內。
3.7 候選人的多媒體競選訊息:候選理事會/候選監事可自行設計及製作多媒體競選訊息,於2月6日前遞交選舉委員會,委員會在2月15日至3月23日期間,在本會兩個會所內的電視頻道播放。
● 候選理事會─多媒體訊息每次播放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
● 候選監事─多媒體訊息每次播放時間不能超過1分鐘
3.8 《選舉專輯》投映片:3月2日至3月23日,選舉委員會在本會兩個會所設置電腦,供會員瀏覽。
3.9 代寄競選刊物:選舉委員會協助分發由候選人自行印製、依照指定大小及重量的競選刊物。此等刊物隨2月27日出版的《教協報》或以獨立郵件寄予會員。
3.10 張貼/擺放競選單張:2月15日至3月23日期間,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可在本會兩個會所內,張貼指定面積的宣傳資料及擺放宣傳單張。
3.11 政綱諮詢會:倘是屆理事會選舉有兩個或以上候選理事會參選,選舉委員會將主辦「候選理事會及候選監事政綱諮詢會」。詳情於2月27日出版的第600期《教協報》公布。

四 【選舉委員會之委任及權力】

4.1 由理事會及監事會按本會章程委任獨立的選舉委員會,負責一切有關理事會及監事的選舉事宜。
4.2 本選舉規則以本會章程為準。凡未有訂明於本選舉規則內的一切有關是次選舉事宜,概由選舉委員會解釋及決定。
4.3 有關理事會、監事選舉的查詢或投訴,可來電或來函與選舉委員會聯絡(地址:九龍旺角彌敦道618號好望角大廈8樓,電話:27807337,傳真:27702209,電郵:feedback@hkptu.org)。

註:文內各項所述「會員」者,均指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員。本會章程有關理事會及監事選舉的條文,請瀏覽本會網頁。有意參選的會員,除須了解上述規則外,並須細閱連同提名表派發的《參選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