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會要求立即釋放昂山素姬!

本報記者

 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的5年軟禁期已於2008年5月27日屆滿,她的律師表示,根據緬甸的國家保護法,軍政府已無權再延長軟禁令,必須無條件釋放她。然而,緬甸軍政府竟強行延長軟禁期 1 年,至今昂山素姬仍未獲得完全的人身自由。

  為此,教協會於5月29日發起請願行動,譴責緬甸軍政府漠視法治精神,罔顧法紀,及強烈要求緬甸軍政府立即釋放昂山素姬,恢復她的人身自由及政治權利,並且得和緬甸所有政治力量進行真正對話,讓他們參與包括救濟風災災民在內的政治活動,還緬甸人民決定前途的權利。

  當日,除會長張文光及各理監事外,到場支持的還包括5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余若薇、李柱銘、楊森及劉慧卿)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代表。約三十名請願人士在灣仔修頓球場旁集合,遊行至緬甸駐香港領事館抗議,沿途高呼「立即釋放昂山素姬」的口號,最後在緬甸駐香港領事館門外遞交請願信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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