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師基準計劃座談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主辦
1997年4月19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
教協九龍會所8樓
(一)前言
語文基準計劃─提高師資質素﹖侮辱在職教師﹖
近一百五十位語文教師,於四月十九日出席教協會舉辦的語文基準座談會,大家都很關心語文基準計劃是怎樣,政府只是公布有需要制定語文基準,以提高教師的語文及專業水平,要求新入職教師盡快達到語文基準,而在職教師可在十年內達到基準。現時政府將撥款進行試驗計劃。對於這個計劃,教師們強烈反映了他們的意見、感受和心聲,可見問題觸動了教師基層,不滿的聲音也響起來了。到底政府為什麼要推出這個計劃﹖為什麼會惹來爭議﹖對教師又會造成怎樣的影響﹖
座談會上會長張文光分析了問題的根源和最妥善的解決辦法;首席助理教統司簡單介紹了政策的目的和推行計劃的建議;署理香港教育學院校長彭敬慈則講述師訓機構將如何配合。而最精采的是同工們踴躍的發言,讓前線語文教師的聲音可以直接向政府反映,現將座談會的討論經過整理出來,希望大家繼續提出意見。
設基準試重新考牌 把教師看成用完即棄的紙巾﹖
為什麼要設語文基準測試﹖在職教師對這個測試有何看法﹖我們知道語文基準試的源起學生語文水平下降。學生語文水準下降的理由很多, 正如學生自殺的理由很多一樣,但政府基準試計劃,一下子將矛頭直指教師, 師資成為罪魁禍首, 承擔了主要的責任, 這是否對教師公平﹖
教協會最近進行的語文教師工作量問卷調查發現,語文教師面對的極惡劣的教學條件,包括語文教師要教兩、三班或以上語文科;面對每班學生四十人,良莠不齊;每周平均超時工作三十五小時;英語教學使學生兩頭不到岸等。
政府對這一切,改革緩慢,放任自流,愛理不理,任由老師筋疲力盡,孤立無援。直到現在,整個社會發出呼喊:語文水平下降了!這才回過頭來,說老師不專業,要設基準試。
其實,大學語文水平亦大幅下降, 政府的方法,不是考教授講師的語文水平, 而是大幅加資源,每年數以億計,為甚麼都是教育問題,會如此厚此薄彼,雙重標準,沒有考慮如何增加撥款改善基礎教育﹖
到底我們老師的語文水平怎樣﹖如何評價誰的語文水準好﹖是否語文好就可以教得好﹖對於老師的語文水平如何,我們可以宏觀去看:一.基本上是大學畢業生或教育學院畢業生為主體,其教學資格已受到確認;二.大部分中小學教師均受過專業訓練,包括兩大教育學院和過去的師範訓練;三.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受過專科語文訓練,這可在不斷進行的在訓練得到改善;四.即使暫准教師,也是教署批准可任教語文,才教語文,不是無牌教學者。換言之,基本上現存教師的教學資格,是:一.得到大學的學術評審的確認;二.得到教育學院專業的確認;三.得到教署行政批准;四.再加上無數年的教學經驗。
現在,學生的語文水平下降了,解決的一個辦法,竟然不是針對怎樣提高和教好學生的語文,而是老師重新考牌,考基準試。是否過去的資歷和文憑,教署的批准,都是錯的﹖如果沒有錯,為甚麼要重新考牌﹖即使是提高教師水準,但為甚麼不可以透過全民定期進修去進行,而要給予教師不合理的壓力、傷害和侮辱呢﹖
有人說:雖然你們擁有資歷,但不是每位教師入行前,都受過語文專業訓練,有人讀物理,有人讀藝術,語文不一定好。有人說:因為即使是語文教師,也不一定是本科畢業,而是被迫教英文、中文的,語文不一定好。這些都是事實,但是,他們入行是政府合法批准的;他們要離開本科轉教語文,也是政府聘不到本科的語文教師而迫成的,然後是一教就二十年、三十年,成為終身職業。我自己也曾被迫教普通話,這不是以人的意志轉移, 是以實際需要轉移。當初批准入行, 到現在才要考核他們。教師感覺是不舒服的。
