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文件:
超額教師於4月30日或之前從校方收到以下文件(如仍未收到應盡快向校方索取);
1. 「過剩教師推薦信」 (由學校發出,證明超額教師身份);及 2. 「資助小學教師個人資料表」(超額教師自行填寫)。
( 2007年獲派填補臨時教職的超額教師可向所屬學校索取以上文件,推薦信樣本及個人資料表可見教育局通函第34/2008號附錄II (a)及(b))
按教育局指示向有空缺學校申請教席: 根據教育局通函第34/2008號第10(c)段(通告第4頁)所載:「為方便過剩教師申請載於教統局網頁的教職,現把申請表載於附錄II。過剩教師可根據教育局網頁所載的教職空缺資料,利用附錄II (b)向有關學校直接申請。」 ( 附錄II (b)即上述 第(一) 2項 的「資助小學教師個人資料表」)
登記:
超額教師向教協會提交下列資料,進行登記(傳真、郵寄或親交): 1. 「過剩教師推薦信」副本;及 2. 「資助小學教師個人資料表」副本;及 3. 已填妥的「教協會縮班超額教師登記表(2008)」(正本)。
(傳真:2770 2209﹔郵寄:九龍旺角彌敦道618號好望角大廈8樓權益及投訴部)
*登記工作由2008 年5月1日至2008 年6月30日進行,恕不接受逾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