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報/特刊

馮潤儀:不讓遺憾再現

2014年轉瞬過去。人漸長,每年總在這些日子數算自己的得失。過去一年,快樂的光景非常多,感恩上天的眷顧。

總有遺憾的事。陪伴著我們12年的犬子桐桐於2月18日突然離世,往後的數個月,一想起她,眼淚便不自住地流下。專家稱這種哀痛情緒一般持續九個月。近日再次搬家,翻著她的舊物舊照,想起這次她不再同行,難過甚,淚仍在眶。 …… 閱讀全文

中風引起吞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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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駐診言語治療師 謝仉賢

中風影響吞嚥,研究顯示,60%以上中風人士出現不同程度的吞嚥障礙,當中20%以上更出現進食時食物誤進呼吸道的情況,令病人出現肺炎併發症的情況增加。長期的吞嚥困難可引致營養不良及缺水問題,進食時不慎鯁塞,更會危害性命。 …… 閱讀全文

李嘉威:以通識科為例 —課堂提問照顧學習差異

自新高中課程實施後,學生學習差異有增無減。儘管校方實施一系列措施及政策如能力分班、小班教學,學生學習差異問題依然存在。筆者認為以持續課堂提問是照顧學習差異的有效方法。

課堂提問可分為課前、中及後三種形式,三種形式都能使課堂更為互動、提升課堂學習氣氛及使學生專注課堂。然而,三種提問的問題類型及對象各有不同。 …… 閱讀全文

《教協報》640 期 (2015-1-12)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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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至1978年:金禧事件
先復校、後調查社會各界聲援金禧師生

教育研究部

  1978年5月,上任約9個月的關慧賢校長,突然指控7名學生就校方搜書包問題約見校長時「圍困校長」及「侵犯人身自由」,著令其中4人停學,3人遭嚴重 警告。受罰學生及家長要求校方澄清不遂,於是在司徒華陪同下前往教育司署及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求助。同日,助理教育司林達鎏向司徒華發出警告信指出: 這是家長和學生的事,不准他理;這是中學的事,不准他理,更要求他自證擅離職守。及後,有學生回校測驗時被拒進校及遭毆打,校長否認,署方支持校方,並勸 喻家長約束子弟。事件激起逾4百名師生家長前往港督府及主教府請願,要求將校長革職及徹查事件。由於主教拒絕接見,16名教師露宿請願。翌日,林達鎏威脅 若事件惡化,署方有權革退師生,關閉學校。此時,7個大專團體相應發起行動,聲援金禧師生。5月中,署方封閉金禧中學,並於新學期原址改辦德蘭中學,學生可自動升級,惟校監及校長俱獲留任,16名靜坐教師卻不獲 續約,亦安排中一學生轉校。就此,該校師生家長、大專學生、神職人員、傳媒工作者等相繼要求復校,司徒華亦向港督麥理浩提出「先復校,後調查」的訴求。社 會各界亦自發舉行多場研討會、簽名運動及記者招待會。為平息及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港督委任港大校長黃麗松等3人組成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及提出建議。至 5月底,署方宣布為學生在不同學校安排學位,被狠批為「難民式」復課,學生改到中文大學補課。教協會聯同7個團體,於5月28日在維園舉辦「金禧事件民眾大會」,與會者達1萬人,發言代表強烈譴責教育司署、胡振中 主教及校方在事件中的做法,大會並發動「先復校、後調查」簽名運動及全港一人一元籌款運動。最終,港督7月接納黃麗松委員會的建議,除已改辦的德蘭中學 外,另設五育中學,供金禧中學教師任教,學生可自由選擇在其中一間就讀,事件才告一段落。

翌年6月,署方亦發出一份名為「關於教職人員、校董會及教署三方面諮議事」的通告,建議由9月新學年起,在資助學校建立一個諮議制度,由教師代表與校董會直接商討有關學校的問題。(三之三)


延伸閱讀:

● 教協會歷年權益大事:金禧事件
● 《學苑 – 金禧專號》:金禧流水賬(1978)
● 《明報》華叔最後五課書:金禧事件奠定教協威望(2011年1月8日)

馮偉華:關懷,讓學生獲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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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推行以來,由於沒有得到教育局適切到位的資源及配套支援,造成學生學習事倍功半,老師壓力大增,家長叫苦連天。為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成立了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就不同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推行融合教育的困難作出跟進,並邀請不同持份者出席,向教育局反映現況。教協會在過去一年曾五度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並提交書面意見,發出教育界的聲音。 …… 閱讀全文

余惠萍:普通法中有關「政治灌輸」的 一個有趣案例(二)

爭辯甚麼?

爭辯的是政府有沒有引人犯罪?犯甚麼罪?犯了英國1996《教育法》1 第406和407條。要原汁原味,先看看條文。

406. -(1) The 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governing body and head teacher shall forbid … (b) the promotion of partisan political views in the teaching of any subject in the school …

407. -(1) The 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governing body and head teacher shall take such steps as are reasonably practicable to secure that where political issues are brought to the attention of pupils while they are -(a) in attendance at a maintained school, or (b) taking part in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which are provided or organized for registered pupils at the school by or on behalf of the school, they are offered a balanced presentation of opposing views … …… 閱讀全文

爭取改善「常額合約」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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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及投訴部

從去年的反國教運動到最近就電視發牌要求政府解釋的事件,皆顯示爭取的道路並不易走。對於常額合約的問題,本會經過這幾年持續向教育局反映及力爭之下,終於成功推動教育局正視問題,以下為同工作出闡述。

本會副會長、前立法會議會張文光及現任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分別於2010年5月5日、2011年6月29日、2012年2月27日及2013年4月12日向教育局及立法會財委會索取資料,以了解資助學校以有時限合約方式聘請常額教師的數據,赫然發現情況令人憂慮,危及教師(尤其是年青教師)的職業穩定性,故此,本會多次邀約局方表達關注及在不同場合上,一再向教育局表示不滿。

2011年7月21日,本會與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面談,謝太當時回應指,教育局將積極跟進有關問題,他們會以時期及數量比例作準則來監察學校聘請教師的情況。如學校連續3年以常額合約聘請教師,或遇到校內10%或以上的常額教席以合約形式聘請,局方便要求校方作出解釋及跟進,以降低學校濫用以合約形式聘請教師,防止教師失去職業保障。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