其實,問題的根源是:為甚麼政府聘請不到本科語文教師﹖為甚麼其它科目教師要轉教語文﹖是因為教師這個行業,在當時的大學生中,不具吸引力,令很多大學畢業生,如果沒有一種對教育的堅持,或者樹人的理想,根本不會一幹教師就是一生。現在,二、三十年過後,你忽然說,對不起,當時雖然是我們政府批准你,但你不合現在的基準,你入錯行了,或者,你轉教別科吧,或者,你另謀高就吧,這合理嗎﹖
教師是否有點像一條過橋抽板的橋﹖一塊被遺棄的紙巾﹖一個被搾乾了的身體﹖辛辛苦苦三十年,為誰辛苦為誰忙﹖這既不合理,又冷酷無情。語文基準計劃是唯一的辦法嗎﹖為何要挫傷語文教師﹖
當前應怎麼辦﹖教協會會向教師進行全民的調查了解意向。我同意,要提高師資的語文水平,任何在職的人士,也要努力提高,教師也是人,要天天進步,不斷進修是理所當然的。大學生質素的確下降了,由2%的入大學率提高到18%,甚至25%,社會需要不同了, 現在入教育學院的與以前比較, 起點是有不同的,所以要求大學,包括教育學院畢業生的語文符合社會的基準,是合理的,無論他們做不做教師。
至於在職教師, 應進行定期的語文複修, 以取代單一的基準試,好處是:可以更有建設性,讓教師教一段日子,回校園學一學東西,清新一下頭腦,紓緩一下壓力,吸收新的知識,是值得全民推行的。再者,不要迷信基準試是提高教師的唯一方法,一個好的語文教師,除了語文好外,還要有教學經驗、愛心、耐性,而給提供課程複修,比考試更實際。而且全民在職進修照顧了在職教師的尊嚴,即使進修後少不免有評審,但總令教師覺得,不是自己要重新考牌,而是要再進一步,進修更高的資歷。
當然,進修應和晉升作某程度結合,讓進修成為更多教師的動力,成為行業中不斷進步的啟動機器,一個不進修的行業,就會朝氣勃勃,汰弱留強,而不是用一個消極的基準試去開除幾個劣質語文教師出來,反過來侮辱了很多努力的、勤懇的、合格的語文教師,引來更大的抗拒。獎勵勝於懲罰,用於學生,用於老師,都是合宜的。
長遠而言,提高教育學院的入學水平,由中五升至中七,改變第八間大學的面貌,改變教師訓練機構的面貌。同時,要改善教師前景,一個大學畢業生,如果接受師資訓練後,應該有更好的待遇和前景。因為,教育界要與商界競爭最優秀的人才,而不是成為商界的調節器,失業才教書。
不過,教師要一定團結自強。團結,是要拒絕不合理的措施,加在我們身上,要團結反抗;自強,要有專業精神,不斷進修,隨時代進步,改良專業水平,教好學生,在校內推動一種自強的風氣,使教師成為一個有朝氣的行業。
在職教師可選擇考完再培訓,或培訓後再考
教統司在三月十四日公布了語文基準計劃後,社會上有很多的討論,有支持的亦有反對的意見。我本人亦是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研究語文基準工作小組秘書,亦是教統科的成員之一,我希望可以介紹一下當時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研究基準的過程中,所考慮過的問題,及政府的立場。
建議語文基準計劃的背景是,教統會第六號報告書經長時間的研究後,提出了不少的僱主和大學,都認為現時的中學生畢業生的語文水平,不足以應付升大學繼續進修和到社會上就業工作的應用需要。六號報告書提出了一連串的解決方法。所以,回應學生現時語文水平的低落及責任問題,並不是推到老師身上或者針對教師。事實上,六號報告書提出了其他的建議,例如設立語常會、推行母語教育,及檢討語文教師的工作量等,這些很多不同的計劃都是一齊進行的,去解決學生語文的問題,而並不是說語文基準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是應教統科的邀請,去訂立語文基準,建議為下列三類教師制定初步語文基準,並會在來年進行試驗計劃落實基準。其實何謂基準﹖語文基準是要教師有效地教學,在語文方面要達到最基本的標準,並不是說要做一些難度高的工作,而是最基本老師所需要的語文能力,才可以理想地將知識傳授給學生。因此,會注意到將來所訂立的標準,是能切合社會的實際需要,要洽當、合理,並為社會所接受。
