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13年6月25日
由教聯會營運、位於大埔的「國民教育中心」,原定於本年6月30日租約屆滿。傳媒報導該中心仍以一元租金繼續營運,並向學校宣傳至8月底的活動。教育局至今仍未有公開招標時間表,且容許該中心繼續佔用公共資源運作,教協會對此表示不滿。
去年7月,教協會向申訴專員投訴,教育局在「國民教育中心」的營辦權事宜上處理失當。申訴專員於本年1月回覆本會,認為「投訴部分成立」,指教育局選擇營辦者的過程不符公眾期望。
然而,教育局至今不但未有回應申訴專員的批評,甚至在有關問題上重蹈覆轍。去年8月,教育局在公眾壓力下,已表示會作公開招標,本來絕對有足夠時間啟動公眾檢討和籌備工作。局方卻選擇拖延迴避,如今又繞開正常程序,繼續挪用公共資源補貼特定的團體營辦中心,一再漠視公平原則和程序理性,令人無法接受。
教協會重申:
- 教育局必須認真看待申訴專員的批評,汲取教訓;
- 「國民教育中心」合約期滿,在申訴專員作出批評的情況下,教育局不應沿用有缺失的程序,在沒有新合約的情況下,繼續批撥資源(包括以象徵式租金租出場地)予該中心營運,濫用公共資源;
- 教育局應立即全面公開檢討,以公共資源直接資助成立「國民教育中心」的做法有否需要,並讓公眾參與檢討,以及公布檢討結果;假若檢討結果為繼續撥款,招標程序必須公開、透明,保證能為本地師生提供全面、平衡,而非片面、偏頗的資訊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