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座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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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條例》(參閱相關資料)規定所有資助學校必須設立法團校董會以管理學校。
作為獨立的法人團體,很多校董未必清楚自己需要承擔與學校管理有關的法律責任,尤其是在問責制度下,校董須對任何不當使用公共資源的情況作出交代及負責,但校董本身可能對有關知識的掌握有限,而管理學校所涉及的範疇遠遠超出他們的認識範圍,校董若欠缺相關的專業知識訓練,處理問題往往顯得舉步維艱。
有見及此,教協會舉辦一系列的法律講座,解釋及清晰界定法團校董會的法律地位、法律責任和權責範圍,讓校董更了解有關法團校董會的結構和運作。
講座詳情
日期:2013年6月1日、8日、15日、22日(星期六)(共四節)
題目:
- 6月1日:學校的法律景況;校董的權責;辦學團體與法團校董會的關係;保險法
- 6月8日:教師、學生、家長的權利;學習法律與法治的重要
- 6月15日:學校、教師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疏忽與謹慎責任
- 6月22日:僱傭法例與合約法;《資助則例》的效用;「校本管理」對教師職業保障的影響
講者﹕林壽康教授、余惠萍博士、林滿馨律師、陳洪先生
時間:上午9:30 - 12:30(每節3小時)
地點:教協銅鑼灣服務中心(香港銅鑼灣堅拿道西15號永德大廈閣樓)
對象:校董 或有志成為校董的人士,或對法例認識有興趣人士
收費:(會員)每堂$200,參加全部課程$700;
(非會員)每堂$250,參加全部課程$900
報名方法:親臨本會旺角或銅鑼灣服務中心綜合服務部 或
郵寄報名表格 (word / pdf)
名額:50人(額滿即止)
聽講證書:完成全部課程者可獲發聽講證書
查詢電話:2780 7337(權益及投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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