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提出精簡教務會組成的修例建議,揭示校內導師長期以來,在薪酬和地位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教協會促請中大校方就導師的工作職能進行全面檢討,並從速改善導師的薪酬待遇,包括讓合約教員完成指定年期的合約,以及通過表現評核後,可按常設機制獲實任長期聘用。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日前就中大修改規程的各項爭議,邀請校內的教職員和學生代表發表意見。中大教師協會主席黃創儉批評,導師須負擔大量的教學工作,卻得不到教師應有的地位和重視,除了基本的教學任務外,導師還要兼顧極多繁瑣的行政和各類教學支援工作,部分需要「依附」教授工作的導師,更要為教授分擔研究的職務,然而,導師薪酬與工作性質卻不相稱。
大學導師薪酬不及中學教師
他指出,負責教學工作的導師,其薪酬不及中學的常額教師,大部分導師只得一年或兩年的受聘合約,而每次續約更難免要誠惶誠恐。黃創儉表示,儘管會方已向大學管理層反映問題多年,但一直未見有改善,該會要求現時負擔教學工作的導師,在職稱和薪酬方面應獲得合理和對稱的改善,而大學更應以長約延續聘用教師,以確保學術自由和教學質素。
對於校方在月前的會議上指稱,導師的職責只是分擔教學職務,在研究方面卻沒有要求,因此,若給予導師享有與教授職系同等的權利,如參與學務的決策,將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期間又多次暗示導師不單是為了正名,還有其他的訴求,包括正名之後的薪酬調整。中大員工總會會長吳曉真反駁說,導師並不是只負責邊緣的教學工作,例如部分導師須從事研究工作,只是校方在評核時不作考慮。她引述校方資料稱,現時受聘的四百多位導師,約一半持有博士學位,當中有任教研究院課程,甚至擔任課程主任。
教學工作邊緣化
她又指出,教資會自1998至2000學年的三個學年期起,大幅削減院校資助(學生單位成本)10%,而院校的研究用途補助金則不斷增加,由99/00學年至08/09學年,增幅超過五成。為了讓教授級人員可專注出版和研究工作,校方以合約形式聘用教授級以外的教職員,並壓低教學人員的薪酬和地位,令教學工作被邊緣化,期間,導師人數由99/00學年佔整體教學人員的14.97%,增至07/08學的31.4%。歸根究柢,是教資會的撥款政策,導致院校重研究而輕教學,令導師備受剝削。

中大教師協會和中大員工總會的言論,不單反映校內重研究而輕教學的現實,也道出了其他院校不少合約教員的心聲。會長張文光指出,中大一級導師持有博士學歷,但起薪點比中學學位教師只高兩點,他們每兩年還要按表現才有一次增薪的機會,這是對導師的侮辱和歧視,校方不能將修例所引發的問題歸咎教員,例如暗示導師將正名與待遇綑綁,相反,校方應從速檢討和改善導師的薪酬福利,以及讓導師名正言順參與教務決策,而不是在修例期間,問題被揭發後,才被迫進行檢討。
導師正名不能迴避
中大校方決定暫時將修訂規程中有關「教師」的定義抽起,要求立法會先行通過規程的其他條文。但張文光認為,修例觸及導師是否「教師」,以及學生代表產生辦法等爭議,校方不能迴避或拖延,因此,校方應與師生盡快商討,以便在本年度的立法會會期結束前,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 根據教資會提供的資料,中大以合約形式受聘的員工人數以及現職員工續約的次數,均是各資助院校之冠(詳見附表)。事實上,中大教學人員地位不受重視的處境,以及合約教員所面對的續約壓力,並不是中大獨有,不少院校的合約導師,也同樣面對有教師之責,無教師之名的不合理待遇,教協會支持各院校的教職員據理力爭,並促請院校正視和尊重教師的地位,讓教師的職業和學術自由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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