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 教師於2000年前入職中學CM(文憑教師),其後以「對等薪點」(fit-in)改編為GM(學位教師),修畢師訓課程後,校方誤加2點進修獎勵。07年政府調整入職薪點,學校再誤加1點。教育局8年後發現,教師被追討40萬元。
◎ 小學校長2011年向教育局多次確認有4名CM改編為APSM(助理小學學位教師),但局方今年指只有3個APSM職位,其中一人要立即降回原職原薪,並退還兩年多付薪金。
◎ 一小學教師2011年由CM改編為APSM。今年教育局告知當年並無該職位,老師需降回原職及退還約11萬元薪金。
◎ 一名中學教師2000年前入職CM,其後以「對等薪點」改編為GM。07年政府調整入職薪點,校方誤加其3個薪點。今年教育局發現,老師被追討6年共約40萬元薪金。
◎ 學校安排老師署任AM(助理教席),向教育局申請署任津貼(acting allowance)。教育局一年後發現指AM職級並無署任津貼,向教師追討多付薪金,同類個案不少於10宗。 ……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