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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必須光明磊落,切合實際,才能服眾,可惜,還看特區政府,經常「蒙混過關」,缺乏周詳規劃,房屋政策進退失據、填海工程遭法院禁制等等,令人慨嘆再三。教育是董建華政府三大施政重點之一,但教學語言政策製造分化與混亂,興建學校規劃錯誤造成浪費,升中派位犯上性別歧視仍要硬闖,教育及課程改革製造紛擾,大量措施擠掉學生和教師的空間,加上在財赤壓力下要刪削資源,教育界已幾至永無寧日。近日,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等還放出風聲,要在資助學校推行「一筆過撥款」,此舉一旦落實,勢將製造更大的混亂,教育質素將會斷送在急功近利的空想決策者手中。
衝擊校長教師職級薪酬
「一筆過撥款」,針對的是政府資助學校的現存制度。按現行辦法,政府的資助,分開薪酬(包括校長和教師)和非薪酬部份,非薪酬部份,早就靈活處理,彈性運用。薪酬部份,則須按《資助則例》所規定的編制人數及職級支付。「一筆過撥款」就是要摧毀這個編制,這是有損教學質素,不能令人同意的。
教師編制影響至大,關乎教育工作的兩個特點。第一,教育是人本的工作,重點是學生的個人成長,特別是普及教育以後,學生差異很大,對教師個別輔導的需求有增無減。人手有編制,可以對教師工作有較好的安排,第二,教育是長遠的事業,不能一蹴即至,必須講求持久的規劃。因此,多年來資助學校的人手編制,由《資助則例》規定,是為師資和人手的基礎,是資助學校運作之本。
羅太曾承諾尊重編制
《資助則例》當然並非完美而不得作任何修改,例如購置傢具和設備等行政津貼部份,已因應實況,學校可作彈性處理(但當年改革,竟把書記校工的薪酬包括在內,又是令人反感的),對人手編制部份,則一直在尊重穩定的大前提下運作並行之有效。一九九九年十月,羅范椒芬擔任教育署署長時,就曾向津貼中學議會、津貼小學議會及教協會作出承諾,尊重薪級編制,認為學校不應乖離《資助則例》所規定的編制聘請教師。去年教育統籌局在提交關於校本管理的法例草案時,也明確的以書面向審議的草案委員會表示,無意改變有關編制,學校即使實施校本管理,也須遵照編制的規定。
言猶在耳,教統局官員就不惜違反承諾,為推行這種摧毀編制的「一筆過撥款」造勢。究竟,為甚麼會出現這種立法會內講一套,會外講另一套的情況?教統局是否借教育界注意力放在削減資源時,又想一次「蒙混過關」?
以靈活為名推出「一筆過撥款」,將會破壞教學的穩定,師資、人手甚至職責,勢將受到影響,質素可否保證令人堪憂,而校內團隊工作會否形成內耗的惡性競爭,種種混亂因而損害教育,是主張「一筆過撥款」者所沒有顧及的。教統局若借「一筆過撥款」衝擊校長和教師的編制,將會引起教育界極大的反響,因為,教育受到損害,專業教育工作者的反彈,必定義無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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