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成
教學領導要協助同儕改善課堂教學,不容易,但必須做。最大的困難有二:一是同事間每天見面,要談教學上的不足,及需要改善的地方,不好「意思」; 二是改善意見不能服眾。在香港的學校教師編制下,教學領導的工作,一定是科主任的責任,與國內的編制有特級教師不同,特級教師可專注課堂教學及科研工作, 培育後進教師是責任,香港沒有行政、教學兩軌式的編制,科主任兼負學科行政及教學工作,很多時亦要承擔學校的整體行政,非常繁重。獲學校擢升為科領導,究 竟是教學出色令學生得益,是肯承擔行政工作,夠勤力而肯做「額外」工作,還是在功能組別上有表現,學校領導應該掌握。主要科目的領導,是應有其專業課程知 識及教學經歷與同事討論,假如科領導教學太普通,只管行政,沒甚能力提升自己及同事教學能量,學校進行發展式觀課、行動研究等效果不會明顯。
很多時,校外的專業支援隊伍,在學校缺乏學校領導,及共同相互學習的文化未建立下,確實能發揮一定作用,但如果長遠關心學校的持續改進,校內領導才最重要。 …… 閱讀全文

至1978年,組成約一年多的香港考試局(現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計劃接辦高等程度會考(前香港中文大學入學試)及高級程度會考(前香港大學入學試),並 公布兩項考試的投考資格:前者須取得中文或英文及格,後者則僅須英文及格。就此,教協會及25個文教團體迅速表達對新安排的強烈不滿,認為規定無異於貶低 中文的地位,加速中文中學的衰落,更會誤導學生的學習方向。各團體要求當局必須重訂高級程度會考的投考資格,規定中文科必須合格,並糾正輕中重英的趨勢, 改善並檢討香港語文教育的政策,使學生語文水平得以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