所以在研究階段,已聘請了語文顧問向教師進行一些測試,在錄影了課堂上的表現。並將這些錄影帶給教師、家長及師資培訓的講師去觀看,並大家尋求共識,覺得老師應該要有怎樣的語文水準才能有效教學﹖所以要重申不是給一個高難度的試去考核教師, 只是想實實在在訂立一個所有教師都應該要有的語文基準,這是十分重要的,因為老師的語文水準是影響到教與學的質素。
此外,顧問也有進行過問卷調查, 回收率頗高,有百分之六十。校長及教師方面對應否設立基準的回應,支持英文要有基準的有百分之八十四;支持中文的有百分之六十九;支持普通話的有百分之七十一。有關研究是諮詢過校長及教師意見,並認為是有設立基準的需要。
委員會亦曾舉辦過兩次的諮詢會,會上得到的反應是,大部分老師都認為設立基準有助提高語文及專業的水平,但大部分很擔心到時要考什麼﹖水準要達到什麼標準﹖所以已與考試局及教育署商議好,屆時一定要預先將考試範圍、試題樣本及老師要達到的水平,給老師知道,令大家安心和比較公平一些。
至於試驗計劃的時間表,會設主幾個科目委員會訂定試題和考試大綱,並會在年底有公布及公開會採用的基準。試驗計劃的口試和筆試,會在九八年第二季行,課堂的觀察會在九八年的第一季至第三季進行。
試驗計劃的目的除了落實基準外,亦希望能定出複修的需要,並定出豁免的條件。其實有些語文老師現時已有語文訓練和師資訓練,為何還要再考﹖所以委員會覺得有需要定豁免條件。但初步看錄影帶中老師課堂的表現,發覺有語文訓練未必就能教語文教得好,亦即現在掌握的資料,未必一定有足夠的理據怎樣才是最佳的豁免條件,所以希望試驗計劃中,能有較多的樣本去作出決定。
委員會亦考慮到沒有人會喜歡考試, 要老師去面對再一次的考試壓力,心理上會很擔心,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會提供大量的培訓機會,除了有教師可以經過測試,被認為有需要複修外,亦容許老師選擇先複修,然後才考試。同時,當基準訂定後,師資培訓機構亦要有所配合,確保新入職的老師在結業時,能夠達到所需的基準。
對於大家關心的問題,我亦想藉此機會回應一下。剛才張文光議員提到,現時師教授什麼科目是獲教署認可的。據教署方面的解釋,如果是暫准教師,所教授的科目才會有所規限;但若是已受訓的教師,在註冊時是沒有特別指定要教那些科目,以及在語文水準方面,亦沒有特定的要求。
另外張議員提到要鼓勵全民進修的方法來提高大家的語文教學方法及水準,委員會在考慮測試時,亦有考慮這方法,但發覺若採用進修的方法,是很難掌握得到,也不知道老師在那些方面是需要改善。教師進修後,其水平是否達得到要求的水平﹖如果沒有量度的工具,怎樣可以得知老師在讀完課程之後,是達到了水準。要強調我們不是設高難度測試去考老師。若有較這個測試更好的方法,可以知道那些老師需要培訓,以集中資源令教師知道在那些方面需要改善,以及在修畢所提供的課程後,能真正達到所要求的水平,我很希望在座老師能提供意見,是否能有更好的方法去取代測試。
至於設獎勵方面,委員會有考慮過,有意見認為老師能過到基準,是否應在薪酬上有獎勵﹖但是設立基準只是對教師語文的基本要求, 若所有老師到達基準就要加薪,所耗的公帑是十分龐大。不過,委員會亦會研究,若有老師既達到基準,而表現又十分優秀的,亦希望能有獎勵。現時尚未有一套獎勵措施,歡迎大家給意見,因為若能確認他們的表現,亦應讓可以吸引到語文能力好的大學畢業生加入教師行業。
設定基準,可有助提升教師專業
以過來人的身心,我自己曾經教過書,雖然沒有教過語文科,但覺得語文很重要。因為自己曾身受所害,讀書時語文是不受重視的。我以前讀學校,誰語文好是會被人笑的,當時會考有同學英文科得到A,打破了學校過去十年的會考成績,而我自己英文亦得到C。自問若要自己教英文或中文,也不知道有沒有這個能力,雖然自知中英文水平是被社會接受的,但教書如何,考基準時能否過關,我也有興趣去考,看看水平達到否。
