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於04年3月,就中文科及英文科教師的資歷要求發出通告,訂明在04學年起入職的中小學中英文科教師,須持有主修相關語文科目的教育學士學位,或者持有主修相關語文科目的學士或高等學位,加上一個主修相關語文科目的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或證書。教育局亦訂明,如果未具備上述資歷的語文教師,須於入職後3至5年內取得有關資歷。
04年或以後入職的語文教師:瞭解原因 提供協助
本月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代表離港的教育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會議回應自由黨議員提問:當局將如何處理04學年或以後入職的語文教師於期限內仍未取得所需資歷的問題。她強調當局已清楚告知學校,如聘請未具備所須資歷的新入職教師,則應在聘用合約內訂明條款,要求有關教師須在3至5年內取得資歷。當局亦籲請學校,為這些教師計劃他們的專業發展,並且向學校管理層報告。但當局沒有要求學校,把在限期內未取得有關資歷的教師,調配至任教其他科目。
當局補充,由04學年推出政策開始,具備相關資歷的教師由當時的3成半,增至07學年的5成8,顯示過去4年學校和教師都積極提升教師資歷,當局並理解3年限期剛滿,至今未取得相關資歷的教師均在進修當中,因此,當局希望向相關學校及教師瞭解情況後,再考慮有何方法可協助相關教師達致所需資歷。對於議員提問是否因教師工作量太多,導致部分教師未能在期限內達標,當局回應稱要進一步瞭解後,才能斷定原因及決定協助的方法。
04年前入職的語文教師:學位進修 不設期限
至於04學年前已入職的語文教師,當局稱語常會在03年就「提升香港語文水平行動方案」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大部分人士均反對為在職語文教師取得建議資歷設定限期,所以「行動方案」並無建議就04學年前入職的語文教師,定下須取得有關資歷的期限。當局並強調,提升語文教師的資歷要求,絕非教師質素有問題,而是希望進一步提升語文教師的能力及本科知識。因此,當局決定不為該些在職語文教師定下期限。
席上,張文光進一步追問,當局要求新入職語文科教師具備語文科學位資歷,但卻受制於學位教師的比例,不能保證所有具備學位的教師,均可以學位教席受聘,部分持學位的教師只有文憑教師的待遇,是政策的自相矛盾。他要求所有持學位的教師包括語文教師,均應立即全部以學位教席聘任,以鼓勵語文及各科教師,向學位資歷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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