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教通識科及課時如何分配?
趙志成


  上期寫了教好通識科實戰策略的第二步,提出如果早已在初中有推行通識及近似通識科課程的話,要做到「三通」,包括:(一)學生的學習意識和習慣有否改變;(二)核心教師有否協作「通識校本課程」的意識,而不是有「搭教」、「迫教」、「等指示教」的心態;(三)對高中通識科的課程架構有認識,及準備貫串(align)校內其他初中科目

  假如沒有做到上述「三通」的部分作用,學校的準備功夫是白費了。

  學校的管理層在部署新高中課程時,最關心的有兩方面:(一)是誰教必修的通識科?(二)課時如何分配?
  第一個問題牽涉很多教師間的利益,有矛盾、衝突、滿足、沮喪,甚至飯碗等問題,尤其是部分傳統的而又甚少學生修讀的高中學科,應否繼續存在?這些科目往往又是校內資深老師的寵愛,因為學生成績通常都不錯。這些校內不滿存在已久,新高中學制只激化了矛盾。

  上述矛盾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尚有很多。這些問題考驗校內領導同事專業判斷的能力,是其他人無法代勞的。

  第二個有關課時分配的問題較具體,即通識科在三年的正規學習時間表所佔的時數。課時分配亦與學校有否在初中開展近似通識科課程有密切關係,即課程內容有否重覆?高中課程指引的部分內容要求是否已能在初中處理?在培育議題探究及共識能力的大前提下,是否以「螺旋式」學習就可解釋高中和初中通識科的重覆和含糊性?

  要「教好通識科」,有很多問題要解決,此亦因為科目的知識內容(佔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及系統(探究及思維)尚未有足夠時間建立而必須「上馬」的後遺症,不再嘮叨了。

  通識科學習的經驗來自小部分學生修讀的高補課程,通識科教師在培育學生批判思維、邏輯推理,以至多角度分析等能力是有一定經驗和方法的,但當由選修科、選修單元變成必修科、必修單元時,如何處理大量的內容(即指引內就有關單元主題及探討問題下的說明),就有點茫無頭緒,力有不逮了。

  在學習單元的處理上,通識高補課程「人際關係」的單元較多學生選讀,而知識內容亦相對較少,論題的內容亦多與青少年有關和較為切身。在考試時,學生亦能有所發揮,再就其答案在傳意表達、角度分析等範疇下分高下較可行,反正最多也是一千份左右的考卷。但當變成「自我與個人成長」的必修單元後,這單元在高中三年中,每年應佔的課時多少,及整個中學階段,我們花了多少課時處理這個課題呢?我特別提出這個單元,是因為作為課程規劃,學生的學習是需要平衡的,否則就不用談甚麼五育並重、文理兼顧的原則了。根據《課程及評估指引》的建議(P.48),通識科三年高中課程合共270小時,六個單元合佔180小時,獨立專題探究90小時,平均分配的話,單元一的「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佔30小時,是多是少亦無基礎推斷,尤其是當在初中時,很多學生也參與了「共創成長路」之類的課程,我只是建議如果在初中已在「成長」課程上有涉獵的話(我不敢提出效能的問題,因很難量度和準確得悉),在高中的課時可降低。

  在進入其他單元課時的分配及教學策略的處理之前,我先談獨立專題探究的處理。因為專題研習曾是早期(2000年,尚未有必修的通識科建議)課程改革強推的四個關鍵項目之一,很多學生在小學及初中都有以小組方式進行專題研習,效果不一,差異亦大。很多教師對高中時要帶導個別學生作專題探究感到困難,尤其是面對不熟悉的探究題目,而任教通識科的同事對如何分配90小時感到頭痛,在未討論這些問題時,我單從課時分配的角度看,為甚麼是90小時,佔全數的三分之一,但校本評核(獨立專題探究)的百分比又只是五分之一,從正規接觸的課時(contact hours)與考核所佔的份量來說,是不合理、缺效度的。
(再續,教好通識科系列之六)

 
回 目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