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
支持立法會候選人的準則 |
2008立法會選舉期近,基於以往經驗的考慮,為了公平和妥善處理各尋求本會支持的候選人的意願,本會理事會訂定了以下準則: |
(一) |
有意尋求本會支持的候選人,須以書面連同政綱向本會提出申請。 |
(二) |
本會將要求尋求本會支持的候選人回答一份問卷。 |
(三) |
支持的準則基於對候選人的政綱(包括教育、社會及政制立場)、填寫問卷的答案、過往的工
作表現、與本會的關係,以及立法會的選情等因素作綜合考慮。 |
(四) |
本會收到候選人的申請後,於不多過八個工作天內作出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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