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提到香港與內地的學習情況不同,大多數觀過內地自主學習的公開課的教師,都讚嘆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優異,又知道要令香港學生有相近表現,有點緣木求魚。我沒有做過跟進研究,可能有學校以「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的毅力,堅持「還課堂給孩子」的課前預習,課堂內分組展示等方式,全校統一規律式推行「自主學習」,學生或會有相近表現,不敢置評。
但教師既然有機會觀賞內地的自主學習,在學校領導的推動下,也就各取所需,各師各法。綜合來看,有學校在硬件及形式上配合,例如一定要以合作學習方式分組上課,學生要帶領、參與及展示討論,以多面黑板、電子白板或小白板,以至iPad類電子用品記錄討論結果等,都是提升學生參與課堂學習的輔助工具及形式。這些方式究竟有否足夠學習含金量,是否達致預期的學習成果(不只是課堂上表現,也包括學業成績),或不同組別的學生是否適合或最適合用上述規律形式上課,又要回到學習內容或能力應如何教(PCK)的問題了。 …… 閱讀全文

3月6日,中西區區議會轄下的公民教育工作小組會議,審議宣傳基本法的25萬元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