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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食物最健康?

教協駐診註冊營養師 李鎧而

作 為營養師,經常被問及「吃甚麼最好」,尤其是健康出現了問題時,大部份人都寧願選擇飲食治療多於藥物治療。 可是,食物不等於藥物,並沒有甚麼藥用功效。 患病便要找醫生,由他決定是否需要處方藥物。 飲食治療的角色主要是輔助性,希望藉著改善飲食習慣來減輕病情。 反而我經常鼓勵預防勝於治療,即在身體未出現毛病前便應該建立良好的飲食習慣,目標是保持長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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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自主調查發佈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於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進行教師專業自主調查,成功回收2,244份有效問卷。是次調查旨在了解本地教師的專業自主狀況,包括:1)參與教育政策自主;2)參與校政自主;及3)進修自主和教學自主。調查結果顯示:1)教師專業自主不足,自覺對教育政策缺乏影響力,教育政策沒有賦予教師專業自主;2)教師普遍認同及信任民主諮詢組織;及3)教師參與校政及進修自主的情況有待改善。本會希望透過是次調查,喚醒教育工作者及社會大眾對教師專業自主的關注,加強推動專業自主發展,改善教育質素。

預防醫學

教協醫務化驗中心醫務總監 趙鎮強醫生

預防醫學有幾個層次,它們分別為:初級預防(Primary Prevention)、次級預防(Secondary Prevention)和 第三級預防(Tertiary Prevention)。

初級預防的目的是防止發病,健康飲食、定時運動及免疫注射都屬於初級預防。

次級預防是及早偵測診斷、及早治療。例行健康檢查和子宮頸抹片檢查就是次級預防。

第三級預防是指對已形成的疾病作出復康、減低併發症或復發的措施,心臟病及中風後的復康計劃就是這一類。 …… 閱讀全文

教協會呈交「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檢討工作小組」 檢討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意見書

 

