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發展 – 英文科 ■ 舒盛宗
近年筆者接觸到很多在職英語老師,一般都同意運用戲劇教學法是會令英語課堂變得更有趣味,使學生覺得「好玩」。比較傳統的「老師講、學生聽」(board and chalk method)、與「不停作業操練」(continuous drilling)的教學法令學生們更容易投入課堂學習(Learning Engagement)。但對於運用戲劇教學來教授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優越成效就有所存疑。但其實透過戲劇來學習英語是有其學理基礎的,筆者希望就此與讀者們在這裡作些許分享。
筆者常在帶領戲劇教學工作坊時,為了讓老師們明白用戲劇教授語言的獨特功用(precise function),都會引用一個例子:如老師要教學生(blind)「瞎眼」這個英文字詞,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給他們一個解釋:(A blind person cannot see)「瞎眼的人不能看見事物」。但常見的情況是,很多學生很快就會忘記了這字詞,「老師是教(講)過了,但學生學不到」。究竟出現了甚麼問題呢?因為光是提供字面解釋(literal meaning)給學生並沒有使他們把字的意義建構到自身經驗層次上(direct experience),所以(blind)這字對於很學生而言,只是一束聲音(sound)與字母排列(spelling),很容易就會忘記了它的解釋。老師就會年復一年,教同樣的課題,學生是學過了,但又會忘記。 ……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