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光與馬紹良對談兩個推行IT教學的問題

本會代表於三月十六日會見教統局局長王永平等官員,提出檢討現階段資訊科技教育的一系列建議,席上提到,不少老師向本會反映,資訊科技培訓目標(基礎程度:BIT)對教師構成一定壓力。教協會提出由會長張文光訪問教育署負責IT教學項目的首席教育主任馬紹良,請他通過《教協報》向會員解釋有關政策。

訪問於三月卅一日在馬紹良的辦公室進行,打開話匣子的,並非BIT,而是此前鬧出新聞的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計劃的問題。張文光質疑,馬紹良三月廿九日發給學校的信中所說「小量」及「招標」的意思。馬紹良解釋,詳細程序稍後會上網公布。在政府提供的計劃外,個別學校可招聘技術員,程序和聘請老師一樣,不用招標。學校先向教署申請,一經批准,即可按規定列出要求資歷等聘請。

馬紹良指出,如果學校自行購買外判服務。則要向教署申請,應該要有和政府相若的程序,和聘請技術員不同。

馬紹良補充說,經政府提供的服務,沒有規定簽十八個月的,學校也可以和有關公司簽三個月先行試用,如果可以接受,便不用再花時間想其他辦法。

張文光總結五種不同方案:

第一,接受經教署提供的服務,在兩間公司中選擇其一。

第二,若學校的電腦數目足夠讓有關公司派駐一個技術員,也可選擇教署提供的服務。(馬紹良補充指這類有足夠電腦數目應有八十多間。)

第三,在決定接受教署的服務或自行招聘技術員前,也可試用教署的服務例如三個月的時間,若發現不滿意,教署會考慮學校自行招聘技術員的申請。

第四,學校決定自行招聘技術員,政府會接受約二十間的學校申請作為試驗,申請不是先到先得,而是按學校對資訊科技掌握的程度與表現決定。

第五,若購買非政府提供的服務,則要求進行和政府招標過程相若的程序。

提到教師的資訊科技培訓目標,馬紹良斷然否認在新聞組上出現的謂「教師考不到BIT會給解僱」的說法,「不對的,一定不對。」他說。他指出,一批老師當年在受訓時沒有資訊科技的訓練,因而今天掌握不了,是絕對不用羞恥的。只是,作為教師面對下一代,也應該認識資訊科技。

他指出,目前BIT只要求四點,第一是開關電腦,認識視窗,第二是上網下載資料,第三是傳送電郵,第四是進行自我評估,反思自己的培訓。不用考試,只須製作一個個人的教學概覽,交給校長存檔。老師也可以集體創作,一起上網,寫一套簡布。

馬紹良指出,BIT「中心思想在推動,測試標準宜寬鬆」,正因如此,計劃在二零零一年八月才達標,而非現在。校長在這問題上要明白,不要迫得同事那麼緊。教師不認識IT不是錯誤,須著眼於鼓勵,但又不可太散亂至完全沒有要求。

張文光指出他接到一個個案,有教師因為教育條例修訂而自動延任一年,其校長竟然因為其未達資訊科技目標而想拒絕其延任,他認為這是荒唐的。馬紹良表示同意,他認為學校不應視BIT作為手段,因為重要的是態度問題,要幫助老師,不是要壓迫。

老師達標與否,最重要的是態度問題。馬紹良指出,新入職的老師已掌握了起碼中等的程度,然後在五年內鼓勵全部老師上基本程度,他認為到時百分之八、九十的老師已達標,那根本不用壓迫餘下未達標的。雖然政府說全部老師要在二零零一年八月達標,但他可以誇下海口說,他不相信會這樣強迫,因為政策完全是鼓勵和推動的。

張文光同意馬紹良的說法,重點是人人朝向達標努力。不過,即使到時不達標,也期望或遲或早達標,卻不應一開始便要不達標。其實標準是簡易的,校長也要忍耐,千萬不要為了提早完成指標,而製造不必要的壓力,因為人人成長經歷不同。他也不相信教師對資訊科技應採取斷然拒絕的態度。

馬紹良最後重申,肯定不應出現不達標就解僱的情況,不應製造壓力,不是抱棄書本全用電腦,最重要的是學生的發展,人性化的學習環境,對資訊科技教育是重要的。

《教協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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