  • 背景:
    1. 06年《施政報告》提出新增20億元推行學券制,資助幼兒教育,但方案包含5項原則:(1)長遠只資助非牟利幼稚園;(2)半日制學費上限為2.4萬元,全日制學費上限為4.8萬元;(3)幼稚園必須保持透明度,包括帳目、幼師資歷及薪酬幅度等;(4) 5年過渡期後,政府將停止資助不達標的幼稚園;(5)政府不會干預幼師薪酬。
    2. 該5項原則曾引起幼教界不少爭議,但當局強勢推行政策,漠視業界意見,結果學券甫推出即問題叢生:幼師薪酬、外評及工作壓力、學券學費上限及全日制資助等等,令幼師士氣受嚴重打擊,感覺前景無望,導致富經驗的幼師流失。
    3. 本會與多個幼教團體、幼兒學校及在職幼師商談,歸納學券計劃衍生的問題,期望工作小組能吸納業界意見,糾正學券的錯漏;然而,要完善幼兒教育,當局必須將幼兒教育納入基礎教育範疇,直接資助幼師薪酬,確立幼師專業地位,為資幼兒教育作合理承擔。
  • 幼師薪酬欠缺保障 資歷不受尊重
    1. 當局取消幼師薪級表,只透過規定幼稚園將聘任的幼師薪酬幅度於學校網頁公布,認為透過家長選擇足以監察幼師可獲合理薪酬,卻沒有具體瞭解幼師提升資歷前後的薪酬變化,而幼師因應政府要求提升資歷,能否獲得相應增薪,是監察幼師薪酬有否被剝削的重要指標。當局近期就幼師薪酬所作的調查,只能籠統表示幼師薪金在過去3年「一般有所調升」,但提升原因不明,到底是通貨膨脹,抑或只因支援教師需求增加,因而令幼師薪酬短期提升等,皆不得而知,可見當局現行機制不足以有效監察幼師薪酬,遑論保障幼師專業前景。
    2. 當前,幼師已全部獲取「合格幼稚園教師」(QKT)資歷,其中5,560位更已獲文憑以至學士學位,佔總人數6成。即使多個大辦學團體仍參考學券前的薪級表來釐訂幼師薪酬,但這個只為QKT而設的薪級表,並無為已持文憑的幼師及學位的校長設立薪級點,因而現持學位資歷的幼稚園校長,如按原有薪級表,其入職點也只與資助中小學新入職的文憑教師相同,可見資歷與薪酬仍然嚴重脫節。
    3. 面對收生競爭劇列的市場壓力,幼稚園根本難以增加學費,以提升幼師薪酬,因此當局表示透過市場機制可為幼師有效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和服務條件的說法,備受質疑。已脫離薪級表的幼師均憂慮轉職他校時,薪酬會降回QKT起薪點。從政府提供的幼師月薪分布情況顯示,七千多名全日制幼師當中,有接近一成人的薪金甚至低於$12,000,即連QKT的起薪點(總薪級點第7點,即$13,120)也達不到,其中119人更低於$9,000甚至在$6,000或以下。
    4. 當局強調的市場機制,在幼稚園主要取決於收生人數、本港的經濟環境以及幼師的人手供求,而幼師提升的資歷不一定可成為首要考慮的條件,甚至無必然關係,尤其當幼師於學券推出5年內會全數提升至同等的文憑水平,加上支援人手需求回落,若再加上家庭經濟情況未改善,以市場去決定幼師的薪酬,情況令人更加憂慮。
  • 外評工作異化 幼師行政及工作壓力超標
    1. 不少校長幼師均批評,外評為幼稚園帶來龐大的工作量和壓力,雖然,當局已多次強調幼稚園毋須為外評過份預備,但由於外評結果必須上網,對學校的評價隨時會被傳媒聚焦及廣泛報導,再加上外評與學券資助掛鉤,這些在中小學外評也沒有或已取消的苛刻條件,當局卻堅持要在幼稚園執行。當外評成為學校存亡的指標,而非純粹改善學校教學的工具,政策必然異化,學校必然嚴陣以待,以致幼師為了應付外評需要,日常要為學生大量拍照存檔,嚴重干擾教學,更有學校接到外評通知,要先自行預評3次,期間不斷開會,令教師文牘工作劇增,教學空間反越小。當中,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情況更嚴重,因為幼兒服務於05年協調後,這類幼稚園更要分別應付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兩套不同的外評指標,承受沉重的工作負擔。
    2. 政府制訂幼稚園1:15的人手比例,乃將校長主任等行政人員包括在內,幼師課堂的實際教師人手比例差於1:15。當前,無論全日制與半日制,幼師都面對課時長、沒有空堂備課或小息時間,午飯普遍也僅得15-30分鐘,備課、文書、製作壁報、自評外評、開會等工作,都必須留待放學後才能處理,日常要帶領興趣班,假期節日也要籌備活動、開放日、畢業禮等,不少幼師已失去照顧家庭甚至正常作息的時間。