有幾個問題,我自己也在思考中,到底何謂基準﹖為何要設訂基準﹖怎樣推行﹖教育學院和基準的關係如何﹖到底為什麼要有基準試﹖是否以前的培訓錯了,現在要再重新評核﹖若那些以前是培訓不夠的,現在要再補﹖這是否重新考牌﹖或者是目標是有些老師要收工,或者轉教其他科﹖又會否傷錯人﹖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問題,要小心去思考。
我翻閱教統會六號報告書,在4.20段中開始提到語文基準,原來是針對教師培訓方面的,亦即希望新入職的教師能有足夠的準備,在入行時能有特定的、起碼的水準。這是大家都歡迎和贊成的,身為教師培訓機構,亦認為要提供給準教師好的語文培訓,輔助他們能達到起碼的水準,例如只有中五畢業程度的中文,是不適宜教中文科;或中七畢業水平的英文,亦是不適宜教英文的。現在,教育學院亦進行很多研究,了解要適當地教好學校語文是應有何水準,然後釐定學院畢業生的語文水平。
報告書又提到在職老師要十年達到基準,這可能是因為有老師是未受過培訓便入學的,特別是大學畢業的老師,當中沒有受過語文培訓的百分比應佔相當多。這些在大學非語文本科的,又教語文科,如何能保障到學生和家長的利益﹖所以建議為在職教師提供再培訓,修畢基本的語文訓練後再去教書,所以才提到應否也設基準試保證水平。
這就可以放心了,因為可能歷史原因只是這樣,是保證我們的學生,在課室內教他們的老師,是有適當的語文培訓或適當的科目準備,若沒有的話,也有方法證實到能達到應有的指標,是可以任語文老師的,這是應該強調的。
這個基準試本來是給新老師,所以要求是不高的,研究報告所列的能力要求亦只是要求達到一般能力, 不是廣闊的,完全的能力,是容許有錯誤,只需普遍可接受的水平。換言之,我去考基準試,應該可以合格的。亦即,政府只是希望語文老師達到一個起碼的要求,對於這個水平是可以質疑的,是否這樣就可以教,或許我們要求的基準是高過政府所定的。
所謂基準,只是保障職前的準教師要有入職基本的水平,和已入職不是語文專科的老師,要起碼有一定的表現才可以教師,這是合理的專業要求。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不斷提升教師的專業,但歷史遺留下來的原因,雖然我們都認為教師是專業,但可惜在香港,教師仍未被認定為專業。我們應該要努力使成為專業,但為何現在還不是,因為專業是應要有一定的培訓、專業的知識、適當的技能和態度,並且在入行之後,行業自身是可以自行調節水準的,要達到水準才可以入行,若達不到就不能做這行,才是專業。香港有其他的專業是有自己的會去保證專業,例如律師會、工程師學會,是有自己的準則去自行決定,而不是政府決定的。
但教育界,竟然沒有受訓的可以教書,亦即人人都可以教書,教書是否專業呢﹖我們自己身為專業從業員,應團結起來,盡量講清楚我們專業的條件和水準,去證明我們是專業的,可以教書教得好的,是受過培訓,並對自己是有要求的。所以,我們可以用另一角度去看基準的,不妨從專業標準去自訂指標,證明給人知道我們是可以訂到標準, 甚至更高的標準。
現在,從語文開始設基準,是否應將基準擴展到其他方面。我的看法是基準可以不只是一個,是可以多些,在教學的不同階段也可以有不同的基準。在職教師教了十多二十年,這要求可以不只是新入職的要求,亦即新入行的可以有一基準,晉升科主任可以有另一基準,再高些層次可以有高些的要求。因此,可提反建議是不獨是一個基準,而是可以有多些基準,是一把量度的尺,有不同的層次,對自己可以有多些要求,以提升專業。同時基準不是別人訂,是要自己訂的,以顯示專業和可以向家長保證到我們對下一代的教育,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是值得社會尊重的。所以基準應該由我們專業組織去訂,可專業判斷那些才是基準。
