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解慮 從長計議 謹慎配套
──本會對「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的立場(徵求意見稿)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編者按: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改革是當前最重大的教育改革,以教育質素、學生利益為經,以課程及教師專業發展、考試及評核制度、教師職業穩定等為緯,在多個方面影響香港整體教育路向。本會為此特別作出一系列的回應部署,包括研究改革建議、調查教師意見、分析輿論反應、邀請學者及教師專題研討,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制定本會的立場。本文是本會立場的「徵求意見稿」,現公開發表,徵求會員的意見。各位會員,無論任職於大、中、小學、特殊學校或幼兒教育機構,均歡迎向我們提供各種正反意見。本會綜合會員意見後,將制定正式的立場書,交予教育統籌局,讓有關政策得以改善。會員意見,請電郵 feedback@hkptu.org 或 傳真27702209。】

【引言】

  1. 本會贊成三年高中、四年大學的學制。此學制能將本港學生現時接受九年普及教育的教育均等的精神進一步擴展,這項目標,應予肯定,並全力貫徹。正因如此,相應的課程及評核制度的改革,以及支援配套的措施,必須謹慎策劃,設計周全,條件成熟始仔細推行。本會有責任指出,以教育統籌局官員在諮詢期內的表現及表達的觀點來看,這一次改革的諮詢誠意令人懷疑,而流露出一種「急於求成,一步到位」的心態。本會提醒當局,這一種心態不利細水長流的教育改革,在缺乏專業和民主監察下,政策容易異化,損害教育,對此及早提防,方為高瞻遠矚,有利教育發展。

【改革的準備】

  1. 放棄「一步到位」的進度:教統局發表的諮詢文件建議課程改革於2008年全面實施,包括爭議甚多的通識教育科,一開始便以「必修必考」的模式推行,在所有科目引入比例不小的校本評核,若干科目作大規模的改動、整合,以及引入職業導向課程等,但是,過去教統局推行的各種政策屢屢犯上準備不足、行政失誤、欠缺清晰指引、及錯誤的舊觀念揮之不去而出現的問題,令改革異化,以混亂告終,整代學生受損,還虛耗人力物力,辜負各界的良好願望,汲取此等教訓,至為重要。因此,本會建議教統局放棄「一步到位,全盤推行」的思路,重新審視及協調各種措施,逐一策劃,按不同的條件和背景,實事求是,釐定各項措施的推行進度。

  2. 教師隊伍的承受力:長期以來,香港教師的工作壓力,已到了所能承受的極限。不同團體、學者進行的調查和研究,均清晰指出了這一個結論。特區政府在2000年開始推行的教育改革,仍在消化階段,部份在小學和初中開展的措施,成果有待鞏固,成效有待檢討。加上其他不斷加之於學校、校長和教師肩上的措施,例如學校自評及外評等,已使教師的教學和生活空間萎縮至極點。教統局目下建議的課程改革,牽涉大量教師培訓,對教師,必然百上加斤,難以負荷。教統局必須照顧這個實際困局,及早紓緩和解決,否則,教改措施將是教師隊伍難以承受的,改革的成效也必然因此大打折扣。

  3. 教師進修:教統局目下針對教師進修以適應新學制和課程的建議,仍欠全盤規劃,進修制度則仍欠周詳。本會建議,設立給假帶薪培訓的機制,聘用代課教師負起進修教師的課擔,讓教師可安心接受培訓,減輕培訓壓力,同時為保證教學質素計,進修制度下的代課教師,應當優先聘用編制以內的教師出任。

  4. 新舊制交替的安排:大學由三年制改革為四年制,中學由兩年高中、兩年大學預科改為三年高中,其間新舊制交替期的銜接安排,必須充份準備,當中問題,包括如何保證最後一屆中五及中七學生不因改革而失去現行制度下容許的補考及重讀的機會。尤須重視的是,最後一屆三年制大學的學生在學三年期間學額倍增,必將引致的種種資源問題,例如會否因宿位短缺而影響舍堂教育、會否因圖書館及相關設備不足而影響學習質素、會否因教師人手短缺而損及學生選科權利及教學質素等等,種種問題,目下尚未見到教統局及大學方面清晰交代,令人擔憂當局對此三年的影響是否有充份的估量,是否有足夠的準備。

  5. 學費負擔:高中及大學學制和課程改革,關乎社會整體發展,所需資源,政府責無旁貸,但教統局建議增加高中及大學學費,形同將責任轉嫁予家長及學生負擔。證諸近十年的大學生貸款措施,已出現學生負債過大的情況,由於大學生的就業優勢已隨著大學教育日漸普及而消逝,若政府仍然大增學費,勢將加劇因學費而負債的情形,衍生各種社會問題。本會促請政府防患於未然,既須加強資助學費及免息貸款等計劃,更切勿推行大增學費的政策,以免加劇家長和學生的負擔。

【課程及評核改革】

  1. 放緩通識教育科的步伐:現時只在高級補充程度設有通識教育科,全港只有四分之一的中學開設,教師及學生人數分別只有三百多人及一千二百多人,一旦改革為未來高中的必修學科,學生人數將激增七十倍至八萬多人,教師人數亦大幅增加十倍至三千多人,甚至一萬人。換言之,在該科本質上,在修讀學生數量上,均須面對重大轉變,因此,引入此科,不容輕忽。本會認為,即使此科有利培養學生於未來升學或就業所需的能力,即使長遠而言為一必修必考的科目,在引入的過程,也應該循序漸進,待課程內容、結構序列、教學配套、教學與評核的設計成熟後,才作出檢討,鞏固成果,方宜列為必修必考科目。本會建議,通識教育科課題不應有所偏頗,迴避公民及政治議題,課程結構分層次、分階段的由基本知識發展至專題探討。評核制度則務求公平公正,當局應考慮每份答卷由最少兩名閱卷員審閱、加強試卷覆核程序等。

