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及投訴部
本會早前就有關侍產假通告與《僱傭條例》出現矛盾的地方,致函教育局促請澄清。教育局於本年9月1日發出通告(教育局通告第16/2015號)修訂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及直資學校教職員侍產假的安排,以下是通告的新修訂。
1.放取侍產假的日期
新通告第4點已更正為「合資格員工在每次子女出生時,最高可獲批5個工作天的全薪侍產假,須於嬰兒預計出生日期的前4個星期至嬰兒實際出生日期當日起計的10個星期內放取」,取代了原先「須於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4個星期至嬰兒實際出生日期後8個星期的期間內放取」。
2.提供證明文件的期限
新通告中雖然保留原有條文「申請人須於稍後提交令學校信納的相關證明文件,但不得遲於嬰兒出生後10個星期或在首日放取侍產假後的3個月內(以較後日期為準),或經學校應申請人提供的理據而批准的延長期遞交。如在上述期限過後,申請人仍未能提供足夠證明,則原先已批出暫准的侍產假將被撤銷,教師須以無薪假期替代缺勤的日子;非教學人員則須以年假/無薪假期替代」,但新通告第9點已作出補充,「如申請人能在放取侍產假首天後的12個月內補交相關的證明文件,或當遇上申請人已離職的情況,如申請人能夠在放取侍產假首天後的12個月內或停止受僱的6個月內(以先屆滿的期限為準)補交相關的證明文件,學校須再次就侍產假日向申請人支付侍產假薪酬」。 …… 閱讀全文

現時中小學校舍的標準設施,並不包括安裝冷氣。在炎炎夏日,或者蚊蟲滋生頻繁的季節,家中或者工作的地點沒有冷氣,大家能夠想像嗎?現在還有公眾建築物不需冷氣嗎?




過去多年,社會各界爭取政府改善融合教育的政策及增加撥款,可惜政府都充耳不聞。期間雖曾作小修小補,例如增加學習支援津貼上限等,但其增幅根本追不上通脹。結果不單令日趨增加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不到公平教育的機會,亦令同工在缺乏配套下,教學工作百上加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