回過頭來看,定基準是邁向專業化的過程的重要步驟。教育學院應完全與此配合,大家訂了標準後,決定那些人才可以入行,及在培訓上可以達到基準才讓學生可以畢業。我們已朝向這目標來做,並已進行中、英文基準研究,在下學年會試行,預計在九八年會推行內部的計劃,作為畢業的語文基準試,所有準教師都要考試,不合格就不能畢業。不過學院會先提供很多單元給他們做足準備,畢不到業的,會再有機會重讀,希望能達到基準才可畢業。至於普通話方面,可參考內地的國家語委會所訂的指標。學院成立了普通話的測試中心,借助這些指標進行研究工作。
若將來這些標準都定好了,我自己也很想試考,目標不是達到指標,而是知道自己的水平,那些方面可以改善,應修讀那些課程,可以怎樣提升自己,這與課程的配合應一致。即推行基準的同時,應有培訓課程給老師修讀,而不只是滿足基本的要求,還可以不斷提升為科主任、校長或講師等。所以反過來,設定基準是可以讓教師的專業不斷有所提升。
問題一:
關於語文教師是有最低的要求的, 基本上每一名批得教語文的,在目前教育條例下是合符資格的,有最低的起碼基準。例如教英文的,會考起碼要E級才可以教書的,這是已有的基準。若現在重新懷疑這些基準,為何不在教育修例上改,請聶小姐回應。
聶回應:
據所知,現在的英文語文老師,約只有一半是受過訓的。在教師註冊方面,除非是暫准教師,一般是沒有特別批准教哪些科目的,若教育學院畢業的,即使沒有選修英文,但學校要求他教英文,也得要的教的。
跟進:
聶小姐有需要澄清,基本上若任何教語文的老師,是絕對需要符合最起碼的基準,若會考英文不合格的,絕不應准許教英文科的;中文科亦同理,這是教育條例,所以有需要澄清的。
聶回應:
不知道這位老師是否混淆了教育條例和教育學院的入學要求﹖教育條例肯定沒有提定這點的。
彭回應:
與聶小姐的理解一樣,教育學院收生是有要求的,起碼會考六科合格,包括中英文科。不過,會考合格是否就可以教中、英文,是要思考的問題。
問題二:
政府強調這個考試很容易、很淺,多數人可以及格的。到達有否估計過及格率有多少﹖假如預料有很多人都會及格的話,這個試的意義何在﹖為何過往的成績不表示可接受﹖為何要設一個很多人都可及格的試﹖從另一個極端看,若這個試令很多人都不及格的,又怎去解決全間學校可能有很多老師不及格,怎樣面對這個 問題﹖為何過往的不可成為基準﹖要花這麼多資源去設一個具殺傷力,又不理解教師辛勞的測試﹖
聶回應:
基準試是標準參照測試, 有客觀標準去評核,若教師水平高的話, 是可以大家都及格的。若認為多會及格的,為何要試﹖是因為在研究階段時,要在現實和理想之間取得平衡,確定基準應設在那里,會有哪些教師是不達標的。不達標的,會有複修課程給老師選擇,亦可選擇直接考試。同時委員會亦正研究一些合理的豁免條件。
問題三:
代表學校內的同事發言,大家都不贊成基準,似是不應尊重教育學院和過往認可的基準,既勞民傷財亦未必行得通。
問題四:
大家都同意現時教育出了很多問題,學生語文水平下降是其一,但不一定是因為教師水平下降才導致。其實現在更應關注語文教師的工作壓力的問題,本來逢周六這段時間,很多老師都在家中改作文的,我們現在都抽時間出席,可見這政策是相當擾民的。
另一方面,既然現在教育環境已如此惡劣,怎去留住舊的同工,又如何吸引新同工入行﹖這政策給人的印象是老師不好,令學生中、英文差,人們並不會很詳細考慮其他問題的,這對教師是極不公平的,因為過去教師在政策上的參與是極少的。 再提到政府的問卷調查表示有很多教師贊成,但我們大部份老師是無聽聞過有這個調查的,問卷所得的比率,可信性有多大﹖根據調查去推行,是有問題的。同時,教統科提供的資料很零碎, 期間對教師造成不必要的猜疑,不明白這個測試 ,又有很多謠言,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其實教師已經要面對很多學生問題,還要增加這方面的壓力,背骨可能會承受不了而斷裂。
