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報/特刊

教協理、監事響應元旦大遊行

自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去年7月上任以來,醜聞不絕,他的僭建問題更令其誠信盡失。在僭建事件中,梁振英不斷以謊言掩飾其過失,是教育的反面教材,更為我們的下一代立下了極壞的榜樣。另外,從管治角度看,梁振英的謊言亦導致政府威信下降,政府日後的施政只會舉步為艱。因此,為了發出教育界的聲音,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教協會響應由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元旦大遊行,促請行政長官下台,立即普選。1月1日當天,本會由會長馮偉華帶領多位理、監事出席,並手持橫額要求:「一人一票選特首」及「誠信破產梁振英下台」。

圖:會長馮偉華與理、監事響應元旦大遊行

172先生方景樂 – 通識老師參選全國人大

連我自己沒想過,天天在課室幹活的老師,竟會參選港區全國人大。而這個故事是始自1989年。

那月那日,一個就讀中二的小伙子,見證了人性的光輝:廣場上學生無私地為國家付出而絕食,也目睹了政權的醜陋,政府竟用坦克槍械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那天,香港社會的哀傷、老師們的淚水,給我以至整代年青人洗了禮,十年後我當上了教師,及後任教通識科,基於職責所在,與學生一起認識中國,關心國事。

自任教通識科以來,老師必須要求學生先以論點,輔以論據,解釋對某議題的看法,甚至需要培養價值觀,建立自己的立場。於是,在這過程中,老師不可能沒有自己立場。相信眾多老師和我一樣,面對中國必然形成了一套見解,以我為例,教授改革開放政策,對於三十年來經濟奇蹟,深感驚嘆,大幅改善人民的生活;可是政治改革和司法建設長期滯後。每次跟學生討論時事如「毒奶粉」、「地溝油」、「李旺陽」、「劉曉波劉霞」等,心裡難過得很。 …… 閱讀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簡史
無法無天的60、70年代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張耀良

經歷自1958年連續三年「大躍進」運動及「人民公社」後的中國,60年代初國民經濟稍喘定。中國曾短暫有過重建法制的跡象,例如在1962年重啟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和繼續仍未完成的刑法起草工作。部分城市曾有限度地恢復國家法律工作人員(即日後律師的前身)的制度。然而不久又來了「四清運動」和「社教運動」(即1963年開展新的階級鬥爭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四清指在農村「清賬目、清倉庫、清財物、清工分」,後擴大為「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組織」等),這場荒唐又極具破壞力的政治運動,再次打斷法制重建。結果,恢復立法和法制的工作又停止下來。同時,外交上中蘇關係決裂,中國批判蘇聯修正主義,連帶已發展超過十年仿傚蘇聯的新法律體系也遭受衝擊。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幾乎整個國家的架構體制,包括僅餘仍未完全掉的法律體制,都在瘋狂的政治運動中受到徹底破壞,包括當時極左思想指公檢法是以黑線為主導,鬥爭矛頭直指所謂「砸爛公檢法」,國家法律工作人員制度自然也不能倖免。

文革前夕,北京大學一則小插曲,也可以反映當權者如何利用法學界作鬥爭工具。當時的中央文革小組 (成員包括康生、江青等權傾朝野替毛澤東執行文革極左路線的一撮人) 批判吳唅1960年寫的〈海瑞罷官〉歷史劇,要求北大法制史學者挖出明代清官海瑞的判案「黑材料」,北大張國華教授等組織一些年輕教師和研究生進行研究,把能夠找到海瑞的判案整理出64個案件,得出結論是海瑞判案剛正不柯,嚴格依封建法辦事,引起中央文革小組不滿,批評為犯了「方向性、路線性錯誤」,張國華教授於是拒絕再從事海瑞研究,結果他在文革中慘遭批鬥。

從文革至大約1978年間,中國出現了一個既沒有法律依據更沒有憲法基礎的組織,但卻比任何具有法律依據或憲法基礎的政府機關擁有更大、更凌駕性的權力,令人聞之喪膽、談虎色變的組織,名為「革命委員會」。革命委員會的命名來自毛澤東。最先起於1967年1月,上海爆發所謂「一月革命」(又稱「一月風暴」),毛澤東號召造反派在全國全面奪權。革命委員會由各地造反派成立,以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進行鬥爭為名,目的是奪取地方黨政機關權力。全國各地大規模有組織地發生群體武鬥,群眾攻擊各級政府及文教機關,破壞社會一切正常活動,逐漸地全國秩序陷入失控局面,國家實際上瀕臨內戰狀態

