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停職支薪安排」的修訂(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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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及投訴部

本部曾於第624期《教協報》(2013年11月4日)談及有關教師被校方停職,其支薪安排因著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而有所轉變,指出新安排對校長及教師的權益有著明顯的倒退,做法極其不合理。

《資助則例》(1994年9月)規定教師或校長: 1.因其僱傭引起或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遭刑事檢控,而該刑事法律程序尚未有結果;或 2.有關方面正對僱員的嚴重不當行為進行調查,若該僱員繼續在學校工作會不利於學生,校方可安排涉事教師或校長停職;停職期間,在常任秘書長批准下仍可支取半薪。可是,教育局卻在《資助學校資助則例》(2012年9月1日)修訂了教師停職期間的支薪安排:「如刑事訴訟程序未能於14天內完成,則僱員的停職期可延長至訴訟程序結束為止。有關僱員在所有的停職缺勤期間,均不會獲發薪金」。

就有關修訂,本會於4月19日的會議上向教育局表示強烈不滿,認為新安排剝削了校長及教師的保障。本會要求局方沿用以往停職期間支取一半薪金的做法,並且,倘若調查後確認該僱員無需處分,應向停職僱員補回全數薪金,本會亦建議教育局可參考《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3項的有關做法: …… 閱讀全文

趙志成:回饋與促進學習的評估

626p2_pic02上期「過程回饋」一文,解釋了回饋建議與教學行動的分別,教學行動是就著課題內容如何教而設計,但回饋就確實知悉學生在學習的難處難點而提供建議,如果學不到的原因簡單直接,建議已可即時解決難題,但亦可以透過一連串有系統的練習,如在數學科,以通達學習(mastery learning) 理念設計深淺有序的工作紙,令學生掌握內容或技巧;或改變只提供即時正確答案的快速法,設計大量例子讓學生悟出規律或原則,內容概念亦得以澄清。 …… 閱讀全文

保育大自然 守護大浪西

葉建源

【葉建源議員辦事處】Facebook / 電郵:[email protected]

大浪西灣的保育問題最近在立法會引起很大爭議,鄉議局的立法會代表劉皇發議員更罕有地提出決議案,要求把大浪西灣的「不包括的土地」在政府的修訂令中剔除,意即該處的土地可無規限地發展。

在深入討論這個議案前,我想先讓大家更掌握情況。大浪西灣,是香港最著名的海灘之一,列於西貢「四灘一尖」之中,是甚多行山愛好者和遠足人士的重要郊遊聖地。除了香港人喜愛這帶自然山水之地,還有很多居港或旅港的外籍人士慕名而至。最為人所知的,應該是任期最長的港督麥理浩爵士,當年他在大浪西灣游泳後,在電視節目中稱讚香港最美的沙灘,就是大浪西灣,因此,大浪西灣的美景便為人所熟知。

很久以前,大浪西灣也有小學,由教會興辦,名為海星學校。戰後初期有3班共30人。由於當地村民不是捕魚就是務農為生,小孩往往跟隨大人捕魚或落田工作,其後村民遷居,學童也逐漸減少,導致收生不足,最後剩下2名學生,海星學校於1992年光榮停辦。 …… 閱讀全文

張耀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簡史 之十五
重建法制:體制改革的困境(三)

建立法治,不能不談律師制度。讓我們回顧近代中國律師制度的發展。

清末法學家沈家本(生於1840年,即道光20年)是近代中國引進西方法學第一人。沈主持制定的一系列具有重大改革意義的法典,內容包含了近代律師制度的建立。可惜,時不我予,清皇朝末年雖曾企圖立憲及頒布新的法律,還未來得及已覆亡。時代變局令沈在心灰意冷之餘,拒絕加入袁世凱政權。這位近代中國法律先驅人物亦於1913年病逝。 …… 閱讀全文

李金嘉倩:教學語言系列之十二
跨科語言- Language across the Curriculum (LAC) 之二

在上一篇有關跨科語言的文章中,我曾提到 LAC approach,在此篇中我會繼續談談有關 LAC 的各種課題。

在上一篇中,我大略提到語文在各科中的共同元素可分為三個層次,即是:

一、篇章層次
二、段落層次
三、詞彙層次

在此我想就此三個層次再詳細闡述一下,如果我們用 LAC approach 的話,可以採用何種教學法。 …… 閱讀全文

檢討稅制 使香港更具競爭力

葉建源

【葉建源議員辦事處】面書 Facebook / 電郵:[email protected]

立法會最近就是否減稅問題進行議案辯論,議員沒有贊成謝偉俊議員提出全面減稅的原動議,而要政府盡快全面檢討《稅務條例》,使香港的稅制更公平、更具競爭力及確定性。

我在發言時指出,稅務問題向來極具爭議,如何透過稅務安排和公共政策來滿足市民的期望,是每個政府的首要任務。

稅務安排,即加減稅種和稅款,必然觸動到社會公共理財哲學的核心:政府的課稅與市民的納稅,如何達到維持政府有效管理的一個合理水平,從中建構一個資源再分配的和諧社會環境。

