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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基準=懲罰+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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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教師簡介會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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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把語文基準比為專科,但有罰無獎,有辱無賞】 在4月29日第二場的語文基準簡布會上,教統局首席助理局長梁松泰一再強調,設立語文基準試並不是表示不信任教師,而是要提昇語文教師的專業地位。他以普通醫生和專科醫生為喻,要求語文教師要有專業能力,獲認可的語文專業資格,等同專業中的專科。 【全港老師都要重新考牌?】 但他這個類比是騙人的,第一,政府沒有要求全港醫生都做專科醫生,但為甚麼董建華在1997的施政報告中已說明全港教師都要考語文基準?第二,如果這個所謂專科醫生之喻可以成立,是否暗示甚他各科都要考其他各科的基準,重新考牌?物理科老師要考物理基準、常識科老師要考常識基準,德育科老師要考德育基準? 政府始終回應不到台下教師一連串的疑惑和憤懣: 【語文基準顧問質疑大學主科語文水平不全面】 負責釐定英文基準試的顧問,香港大學課程學系高級講師范里偉表示,對小學言,不是要求老師上堂用深句子,相反是要用適合的語言,有需要時可以用廣東話輔助,而要求所有英文科老師都考,是因為所要求的是一個最基本的能力,最低的可接受水平。他又表示,即使大學畢業,持有學士學位資歷的,也只能在閱讀和書寫方面及格,在發音方面會不及格,也不要以為教中小學所需要的基本語文平有很大差異,因此要求考同一份卷和達到一定水平。而梁松泰則再三補充,不是質疑教師水平不能教書,不是否定老師所具備的學歷和專業培訓,但語文科的地位很重要,所以有特別的要求,等如對專科醫生的要求一樣,不是質疑教師能力。 【陳洪:不要謊說老師支持基準測試】 教協總秘書陳洪在台下發言時,一針見血地數說政策的嚴重失誤:一.教育失效問題,與課程、學制、學生學習興趣等都有關,簡化為語文低落是不公道的;二.設立基準試要所有教師都考,是將應試文化壓力加諸在教師身上,是不可取的;三.老師已取得認可的執業資格,為甚麼還要再考牌?這是一種侮辱?四.當初政府提出設基準試時,受到教師一致的反對,現在行政指令加諸教師身上,又說獲得教師支持,但支持基準不等如支持基準試。 陳洪請在場的教師舉手表示,結果九成舉手反對基準試。他還繼續指出:五.政府現在的手段是迴避原則,只問技術,擺出勢在必行的姿態。教師不能接受政府一意孤行,但教師同意要持續教育,通過進修去提昇專業。六.不能接受這種帶有屈辱性的考試,要發展專科專業,應採鼓勵性的進修方式,類似小學學位教師。陳洪發言後,台下掌聲如雷,反應激烈。 梁松泰嘗試安撫教師情緒,說不是屈辱教師,不是把語文問題歸咎教師水平,但是語文老師的水平很重要因此需要設基準,(按:邏輯上,「因為重要就要考基準」是怎樣證立的呢?政府是否暗示凡重要的都要考基準呢?)梁先生指,因為不能各自定一套標準,所以需要評估工具。明白在職老師不想考試,也不想帶有壓迫性,所以接納考試以外,可以選擇培訓。基準只是公認的標準,讓大家都可以有認可的資格,不是壓迫。政府出錢出力,提供免費的考試或進修資助,對專業水準和教師形象有幫助,同工之間可以驕傲地表示已經達標,不是侮辱教師。 但無論怎樣解釋也好,現實的問題是考基準試會將老師分成五等級,要考到第三等級的才算達標,而基準又分幾張卷考,其中一張不達標都要重考該卷,三年都考不到,就要全部卷重考。而政策又規定,到2005年8月,只准達標的語文教師教授語文科。 【基準計劃含糊不清】 綜合來說,台下教師的疑問是,教師有權不考語文基準試,全部選擇進修,是不是保證一定可報讀?如果到2005年8月,仍然有教師未報考,又或者尚未達標,是不是都要被炒?現在的人事編制是固定的,如果到期限之後,學校沒有足夠達標的教師去教,怎辦?不達標的不能炒,又不可兼教,由誰去教?尤其是小學很多非專任的教師兼教語文,將來怎樣編時間表和教節?還有更嚴重的問題是,政策所帶來的標籤效應,別的行業沒有再考牌的問題,但學生語文水平下降,卻說成是與老師語文水平有關,於是要在語文老師當中拉壞分子出來,這種標籤是很歧視和侮辱的。 【梁松泰自相矛盾】 梁松泰解釋,2005年是對在職老師達到基準的期限,將來新入職的全部都在師資培訓中要求達致基準。政策規定,不達基準不准教語文,直至達到基準了即可教。他不相信老師會等到最後限期才一窩蜂報考或進修,因為已有很多老師想早些考取資格,並不是所有教師都是被動的。(按:這邊廂說學校和老師可自行安排達標的時間,但那邊廂即說到期限考是「一窩蜂」,指為「被動」,這是甚麼意思?自相矛盾之餘,也實在心叵測。) 至於行政上人事安排的問題,學校可以自己決定,每間學校都有自己的人事安排,聘有多少三等或四等以上的教師,新舊教師組合如何等,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因素,政策不會作出指令,最實際的做法是學校和老師之間有默契,可鼓勵有興趣考核的先考,有秩序地逐步達標;也可鼓勵教師參加培訓課程,早些知道能力。而科主任應與同事有商有量,慢慢補足。由於每校情況都不同,難一概而論,總之,不達基準是不能教該科,至於怎樣處理,是否需要解僱,就要由學校自行決定了。此語一出,全場嘩然!也難怪,因為將來出現的勞資糾紛,專業糾紛,統統要學校自理,教師人心的惶惑,人事編制的不穩,行政決策的混亂,可以預期局面肯定會比現場的噓聲和鼓噪聲更厲害,這樣的景況,又和政府口口聲聲說重視教育一致嗎? 【考試先行,進修課程卻遲遲未有公布】 梁松泰表示政府要確保培訓課程的質素和效果,會委托學術評審局負責評審有興趣開辦課程的師訓機構,稍後會有通告通知學校這些認可課程,教師通過培訓機構內部評估達標即可,毋須再參加考試。但台下有教師則表示,這個政策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因為現在教師惶惶恐恐,不是擔心考試,就是要忙於進修,哪有時間精力去投放在教學上,要看實際問題,不能推得太高。 最後,政府代表還是解答不了教師的問題,出席的老師又再一次帶著憤怒離去。 【語文基準問題號外第3b號,第1號見教協會網頁「語文基準專頁」→「張文光會長4月15日致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函件」 ,第2號見「反對基準測試聯署」。】 《教協教育通訊》將就「語文基準問題」刊行一系列號外及述評,歡迎教師參與討論。除按原有途徑發布外,號外與述評將上載教協會網頁「新頁→語文基準問題」,並傳真至學校給教協會的代表。各位教師如想直接索取有關訊息,或進一步向教協會反映意見,或參與討論,可電27807337聯絡蔡淑芳或戚本盛、傳真27702209教協會收,電郵LangBenchmark@hkteacher.net 或 feedback@hkptu.org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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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刊於2000年5月1日《教協教育通訊》。 | 回應: feature@hkteacher.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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