    3. 獨立私立及超越學費上限而不能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其幼師雖然仍可獲得在職進修的資助,但卻沒有學校發展津貼中為進修教師聘請代課教師的支援,部分幼稚園因而幼師流失量大,聘請亦見困難,大大削弱競爭能力。
    4. 根據香港大學一項調查顯示,本港上班族工時最長是食肆與酒店業,每周平均56.4小時,已經超出國際標準,而本地幼師每周工作動輒60小時,已成為工時最長的「工種」,再者,幼兒情緒、行為和家庭問題日益複雜,幼師在欠缺支援之下,壓力嚴重超標,香港教育學院近期一項有關幼師健康生活質素調查也顯示,本地幼師多方面的健康評分,是華人地區中最差的一群,反映幼師無論身體和精神健康都正在嚴重惡化,當局必須正視情況並給予適切的支援。
  • 學券只按收生人數計算 全日制資助不公
    1. 全日制幼兒學校服務時間長,基本是朝8晚6,若有延時服務,幼兒可逗留至晚上8時,基於核准收生名額較少,運作成本因而較高,可是學券資助只以收生人數計算,而半日制與全日制學生資助額又相同,這對入讀全日制的幼兒並不公道,而部分全日制幼兒學校兼收2歲或以下的幼兒,由於該部分不獲學券資助,營運更見困難。
    2. 由於學券資助額對全日制不公,當中包括供幼師進修及聘請代課的教師發展津貼亦見不足,但全日制工時長,在職進修的局限亦較大,很多在職進修的幼師,迫於選擇在半日制任教,令全日制招聘更見困難。
  • 學券制資助 未達致所有幼兒一視同仁
    1. 學券制限制了家長的選擇,當前學童如入讀獨立私立幼稚園、半日制學費2.4萬元或全日制4.8萬元以上的非牟利幼稚園,均不獲學券資助,學券未能對所有幼兒達致一視同仁。尤其是這兩類幼稚園的幼兒,非但無法受惠於學券計劃,同時亦不接受學費減免的申請,如家庭遇有突發事件而出現經濟困難,學童只能轉讀參與學券的幼稚園,重新適應環境,對入讀這兩類幼稚園的學童並不公道。
    2. 學券資助的學費上限,半日制2.4萬元及全日制4.8萬元的規定,並鎖定5年不變,也衍生了另一個問題,就是即使是非牟利幼稚園,如歷史較長或聘用較多資深教師因而薪酬較高的幼稚園,學費5年不變的上限已構成相當壓力,接近學費上限的幼稚園,唯有緊縮開支,包括凍結幼師薪酬,造成人才流失;當中,由獨立私立轉營為非牟利的幼稚園,情況更艱難,這類經轉營而獲取學券資助的幼稚園,雖已轉為非牟利性質,但卻不能通過非牟利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的評審,因其審批準則包括「該區對幼稚園學額的需求」,而轉營的獨立私立幼稚園學額,並不在當局原有規劃的資助學額需求之內,因而不獲批租金發還。不少轉營的獨立私立幼稚園,在沒有租金資助下,在學券第一年推行時,學費已接近甚至要定於上限金額,而上限卻鎖定5年不變,學校要面對5年通脹和租金上調的壓力,生存已見困難,幼師薪酬調整更是無望。
  • 總結
    1. 當局提供資源實施學券制,但隨著學券而來的多項措施推行過快過急,更缺乏協調,幼稚園和教師難以同時應付,工作壓力大增之餘,教學空間反而越縮越小,幼師進修資歷又不獲承認,在缺乏職業前景之下,難以吸引和保留幼教人才,這與提升幼教質素的目標,絕對是背道而馳。在政策層面上,本會向當局提出四大訴求:
      1. 為幼師制訂與資歷相應的薪級表,並直接資助幼師薪酬;在薪級制度未及設立前,應立即提供與資歷掛鉤的資歷津貼,讓幼師提升的資歷得到尊重和回報;
      2. 正視幼師沉重的工作和進修壓力,要求政府提供資源,增加幼稚園的人手編制,為幼師設立空堂備課,並容許有需要的幼師,延長在職進修的資助。
      3. 全面檢討幼稚園質素評核的政策,取消外評結果必須在網上公布的規定,全面減輕幼稚園和幼兒中心自評外評的工作量,並增加資源和人手應付教學以外的行政工作。
      4. 全面檢討政府對各類幼教機構的資助,尤其是全日制幼稚園及幼兒學校,應加入時間補償的概念,並提高延時服務的津貼額,讓全日制得到合理的補足,確保全日制的資源獲公平分配;此外,學券也應惠及入讀獨立私立及學費超逾上限的非牟利幼稚園的幼兒,並正視由獨立私立轉營為非牟利的幼稚園所面對的困難,確保資助一視同仁。
    2. 本會認為,除了從學券計劃的層面作出檢討,當局更須進一步考慮將幼兒教育納入基礎教育的資助範疇,並直接資助幼師薪酬,為幼師團隊建立專業階梯,對幼兒教育作合理承擔,幼兒教育的質素才能持續提昇和進步。

