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良心約章》
身為教師,我們愛護學生,本著教育專業良心,特此聯署認同:
(註)轉錄自《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1995)第2.2.13、2.2.14 及 2.2.18 條。
本約章是個人具名簽署,將於教協網頁及教協會所內展示,但不會刊登校名。
學校代表可傳閱簽署表格,老師可集體簽署。(下載簽署表格, pdf)
教協會員可利用下表簽署;非會員可電郵姓名至 edresearch@hkptu.org 加入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