  2. 循序漸進推行校本評核:原理上,校本評核既可作為教與學的手段,也可促進對教與學的回饋,可是,假如校本評核擔當的只是高風險的評核,則不但不能減輕學生應試壓力,反會壓縮教與學的空間,干擾正常的校園生活。同時,引入校本評核,應該因應不同學科的特點和需要,切忌一刀切於所有科目引入。本會建議,應循序漸進從個別科目開始,分階段逐年增加校本評核之推行方式及所佔比重,一般科目可以百份之三十為上限,但非以此為統一的目標。

  3. 科目整合:本會認為,只要以維護學生利益,以學科教育的內在發展為原則,科目整合是應予進行的,但不宜一步到位,應有足夠時間和空間作過渡與適應。可惜,目下教統局的建議缺乏令人信服的理據,例如商業及會計科目的整合等等。同時,在整合過程中,未能充份尊重及聽取前線教師的意見,予人一種「強行改革」的印象,這種取態,既不利於培養教師與教統局的伙伴關係,對個別學科的人才培育的影響,也有未充份評估之虞。本會建議,必須重新審視新課程的科目整合方向,以充分的理據作出解釋,並聽取和尊重前線教師的專業意見。

  4. 審慎規劃職業導向課程:本會認同職業導向課程的價值,然而當局必須作出令人信服的安排,確保該等課程發揮其真正的功能,對學生日後就業有所幫助,職業導向課程須能予學生提供真正的出路而非徒具形式,虛耗教與學的時間。與此同時,引入該等課程,也必須循序漸進,讓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有足夠時間熟悉和摸索其施教模式後,方可逐漸擴大。本會特別提請當局注意,引入該等課程所牽涉的一連串問題,如教師進修和培訓、學校開科的憂慮、資源配套及科目競爭、市場供求關係、資歷認可、與現存的毅進課程的關係等問題,必須有審慎和全盤的研究和規劃,以免將來因推行計劃欠周詳,而令該等課程以失敗告終。

  5. 特殊教育:教統局的建議,對特殊教育有所影響而交代不足,因此,本會要求當局必須確保特殊教育學制與新學制等同,建立特殊教育持續發展的銜接機制,保障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平等的接受高中教育權利,並須將特殊教育納入正式的諮詢範圍內。

  6. 大學課程:目前本港高等教育仍處於以六成適齡學生入讀高等院校課程為指標的擴張期,在此期間適逢高中及大學學制改革,本會特別促請當局,切勿以副學位課程的資源補足學士課程所需,令副學位本已捉襟見肘的資源進一步萎縮。此外,教統局建議的「學院收生」制度仍未見細節,對學生選科形成不明朗的因素,對未來大學課程有何影響,也未見充份評估。本會建議,必須針對這些問題作出交代,並作充份討論,方可落實有關改革。

【規劃師生人數】

  1. 每班學生人數:現時預科班每班平均人數少於30人,但教統局竟然建議新學制的高中每班人數定為40人,本會認為這是倒退的政策。本會建議,將來高中每班人數必須減少至每班25-30人,方能收到良好的教學效果。否則,改革理想將難以落實到教學過程,而勢將淪為另一次紙上談兵。

  2. 教師及支援人員編制:教統局建議以「初中1:1.6、高中1:1.8或初中1:1.7、高中1:1.9」的方案來規劃教師人手,明顯不能配合課程改革對教師和教學的要求。假如按上述比例推算,大部分中學的編制人手將減少,迫使教師超額,損害校內人事關係、團隊士氣及教學。各項改革措施,其實正需要足夠士氣的教師隊伍執行,新學制的課程亦需要有足夠的教學空間施教,本會因此促請當局重新計算新制下的教師人手編配,以1:2.3為基線,考慮未來教師編制,並配合五年過渡期、自然流失等措施,確保改革在人手資源充足的條件下進行。本會亦注意到,改革使個別科目萎縮,衝擊支援人員例如實驗室技術員的職業穩定,教統局有責任確保教學有足夠數量和穩定的支援人員,否則只會損及教育質素。

【匯報諮詢 回應疑慮】

  1. 目前教改仍在諮詢,當局必須聽取不同聲音,慎重考慮各方意見,絕不能預設框架,忽視民意。目前教統局提出的不少建議及構思,均流於空泛,為此,本會鄭重要求,當局於原定2005-06年關於課程和考核細節的諮詢前,向公眾及教育界提交「諮詢中期報告」,匯報是次諮詢收集的意見,並就各種意見作出回應,以便可以作出更充實的第二輪諮詢,以收集思廣益之效。

【總結】

  1. 是次教育改革影響深遠,當局絕不能急於求成,面對當前各界提出的問題,當局必須全面回應及解決,始可進入下一階段,不能勉強而行,以免在新制理念含混、改革理據不足、教師人心不穩之下,導致改革失敗,使學生和社會付出沉重代價。就此,本會促請當局從長計議,重新為改革訂立全盤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