 

解讀失眠與抑鬱(二)

(教協醫事顧問)精神科專科 李德誠醫生

  今天,抑鬱症已經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不過社會大眾一般對此症的認識往往一知半解。長久以來,中國人都漠視心理及精神健康問題,因此不管發現自己或家人出現精神問題的徵狀時,都諱疾忌醫。今期,筆者希望為大家解開抑鬱症之謎。 …… 閱讀全文

解讀失眠與抑鬱(一)

(教協醫事顧問) 精神科專科 李德誠醫生

失眠與抑鬱,是飽受沉重壓力的現代人常見的疾病,兩者既有相互關係,亦有各自病因。筆者會為大家剖釋失眠與抑鬱的關係、成因與治療。

簡單來說,「失眠」就是沒有充足的睡眠時間及不能維持良好的睡眠質素。失眠的人通常醒來後仍覺得精神不足,嚴重的更可能以為整夜都不曾入睡,故他們還希望睡眠時間長一點及睡眠質素好一點。 …… 閱讀全文

【醫師文集】 中醫藥治療甲狀腺亢進

【教協中醫服務】 ▶ 醫師文集目錄

教協駐診註冊中醫師 邵益璋

香港有很多甲狀腺亢進(簡稱「甲亢」)的病人,尤其普遍出現於年齡介乎20至50歲的女士。 甲亢的病因是甲狀腺分泌過多的甲狀腺素,究其原因,主要包括:遺傳、腦垂體失調、自體免疫系統異常、碘攝食過高、最常見的是長期精神緊張。 …… 閱讀全文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 教協會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立場書

  1. 香港《基本法》第45條及68條分別訂明,香港市民最終享有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權利:行政長官「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教協會認為,民主與人權是港人的核心價值,特區政府絕對有責任落實《基本法》對雙普選的規定。特首曾蔭權也於07年競逐連任時一再承諾:成功連任必於5年內徹底解決普選問題,達致一個包括「設計、時間表及路線圖」的終極方案。
  2. 立法會05年否決原地踏步的政改方案,但4年後的今天,特區政府仍毫無寸進,提出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非但不能落實雙普選,連現方案能否達致至2017年行政長官及2020年立法會真正普選的路線圖亦欠奉。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更明言,現屆政府未獲授權制定路線圖,也不會向中央反映港人渴望真普選的意願。對於特區政府的失職失責、特首曾蔭權的言而無信,愧對港人落實民主普選的期望,教協會表達強烈的抗議和譴責。
  3. 教協會要求特區政府,必須配合普選時間表制訂路線圖,保證2017年特首選舉,及2020年立法選舉有真普選,市民才有信心和空間去討論2012年政改方案的過渡方法,包括:新增400席選舉委員的分配、10席立法會議員的產生、特首選舉與提名的細節,以及現有功能組別的民主過渡。否則,當前所提的普選時間表只是政治裝飾,更為普選設下重重陷阱,包括特首選舉的提名門檻,可用作政治篩選,而立法會的功能組別,更可透過普選的名義永久長存,令《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普選權利名存實亡。
  4. 當前的政改方案,除了未能交出普選路線圖,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人數,亦按選委會的人數比例增至150人,是否提高了特首提名的門檻,令市民獲得提名的難度大增,仍須看150人的選舉細節;此外,政府不肯保證取消現有的功能組別,更拒絕取消團體票及擴大功能組別選民的基礎,這種製造特權維護少數利益的不平等選舉,是邁向全民普選的最大障礙;再加上立法會分組點票的制度繼續存在,導致大多數議員支持的議案仍可不獲通過,令廣大民意無法透過立法會充分反映和伸張。
  5. 教協會的會員均為教育界功能組別的選民,但我們不會維護只有20萬人手持兩票的政治特權,而?奪幾百萬市民普選的權利。教協會要求取消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選舉,邁向一人一票的真普選。當前無論中央或特區政府,都為功能組別護航;司長唐英年講解政改諮詢文件時表示:《基本法》哪裡有說取消功能組別?《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也說,普選可以和功能組別並存,普選不代表一定是一人一票的直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更表明,聯合國公約的定義不適用於香港,普選定義由中央決定。教協會重申,真正的普選是不以財產、學識、階級等限制選民的資格,凡屬公民都有平等選舉的權利,而功能組別選舉完全違反普及和平等的原則,無論如何取巧和包裝,都不可能成為真普選。特區政府必須按照《基本法》第68條訂明,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而不能為了保留功能組別,而將「普選」的原則扭曲或作任何形式的重新定義。
  6. 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教協會要求特區政府提交普選路線圖,並必須符合三大原則:(1) 確認2017年及2020年是落實真普選的法定年期;(2)確認201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門檻,不會高於2007年的規定;(3) 確認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取消任何形式的功能組別。
  7. 民主潮流不可逆轉,從爭取88直選,港人力爭民主接近四分一個世紀,市民對真普選的渴求和參與選舉的成熟程度,已經毋庸置疑,港人不可能接受被扭曲定義的民主普選。教協會堅信,民主普選是港人的人權,長期打壓只會導致社會內耗,令矛盾不斷加深,當特權繼續存在,只會加速社會貧富懸殊,為特區政府的管治響起警號。在這政改的關鍵時刻,特區政府更不能退縮,應向中央爭取香港完成民主普選的過渡,還港人真正的普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