此外,除了技術性的問題外,究竟支持基準測試的理據是否充份,而且應先考慮這個措施會造成的影響。再講到複修問題,現在的政府所能提供的複修課程機會是極少的,教師想報了各大專的教育學院,在近幾年也讀報不到。這是教師極不公平的,我們希望聶小姐書面答覆張文光的剛才提出的問題,並公開讓同工知悉 。
問題五:
基準計劃是想提高語文教師水平,但自己十年前入師範,很多同學無修語文科,畢業後一樣要教,原因是當時不夠老師,導致他們被迫要教,是自知不夠料教,但也要去教,所以問題在於不夠老師。現在,就算是訂立了基準了,若師範生畢業數目不夠,而又達不到水平,最終的問題仍是語文老師不足夠,而不是達到基 準否。如何吸引優秀老師入學才是問題,倒不如建議,所有大學都不能收生,先讓師範收生才行。
問題六:
覺得基準有錯誤的導引,六號報告書提的是新入職的基本語文水準,若這一點是無人反對的。政府的問卷是否這樣導引出教師填支持的答案﹖其實基準是必要,但尺度怎樣﹖若由行政人員執行,是能成為殺人鐵尺的,但也可以由愛心的教師執起來教導學生。但若是用來量度教師水平,所有教師都會有危機,因為不希望 這基準是由行政手段來執行。不少大專院校做了很多語文水平的研究,為何不將這評定教師水準的尺放在培訓教師機構上才執行,量度是有必要,但不是行政手段,應考慮成為鼓勵教師提昇語文水平的過程和步驟,因為確有教師是未受過完整的訓練,但不能表示所有教師就應通過這個測試,而且這個試的結果是可能令教師無飯食。
聶回應:
對於新入職的教師,是希望師資培訓機構在課程方面先配合的,老師畢業後要通過測試評估,確保語文老師能達到基準。但怎樣知道所有師資機構所用的標準都是一致,就可能要找校外的評審。而對於在職教師,若大家都希望有一致的水平,現在不是想胡亂考核老師,而是研究過程發現有老師是要人幫的,怎樣找這些 老師出來,所有有需要訂一個基準,找這些老師出來。
問題七:
根據通告,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小學老師, 亦即全部小學老師都要接受測試的。不單是教語文的老師,是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這在通告中是清楚列明的。至於普通話的測試,現在的培訓工作並不落力的,若以內地為標準, 是很過份和無理由的,因為兩個制度不相干的。最重要的是,將語文低落歸咎在老師身上是不公 平的。若問題是關乎中文語文低落,應回顧在1953年開始,中文開始低落,因為重英輕中,中文中學收縮,英文中學擴張,慢慢造成大部份是英文中學,現在中文中學所餘無幾。社會原因、政府措施都是問題,沒有人重視中文,現在才突然重視,還硬要考教師達標準否,這是將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歸咎給老師,是不公平﹖為何不追溯社會的因素,政府在提高中文水平方面政府無盡過任何責任,就業方面,包括公務員入職要求有否重視過中文﹖現在才突然間要全港小學教師接受評估。其實真正的原因大家都是知道的,只是不肯面對和承擔,反去侮辱語文老師,一方面說要提昇教師形象,但另一方面要打老師兩巴掌,這是十分荒謬的。
所有入師範的同工,全部都是要有一定的會考水平要求的,師範經專業培訓認為可以畢業,才獲發證書教書。以前曾有某年度的證書是列明及格教師的,現在竟要說要收回,以前發錯證書,是不及格的,這是十分侮辱的。若要提高水平是應該的,但這手法不是提升, 是嚴重打擊老師,也對教育學院造成最大的打擊,因 為師範親手訓練的人,當時是認為專業的,現在才指其不專業的,彭先生還認為,香港因歷史關係,教師是不專業的,這專業不一定要這樣界定,但訓練專業的人,應做回專業的事,是會培訓到專業的老師,無理由會支持這個計劃。
問題八:
