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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光立法會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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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華被政府
選擇性檢控


張文光

 
 人大否決在2012年落實雙普選,「主流民意」被棄若敝屣;特區政府選擇性檢控出席民間電台的講者,更令言論自由蒙上陰影。

  特區政府在起訴限期前,向個別出席民間電台的講者提出檢控,包括在論壇上要求平反六四的司徒華。政府此舉,既有選擇性檢控之意,更有政治打壓之嫌,社會又豈能坐視不理?教協會除了到法院聲援司徒華等被檢控的人士外,我亦同時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過去因違反《電訊條例》而被檢控的個案性質,以及檢控的理據何在?

檢控時間巧合與取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表示,自97年7月至今,共有兩宗涉嫌違例的檢控個案,先後於07年4月及5月發生,現正由法院審理。這兩宗個案分別涉及5人及3人,全部均已被提控,故政府的檢控決定不存在選擇性。

  政府認為向該兩宗個案的所有講者一律作出起訴,便不存在選擇性檢控,如果不是存心取巧,便是自欺欺人,因為選擇性檢控可以是對不同時期涉嫌犯法的人作選擇性檢控,又或是政府自設一個日期,對之前涉嫌犯法的人選擇性不檢控,但對之後涉嫌犯法的人進行選擇性檢控,而政府又恰巧是在6個月的檢控限期完結前兩天,向司徒華等發出告票。

  過去,一些學生團體或民間組織,也曾向政府申請牌照開辦民間電台,但政府卻一律拒絕或無限期拖延。隨著資訊科技普及化,限制公眾透過大氣電波發表意見的《電訊條例》已經不合時宜,政府不單沒有主動檢討法例,反而利用惡法檢控個別講者,這是以言入罪還是處心積慮?因此,我呼籲會員繼續關注事件,捍衛本港的言論自由。

學生資助的斷層

  除了選擇性檢控的不公義之外,政府的選擇性資助政策,對自資副學士也絕不公平。按現有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自資副學位學生若曾獲批資助(助學金或低息貸款),日後升讀自資課程時,便不能再享有資助,只能申請利息較高的免入息審查貸款。

  眾所周知,政府現時為副學位畢業生提供的大學高年級銜接學額,每年不足一千個,相對數以萬計的畢業生,明顯是僧多粥少,杯水車薪,不少成績優異的學生因而無法進入大學的窄縫,只好選擇本地大學或非本地院校開辦的自資學位銜接課程。然而,這類自資課程的學費比本地的資助學位高一倍,但政府卻拒絕向他們提供資助,這不單是對自資副學位學生的落井下石,也是政府在教育政策上的自相矛盾。

歧視學生 氣憤難平
  我對政府歧視副學士的做法一直氣憤難平,因此,我在聖誕休會前再次向政府提出質詢。政府回覆表示,由04/05學年至07年10月31日,申請高息貸款修讀本地自資或非本地學位課程(包括本地院校開辦或本地與海外院校合辦,但政府未有提供06/07學年以前的統計數字)的個案共34,036宗,涉及23,243名學生,當中有803名學生曾在「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獲得資助,因而不再符合資助的條件。

  對於自資副學士的升學資助不能「銜接」,政府解釋是由於資源所限,故資助未能涵蓋已取得副學位或以上程度學歷的學生。

  副學士既面對升學樽頸,部分更可能因為經濟困難及資助斷層而要升學止步。教育局長孫明揚早前承認副學士的問題需要優先解決,因此,我會繼續向政府窮追不捨,為副學士爭取合理的資助,並責成政府在第二階段的檢討中,落實改善副學士教育質素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