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重蹈十年前的錯誤決策

論香港教育學院的正名與發展模式
黎國燦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
 香港教育學院2004年初取得自我評審資格,卻未能像其他教資會院校一樣,在取得該資格約一年後,便能正名為「大學」。教統局局長最近向立法會解釋教院為何未能正名,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國際上大學發展的趨勢,就是要發展『多元化學科大學』,在同一所大學內提供不同學科領域的學位課程。」故本文旨在分析國際上高等教育體系下,教師教育發展的趨勢,以對教院正名提出啟示。

  相對一些傳統學科領域,教師教育被納入大學教育體系的歷史較短。綜觀現時國際主流的師範教育模式,大致可歸納為三大類型:

  第一類是綜合型大學內的教育學院 (institute 或 faculty)。這一類型的模式,亦可就其歷史背景再細分為兩類。第一類的教育學院向來都是綜合型大學的部分,傳統上多負責中學的師資培訓,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教育學院便是屬於此類型。第二類的教育學院前身多為師範學院或學校,後來歸併入綜合大學內,其自主的程度參差不一,例如國際知名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Teachers' College, Columbia University) 、英國倫敦大學教育學院(Institute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London)、星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的國立教育學院,便有很大的自主權。至於澳洲的高等教育學院 (Advanced College of Education) ,自1990年併入了多所綜合型或應用型大學內,成為這些大學內的教育學院,自主性則較低。

  第二類從師範學院或學校,升格為師範大學。這些師範大學本來專注師資培訓,但近年已逐步走向綜合化。國內的師範大學便是屬於此類型,例如前身是北京高等師範學校的北京師範大學,近年發展目標是成為「綜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準大學」,共開設了個學院。此外,台灣的師範大學近年亦逐漸趨向綜合型大學。無論如何,大部分師範大學在綜合化的同時,仍然著眼於師資培訓和教育研究,例如華東師範大學的發展目標便列明是「多學科協調發展、引領中國教師教育發展的世界知名的高水準大學」。」

  第三類從師範學院或學校,升格為教育大學。這類大學使命清晰,設有教育專業和各學科領域的院系,培訓教師,並非只提供單一學科。它們近年還開辦了一些與教育有關的課程,包括終身學習、輔導等,以供非教師就讀。教育大學在亞洲各國甚為普遍。日本有宮城、鳴門、上越、兵庫等教育大學、南韓則有所專門培訓小學師資的教育大學、而台灣亦在2005年把所師範學院升格為教育大學。另外馬來西亞的蘇丹伊德力士教育大學 (Universiti Pendidikan Sultan Idris) ,前身為建於1922年的蘇丹伊德力士師訓學校。至於成立於1999年的印尼教育大學 (Universitas Pendidikan Indonesia),規模更為龐大,學生人數多達22,700人,教師人數有1,300多人。此外,更有新成立的教育大學,例如南韓政府1984年成立韓國國立教育大學 (Korea Nation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學生人數達6,000人,開設有學士至博士課程,另設有附屬的中小學和幼兒園。

「學院」之名不能反映大學之實

 由上述趨勢可見,師範教育在大學教育體系內的發展,並非只有納入為「多元化學科大學」的一途。香港政府既已在1994年成立香港教育學院,該校早已是大學教資會所成員院校之一,三年前亦已取得自我評審資格,若繼續用「學院」之名稱已不能反映大學之實。若採取第二或第三類的發展模式,讓教院盡早正名為大學,對本港培育優質教師、確立教師專業地位、提升本港教育質素均有正面作用。長遠而言,對本港成為中國和鄰近地區教師教育的樞紐,也會發揮積極的影響。

  反過來說,若硬要採取第一類的發展模式,把教院併入其他綜合型大學,成為附屬的教育學院,不但沒有顧及兩所院校師生的意願,亦可能引起種種不易解決的磨合問題。更何況綜合型大學的發展重點,絕少著重教師教育,其教育學院和其他學院相比,地位也一向不高。

輕視師資培訓 社會付出代價

  1990年代初,政府大幅增加大學學位課程學額,偏偏遺漏了四所師範學院。其時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范徐麗泰女士,亦曾於報章專欄中憶述,認為這項決策,將對本港師資培訓造成極大損害,當時曾急向高官反映,可惜為時已晚。隨後理工學院、城市理工學院、浸會學院紛紛於1993年取得自我評審資格,升格為大學,結果教育學院收生的吸引力大減,政府才匆匆通過教統會的第五號報告書,在1994年成立香港教育學院,提供教育學位課程,這才扭轉了教育學院收生質素下降的趨勢。但整個社會已因早年輕視師資培訓的決策,付出了不少代價。

  遺憾的是,現時的情況和1990年代初實有雷同之處,如果再以種種不合理的理由,拒絕讓香港教育學院正名成為大學,但另一方面又大力鼓勵私立大學的成立,結果是教院被誤認為是比大學低一層次的院校,重蹈十多年前的決策錯誤。這只會窒礙本港教育的整體發展,教師的專業地位也難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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