據知即將會有千二名教師會被抽樣做試驗計劃的,若有教師被抽中,又想自願放棄,是否一定要參加。若不參加,是否就要執包袱,張文光對這會員有何保障﹖
張回應:
相信任何試驗計劃都不可以迫人參加的,若有被迫參加而被炒魷,一定要來找我。
聶回應:
試驗計劃找到的老師,一定是要自願參加,但也希望在抽樣時能有不同的老師,並顧及不同的資歷和年資等,以收集到多些樣本,以決定那些資歷的可以考慮豁免,所以很希望抽中的老師能參加,以確保所得結果是有代表性和洽當。
問題九:
基準的方向是指向新入職教師,但大學畢業生是否也有測試,若他們中或英文不及格,是否也可入中學教書﹖教署在註冊前是否也會有基準,確保教師可以教語文﹖另外,亦想請問彭先生,現在的教育學院的專業地位如何﹖現時的學歷能與其他大學並排,抑或是排在之後,還是受到歧視的。現在連台灣畢業的教師,在 取得中、港大的教育文憑,就有機會轉為學位教師,但教育學院畢業的,是不可能這樣的,即教院的資歷是得不到認可。教育學院的未來發展如何﹖在提高專業方面,可否多做功夫﹖
彭回應:
其實政府近幾年是很重視師資培訓,投入很多資源將教院合併和升格,並很快加入教資會成為第八間大專院校。現時新校舍設備新穎及合符大學標準,由於新建成,所以硬件設施,如電腦網絡、特別室、圖書館等都較現時大學還要先進,所以不是被歧視的。政府是有心辦好師範教育的,教院應正爭取多些資源開辦學位 課程,將來的學歷認可亦會一視同仁。回應專業與否,是指整個教育系統言,個人層面肯定大家是受過訓,是專業人員,工作也會很好。但要稱教育界是否專業,我們就可以輸蝕了些,因為專業是要求有該方面的知識和培訓,才可入行。以語文為例,不讀語文也可入行教語文,報告書背後的精神不是質疑教育學院的水平,而只是要保障入行的學生及大學畢業生能否教語 文,所以不是針對性老師的效能,所以教院會支持計劃,但並也不是質疑教師專業或學歷。
張回應:
不明白為何彭敬慈聽不出,政府政策是挑戰教育學院的專業訓練。現時批暫准教師是未讀過訓練,但是教院畢業的,是及格的,是可以全面教各科的,但他們卻受到政府挑戰,因為無指明可以教中文,所以設基準試。是挑戰教院所訓練的人,為何不作回應﹖教院批出的畢業生,是有責任指出他們是符合專業條件的。唯一可講的,是,時代已有進步,雖然修畢師訓,也可以繼續進修。若不提這點,就要考基準試了。而問題關鍵是,教院未升格前,是教署管的,現在教署為何卸責、失職。無論師資來自何處,曾讀過教院或大學,在入行時是符合起碼的標準,不過專業要天天進步,所以應在適當時段參加複修才公道,如何令教師自發進修,然後令不同時段畢業的都能有新知識。不應設一個金鋼箍的罩去捉一少部份個案,而要打擊一大片勸懇工作的教師,是對他們不住的,因為這行業本身也有尊嚴和存在的困難,若忽視這點,就是外來人,不知道教師的心聲,去傷害老師,即使是好心也做壞事。
聶回應:
其實師訓及師資委員會在研究過程是無意挑戰任何機構的學歷,而是實際個案中有老師達不到所需要的基本語文水平。對專業而言,有基準是需要的。而透過進修亦是符合專業精神的,但通過測試亦是有壓力,所以希望大家提出一些更好建議。現在設基準試也是要提供很多複修課程的,不過哪些老師需要複修﹖如何集 中資源去改善﹖當中的弱項是需要幫忙﹖有什麼是比一個簡單測試更好呢﹖
彭回應:
以事論事,不以為是針對教育學院,亦相信教院畢業的是受過語文培訓,入行前是有準備的,相信師訓及師資諮詢委員會是認同培訓的。報告書是針對未入行教師的基準,但現在重點放在另一方面,以為報告書質疑入了行的是否未達標準, 現在要想知道的是那一類教師是未達基準,當中應該是有未受訓的,所以不一定是質疑已受訓的一批教師。
問題十:
對基準問題感到很陌生。想談自己的感受,語文低落是和語文老師工作壓力的問題有關。當學生問自己怎樣能學好英文,方法不外乎多看報紙,聽新聞等,但自己工作壓力,想花十分鐘看報紙找教材給學生也沒有時間,也更遑論回家可收看英文的新聞報導。希望有關方面多關注教師工作量問題。最近令人驚訝的是有消 息將會有大批新移民學童可以排隊來港,香港教育如何應付﹖是否全日制變回半日制,甚至要興建天台學校也說不定。而屆時為了要培訓足夠的老師,還能否高調去談水準問題,能找到人教書嗎﹖
