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2021年5月27日

教育局自2017年9月1日起,在本港受資助的中小學實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計劃」,以校本方式處理涉及教師表現的投訴,在計劃下學校按教育局制訂的《學校處理投訴指引》(下稱《指引》,現行版本於2018年5月修訂)處理相關投訴。教育局於今年5月21日發出名為「教師專業操守」的通函,提及自反修例運動以來,局方及學校收到不少教師失德的投訴,為協助學校有效及適切處理,於是提供兩份附件供參閱:「學校處理投訴的注意事項一覽表」(下稱「一覽表」),及「學校調查報告範本和樣本」(下稱「樣本」)。「一覽表」列出調查原則、程序、提交報告時限及跟進等,其中最具爭議是更改匿名投訴的處理準則,及指定學校完成調查的時限等;而「樣本」提供了兩個由匿名人士投訴而裁決成立的調查報告事例,有質疑是變相制定規管教師社交媒體言論的準則,而該等準則並不合理。 ……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