要解答香港是否維持稅務的合理水平,以及和諧社會環境,便要檢視當前實施的稅務安排和公共政策是否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能夠回應市民的真正需要。

我雖然只是做了一年多的立法會議員,但已經多次促請政府要善用財政儲備和盈餘,長遠規劃公共政策,幫助基層和中產,還富於民,不要隨便派糖和不做守財奴。政府應採納新思維以重整公共財政,妥善運用財政盈餘以規劃長遠政策,並大幅增加經常性開支於教育、醫療服務和社會福利等政策組別上,以體現政府對公共政策的長遠承擔,確保政策實施得到充分經費,紓緩社會矛盾,改善民生,以及為社會帶來更大效益。 …… 閱讀全文

余惠萍:普通法中有關「政治灌輸」的一個有趣案例

(一)

2012年開學前,「國民教育」鬧到沸沸揚揚;2013新學年伊始,設計一份「佔中」教材的老師受到圍剿,兩者的原因都是一樣 —「偏頗」!究竟怎樣才是「偏頗」?而當「偏頗」原來是會觸犯法律的,那我們便都要對這詞有較清晰的理解,或說要有人提供較明確的闡釋,免誤墮法網。三權分立,與司法有關的,法庭便責無旁貸要從法律角度去闡釋這詞。可以看看英國法庭如何詮釋。在這個案,「公民」控告「國家」偏袒。 …… 閱讀全文

「停職支薪安排」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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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及投訴部

上一期的專欄本部說明了教育局就有關「解僱程序」在《資助學校資助則例》中所作的變動,今期則闡述關於「停職支薪安排」的修訂。

《資助則例》(1994年9月)訂明,校董會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對教師或校長作出停職的安排,適用的情況如下:

i. in case where criminal proceedings of a serious nature have been, or are likely to be instituted;
ii. in case where the teacher’s serious misconduct is under investigation and it would be against the interest of the school for him to continue to teacher in the classroom.

In case of (i), where the criminal proceedings are not concluded within 14 days, the period of suspension on half pay may be extended till the end of such proceedings. The School Management Committee may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suspend the teacher on half pay and such payment of salaries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Permanent Secretary.

《資助則例》(1994年9月)表明教師或校長因上述原因被校方安排停職期間,在常任秘書長批准下仍可支取半薪

然而,教育局卻在《資助學校資助則例》修訂了教師停職期間的支薪安排: …… 閱讀全文

趙志成:有效回饋的三個層次

(作者為教協監事)

上期開始談有效回饋,並列出14項回饋方式,讓讀者試作分類,第一類是讚賞、獎勵式的回饋,教師常常會做,其效用性要視乎獎勵的對象,一般來說,年紀小的學生較受用,但當獎賞式的回饋已經不能調動學生的學習動機時,就不應機械式的實行獎勵制度,有時在觀課時,看老師不斷在黑板一角忙於為各組學生加分減分,而不花時間於真正有效的學習活動,真是有點不明所以。從動機理論來說,大家都知道外在動機並不持久,學習的持續性要視教師能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把外在誘因轉化為愛上學科、愛上學習的內在動機。

嚴格來說,讚賞是否回饋或有效回饋仍要商榷,視如何定義回饋。我慣了無論黑貓白貓,只要有用有效,學生受益的就是好策略的思維,也不在定義上糾纏。

教育心理學上,讚人不及讚工作或任務(task)有效,甚麼是讚任務?「你這篇文章寫得好,文筆流暢,有75分」,這個讚任務式的回饋會令學生感覺良好,下一篇文章會更努力寫好,但他/她不知道下一篇文章文筆會不會更流暢,除非老師在學生的文章上微批細改,用更流暢的文筆作示範,學生又樂意摹仿細嚼,這個任務式回饋才有效。因此,一個分數或評語的回饋只令學生有訊息(information),但卻未有改善的指示(instruction)。 …… 閱讀全文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調查免費電視發牌

葉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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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無論是立法議會,還是市民大眾,談得最多的是有關免費電視發牌問題。事件的爭議,並非始於上月15日政府公布三間申請機構,只批准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獨排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而是早於2009及2010年,政府計劃增加免費電視台開始,爭議從沒停止,只是現時政府的黑箱作業,與民眾意見背道而馳,引起更大民憤,結果出現12萬市民迫爆政總的場面。

政府在事件上從未解釋三選二,以及不發牌給王維基的原因,只以商業資料機密和行政會議內容保密為由,拒絕交代箇中細節。其實,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即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前身,早於2011年中完成審核三個牌照申請,並議決向行政會議呈交發三個免費電視廣播牌照的建議,即是說,廣管局同意同時向三間機構發牌。

亞洲電視和無綫電視先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期間,電視業開始進行挖角潮,製作人員的薪酬條件及節目質素受到重視,壟斷可以不再,市民指望良性競爭可促使有高質素的免費電視節目觀賞。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