聶回應:
關於語文教師工作量問題,教署正進行一項語文教師工作量的檢討。
問題十一:
彭博士提到教院硬件不斷改善中,但這與是否專業無直接關係。其實若要邁向專業,應待教師公會成立後,自治地去提供測試,如其他專業一樣,而不是由行政機關去測試,否則的話,除語文基準外,還有很多類的測試,到時政府藉此箝制老師。
問題十二:
基準測試可否用較為快樂的方法去進行,現在大石壓死蟹方式推行是會引起反感的,王永平有要教師執包袱的語氣。其實外間有很多類考試,例如鋼琴試分各級,或普通話考試,大家會主動去考。基準試也可如此,可主動去考的,取得資歷是可幫助提高專業或收入,但不能當作為一份工作得不得的標準。
問題十三:
政府部門已進行過測試或被錄影,結果發現有人不及格。但這計劃樣本的可信性有多高﹖可否公布有師訓、無師訓的百分比如何,當中有多少是不及格,所以認為不能容忍,要做基準﹖是否因一些個案去決定﹖事實上也有失德的醫生斷錯症,為何不要所有醫生全部考過﹖是否專業內有人不達標準,就要全面測試,這現象出現過沒有﹖若無,對教師很不公道。劣教師的個案會有的,是受過訓沒有﹖會否是教學問題﹖或者是課室管理問題﹖
聶回應:
顧問聯絡學校,徵得學校同意而進行研究的,全校老師都參加的,每一個案數目約四、五十,樣本數目是不多,所以才要進行試驗計劃。很同意有些個案是教學、及課室管理問題,而不是語文問題,所以顧問是很小心去測試,其中小學方面,懶音、寫錯字等,才是語文的問題。
問題十四:
很懷疑政府的誠意,眾多解決問題的方法中,減低學生人數是最直接的,可以減少課室管理問題及批改作業的數目。語文教師工作量是教師認為最首要的, 現在才進行檢討;相反,教師專業已受到認可,卻遭到質疑。為何會有如此的先後次序﹖
聶回應:
可能是因為委員會及教統科較有效率,檢討語文教師工作量工作現進行中,希望將來得出的結論和建議,可以幫到老師﹖
張回應:
為何不先支援教師,讓教學環境能有改善。在惡劣環境下,四十人一班教學,教到一頭煙時被人錄影,然後就被指教學有問題,要考核了。相反,若二十人一班,教學就簡單很多,是有不同的,教得很好了,環境是有影響的。
聶回應:
師生比例是因素之一,但懶音,默書時發音不正,寫錯字等,是與一班多少人是無關的。
問題十五:
是有牌教師,也是播音員,在工作上的需要曾到內地重點中學觀課,英文教師一日只教二、三節,一周最多十五節,而一班三十七人。對於聶小姐公開指出有語文教師達不到標準,這是一種侮辱,在公開場合這樣發言是侵犯人權的。教師是專業, 無理由侵犯教師專業、人權。又是醫生醫死人、交通意外多就要重新考牌﹖其實語文差是殖民教育劣根性使然,是因為無國民教育政策。美、澳用母語教學也一樣語文水平低落,問題是學習動機,及需要教師生動活潑地教學。未入行的可以定界線,由師訓機構本身界定。若想改善語文教育,一定要先改善教學環境和要有回報。澳洲語文教師也要回頭路,教文法和要默書串字。要改善只能對新入職作要求,對在職的是不宜做的。同時真正要改善的,是每班學生人數,國際標準是每班22人,一般小學三十至三十五;中學二十至二十五,移民班十八至二十。另外,應多辦在職教師進修,很多教師是想報讀的,而進修後應有鼓勵, 有增薪,教了十年的老師應設有長期服務獎,而擾民措施則不宜做的。
(六)講者總結:
聶世蘭:
會帶返師訓及師資諮詢委會再討論。
張文光:
要認清矛盾,不是邊緣個案,而是要針對真正矛盾是教學環境差,教師所得支援少,不要捨本逐末,應創造做得到的環境,才能真正幫到語文教師,否則是官僚的做法。不可能又要平又要靚的。
彭敬慈:
大方向是一致的,可以從基準開始,大家有共識是職前的要達到指標,在職的尚需要討論和研究。教院會盡力給多些培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