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中諮詢教院的幼師同學後,張文光即與教育局聯繫,並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就幼師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包括經常在幼兒桌椅處理文書工作、搬動桌椅重物等,查詢現行的規管法例,及可供參考的指引或守則等,協助幼稚園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保障幼師達致職安健的標準。
政府承諾:
幼稚園進行實地視察 製作推廣資料
當局回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清楚訂明僱主有確保其僱員安全與健康的責任,該條例適用於幼稚園。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所有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包括:提供或維持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工作系統或工作環境;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確保工作中的僱員安全及健康。如僱主明知、蓄意或罔顧後果而沒有遵守法例,即屬違法。
教協會首先要求勞工處重視宣傳與推廣法例的工作,勞工處亦已邀請教育局協助,在短期內到個別幼稚園進行實地視察,就幼稚園內普遍出現的職業健康風險,製作推廣資料,協助幼稚園保障幼師的職業健康。本會將密切監察進度及執行情況。
職安健講座 預防職業病
本會的物理治療師列明慧小姐,也就幼師常見的職業病及保健問題,舉辦免費講座(詳情請參閱本頁的宣傳),簡介職安健的相關法例、講解幼師日常工作的正確姿態、運動介紹及示範等,她並就相關題目於下期《教協報》撰文,請幼師密切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