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議行 ■ 葉建源
一間小學在過去6年期間,只能夠成功借用內籃球場3小時,否則就只能乘坐旅遊巴士到附近的室內體育館和中學上籃球課;位於地下的幼稚園不准向外打開窗戶,被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更換趟窗;長者護理中心的社工帶幾名坐輪椅的長者到籃球場曬太陽,被保安以不可進行非籃球活動為理由阻止……這些事件聽起來很荒謬,但絕對不是虛構,而是發生在屯門山景裡!
由2004年開始,山景被納入為「租者置其屋計劃屋」(下稱「租置屋」),業主立案法團及其聘用的物業管理公司開始負起管理屋之責。自2011年起,物業管理公司開始以行政手段阻撓內社福機構義工前往服務單位探訪、要求學校就使用內籃球場購買保險等,影響學校和機構的正常運作,以及師生和服務使用者的日常活動。因此,在2015年,內十多間學校和社福機構罕有地組成了「山景教育及社會服務聯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