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最近收到會員查詢,有關公積金供款(津貼/補助學校)/大專職業退休計劃 (ORSO) 可否申請免稅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
報稅表第二頁4.3項,第(4)點「以僱員身分付給認可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下圖),你可填報公積金的供款數字;本年度可申報的最高免稅額是15,000元。
如你已提交報稅表,你可去信稅務局,補充此項申報。
(補充申報信函樣本)
如你從未填報這項免稅額,你最多可追討6 年多報的稅額。
(追討多報稅額信函樣本)
所有信件或填妥的表格均應以郵寄(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或傳真(2877 1232)交回稅務局,如以電子方式提交,請見稅務局網頁資料。
- 附件1:補充申報信函樣本
- 附件2:追討多報稅額信函樣本
[註 1]
僱員向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以下簡稱「獲豁免退休計劃」)支付的供款亦可獲得扣稅。但在一個課稅年度可扣除的最高款額為以下三項中最小的一項 :
• 在課稅年度內他向該計劃繳付的供款 ;
• 假設他參加了「強積金計劃」,他作為僱員本須向強積金計劃繳付的強制性供款額 ; 或
• 有關課稅年度的最高限額
【示例】
一名僱員於2013/14課稅年度期間收取年薪$180,000,他繼續參加獲豁免的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按不同的供款情況可扣除金額如下:
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 | 按強積金條例規定的強制性供款額 | 可扣除的供款額 |
$18,000 | $9,000 | $9,000 |
$5,400 | $9,000 | $5,400 |
(節錄自稅務局網頁資料)
[註 2]:更正已提交的報稅表上的錯漏(節錄自稅務局網頁資料):
如你在交回報稅表後發覺填報有錯漏,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請註明你的姓名、檔案號碼、有關的課稅年度及要更正事項的詳情,並加以簽署。如你是「稅務易」用戶,你可透過「稅務易」提供的「聯絡我們」服務,提交你的通知書。在任何情況下,你不可以用文本報稅表作出修訂報稅資料。
[註 3]:可參考稅務局網頁 「如何申索免稅額」 > 事後提出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