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言到反噬

◎ 教協會•教育研究部

教學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基本教師編制,以保證師生比例,保證教育質素。師生比例,是籠統的說法,其實關鍵是每班學生人數,一班之中學生人數過多,教師相對的照顧也較少,許多教學互動無從實現,往往導致照本宣科,單向教學。根據《教育規例》(《香港法例》279A章第88條),對一般中小學而言,「一名教員在同一時間教導學生不得超過45名」,換言之,每班學生人數的上限是四十五。

【半世紀前的每班學生人數上限】

這個每班45人的上限,早至1952年的《教育規例》已有載明,至今起碼已有五十年歷史,於今天看來,已明顯落後於時代要求。是否需要修訂,值得關注。

【減低每班學生人數的政策承諾】

一直以來,減少每班學生人數,都是提升教育質素的主要訴求。1992年6月教育統籌委員會的《第五號報告書》就中學的每班學生人數建議了以下的政策:

「2.77段 ……中學方面,中一至中五的每班標準人數,可由40人減至35人;至二零零二年,所有中一班級應達到這個目標。在上述兩個年分後,較高的班級可依次逐年達到這個目標。

「2.81段 我們考慮過因入學人數下降出現的機會、校舍和教師人手供應可能造成的限制和其他經濟高度發展地區的趨勢,結果認為現在便應訂立減少每班學生標準人數的明確目標。因此,我們建議小一至中五每班的標準學額減少五個,並應分期逐步實行以配合入學人數下降的幅度。……」

換言之,按教統會的建議,全部小學六個年級將在2001年減至每班35名學生(採用活動教學的班級為30人,平均而言為32.5人);中五則可在2006年達至同樣目標。1992年10月,其時的港督彭定康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在1993年9月開始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的政策:

「第28段 我們必須承認,教師往往要上太多節課及教太多學生。我們可以而且必須採取下述措施,協助教師提高(教育)水準:

「……第二,我們會把每班學生人數減至35名,由一九九三年九月開始在小學一年級實行,隨後每年推展至較高一級。」

與《第五號報告書》提出的政策建議比較,實際的政策僅推遲一年開始,就是說,2002年小六年級、2007年中五級可達目標。其後,「逐步把每班學生人數減至35名」的政策,每年都寫進了政府的《工作進度報告》和《政策大綱》之中。按這個進度,到了2002年度末,除小學六級均可減至35名(傳統教學班)或32名(活動教學班)一班外,中一、二、三、四及五各級,均應分別每班以36、37、38、39及40名學生為上限。

【1997年董建華未諮詢就煞停】

這項政策逐年執行,至1997年10月的政府《工作進度報告》中,仍納入「如期進行的項目」之內。不過,這一份《工作進度報告》所交代的,是1997年以前縮減每班學生人數的計劃進度,而董建華上任後,這一項政
策,卻遇到180度的逆轉,不但叫停,而且還要反過來增加每班學生人數。


董建華的首份施政報告是這樣說的:

「第89段 ……在小學方面,我們的目標是全面實行全日制。首先,到了二零零二開始的學年,我們會把全日制學校學生的比率,由原定的百分之四十提高至百分之六十。在土地長期不足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新訂目標,我們需要把小學的每班平均人數略為增加至三十四點五人,並要暫時擱置削減中學每班學生人數的計劃。」

教育,是董建華政府的三大施政重點之一。以教育為施政重點,固然是可予肯定的,但具體上董氏的教育項目,卻有不少是引起爭議的,不惜在進行五年後,煞停逐年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的計劃,便從未在教育界廣泛諮詢。可以說,政府承諾以十一年為期的計劃,就這樣半途夭折。下面以2002年度為例,說明原來政府的承諾和現實的對比:

2002年度小一至小六:
原來承諾:35 (傳統班) 30 (活動班)
現行政策:37 (傳統班) 32 (活動班)
現行政策比原來承諾超出每班 2 名學生

2002年中學各級:
中一:原來承諾:36,現行政策:40
   政策比承諾超出每班 4 人。
中二:原來承諾:37,現行政策:40
   政策比承諾超出每班 3 人。
中三:原來承諾:38,現行政策:40
   政策比承諾超出每班 2 人。
中四:原來承諾:39,現行政策:40
   政策比承諾超出每班 1 人。
中五:原來承諾:40,現行政策:40
   政策比承諾超出每班 0 人。

【政府違諾反成裁員指標】

政府沒有履行過去的承諾,不但嚴重妨礙了教育質素改善的進程,而且更使資助中學教師和實驗室技術員超額的問題惡化。香港資助中學教師和實驗室技術員的編制,是按《中學資助則例》規定的「班級:人手」比例計算的。按現行的《資助則例》,中一至中五是每班有1.3位教師,中六及中七則又是每班2位,教師編制中高級教席與非高級教席、學位教席與非學位教席的數目,都受總教師人數影響。至於實驗室技術員的編制,受實驗課的數目影響,而實驗課的數目,也與班數相關。

總言之,開班數目,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對學校人手調配的影響,極為重大。

【不減反加,還要塞滿】

現在,教統局不但破壞過去多年來與學校的共識,要停止「自然流失」,而且要中一至中五各級,盡量先在每班塞滿40學生才開班,塞滿後如仍有學生未編班,才容許多開一班。要問的是,上限為甚麼不是政府早已承諾的35?更重要的是,為甚麼要採用「先塞滿,仍有學生未編班才多開一班」的政策,而為甚麼不是像過去的共識,用上限的六成,為開班的下限?其實,即使用40人計,六成是24人,不過是國際學校每班學生人數的標準吧了。為甚麼國際學校的標準,卻是本地公營學校耆侈品?為甚麼評量教學多元化、因材施教、課程調適等等時,就經常比較國際學校與本地公營學校的表現,說到每班學生人數時,本地公營學校的學生,卻要在擠逼的課室上課,而嘴裡說重視教育的政府,還要使課室逼上加逼,要塞滿40人一班?最簡單的說法是,為甚麼不趁此人口下降的黃金機會,容讓學校因應具體情況,在24-35人的幅度上開班,藉此改善教育質素,造福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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