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香港學術自由籌款行動」終結 ——
社會正義仍未伸張、學術自由尚須保障
大學教育關注組 蔡寶瓊 


  2007年1月,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否決校長莫禮時連任,過千名師生表示反對。2月,學術副校長陸鴻基在校內互聯網撰文,指出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多次向莫禮時施壓,企圖迫使教院與中大教育學院合併;教統局高員又多次致電莫禮時表示對批評政府政策的教院老師不滿,甚至要求解僱他們;還有,局長曾於2004年要求陸教授譴責抗議的超額教師不果後,竟然出言威脅;「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的名句就由此不脛而走。

  此事曝光,輿論嘩然。關注組召開記者會,關注局長涉嫌踐踏學術機構自主。我們提到教院校董會中佔多數的校外成員全由特首委任,而在遴選校長時,除兩位副校長外,校董會內其餘校內成員均沒有投票權;因此,在校董會組成及權責訂定上,已先驗地造成政府可直接干預校政的局面。其後,我們去信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要求為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料三天後,特首會同行政會宣布委任調查委員會,接手調查此事,直接架空立法會,排除後者作獨立調查的可能。

  3月,調查委員會聆訊召開,政府公費聘請兩位資深大律師代表李局長及前常秘羅范椒芬應訊。連同調查委員會本身的律師費,總共用了近三千萬公帑。至於教院一方,校方出資聘請資深大律師代表校董會正、副主席。惟獨提出指控的莫教授與陸教授未能得校董會任何支持,而需自費聘請代表律師。鑑於這強弱懸殊之勢,關注組與教協會遂開展「維護香港學術自由籌款行動」,為兩教授籌措律師費。

  6月,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書。結果是莫、陸兩位教授的話得以確立,而羅范椒芬確有「干預學術自由的不當行為。」李國章「較有可能就教院與中大『合併』的建議說過『蹂躪』一詞」,亦有嘗試向莫氏「推動」中大與教院合併。再者,委員會更發現在聆訊期間,「李教授的證供在若干方面的可信性有不足之處。」不過,委員會在指摘羅太之同時,卻替李氏開脫,說「蹂躪」一詞只是他「閒談中的無心之言」,而向教院施壓,企圖使中大與教院合併的行為,都是在推行政府政策而已,故此是為了「體現公共利益」。我們關注組在仔細分析報告書後,在6月24日召開記者招待會,詳細列出報告書犯駁之處,以及調查委員會未能解決的、有關學術機構自主和教育管治種種問題。可惜在缺乏民主和問責政體的大環境下,我們的話等於是白說了。這是頗令人沮喪的。

  回到籌款行動和律師費用的問題。我們總共籌得$1,007,339.10元。這筆款項只是莫、陸兩位教授的律師賬單總數的小部分,兩人仍須各自付出一大筆款項結賬。

  回顧整件事情的發展,除了上述學術自主和教育管治的問題外,令人質疑和觸目的,是社會公義未能伸張。整件事彷佛告訴我們:有人若本著良知不去順從甚或指出高官的不當行為,就要受到體制的極大懲罰,包括犧牲個人事業(莫禮時除不獲續約外,還被校董會勒令即時休假,即立即退職),和付出大量金錢。

  莫、陸兩位教授現已離港。他們留下來的,是一大堆有關我們這個社會和政體的疑問。籌款行動今天亦已結束,但還要做的事情可真不少。我們還是要懷著樂觀的心,謹慎而努力地前行。

  維護香港學術自由籌款行動仝寅再次感謝各界熱心人士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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