那時候的革命委員會同時也是不折不扣的國家政法機關。在沒有法律也沒有法院的日子,革委會便是一頭集公檢法大權於一身的怪獸,但實際的權力卻比憲法下的公檢法或任何政府機關更大。例如它只須在任何子虛烏有甚或無中生有的罪名上加上「反革命」三字,便可以治任何人以任何罪,諸如「反革命走資派」、「反革命兩面派」、「反革命黑幫分子」、「反革命污蔑偉大領袖」、「反革命裡通外敵」、「反革命煽動」等,便可以對任何人行使司法權力。革委會的權力可以說是無限的,比任何地方政府機關或黨委更大,在革委會的管轄範圍內,一切都是革委會「說了算」。在國家法律真空的狀態之下,他們行使公檢法權力時,便只有常態性的肆意「查、抄、逮、關」,由濫施嚴刑,或無限期關押,至執行處決,一切都是憑這些由造反派組成、目中無法的革委會決定。

1976年,隨著毛澤東去世及文革結束,歷經苦難的中國,終於可以再出發,認真思考法治的建設。

李金嘉倩:教學語言系列之七
英文生字的教學法(Vocabulary Building)之一

前 DOLACEE & ILLIPS 計劃總監 李金嘉倩

在用英語學與教時,師生的一大困擾是生字。在與老師傾談時,常聽到的說話是:「佢連英文字都唔識多一隻,又點用英文學習呢?」這可能是老師在困擾之餘的稍為誇張之談,但也由此可見,如何學與教生字確是在以英語學習時的重要課題。

在我觀課或為老師提供支援時,看到多數學校都努力的去解決生字問題,但方法是否有用卻成疑問。他們多數採用下列各法: …… 閱讀全文

資助學校常額教師計薪知多少

>> 《權益與專業》主頁

權益及投訴部

相信不少同工對「認可服務年資」、「斷職」、「提取公積金對計薪的影響」、「文憑教師(CM)轉職學位教師(APSM/GM)的計薪方法」,或多或少都希望多作暸解,本文嘗試向同工提供資料如下。

認可服務年資

官立學校、資助學校、直資學校、按位津貼學校或開辦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不論是常額、任何形式的津貼或撥款(例如學校發展津貼、優質教育基金或一筆過撥款等),而獲聘為月薪教師職位的教學年資,均可視為「認可服務年資」;而本地大學及專上學院、中小學以外的私立學校及海外的教學年資,如經教育局核准,亦可獲承認為「認可服務年資」。 …… 閱讀全文

葉建源:梁振英誠信盡失 應該立即下台

對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大屋的僭建事件,引發市民質疑他的誠信及他應否繼續擔任行政長官,立法會在過去的一個多月,反覆透過各種渠道要求他坦誠交代。可是,梁先生在立法會的答問會,一再施展「語言偽術」,沒有開誠布公回應議員的質詢。及後,有議員提出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的議案,以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調查梁振英大屋的違例建築工程的決議案,都在保皇黨和建制派的護航下遭到否決。 …… 閱讀全文

葉建源:停止教育盲目產業化

在2012年12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提出「重振本地教育質素,停止教育盲目產業化」議案進行辯論,葉建源提出修訂案並獲通過。以下為葉建源就議案致詞的內容。


我們不應單純以產業來描述及理解教育。教育局是教育部門,並非經濟生產部門,教育有更重要的使命,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現時把「產業化」看得過份重大,便有可能令產業化的目標蓋過教育本身的目標,這是非常危險的。 …… 閱讀全文

教院學生校董無權選校長
本會支持學生會作司法覆核

香港教育學院現正就前校長張炳良離任後的空缺進行遴選程序,但現時教院學生的校董會成員卻無權就委任校長的事宜作討論及投票。教院學生會於上月中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成功申請法律援助,提請司法覆核,以推翻有關限制。教協會對事件表示關注,發表聲明支持學生會的行動,認為容許學生代表擁有投票權,有助促進教院校政民主化。

根據《香港教育學院條例》,由校董會委任的全日制學生及教職員校董代表,都「不得就校長或副校長的委任或罷免事宜參與商議或投票」。本會認為,這無疑將學生及教員代表,打壓成為「次等校董」,違反了「人人平等」的原則。因此對於教院學生會提請司法覆核表示贊同。 …… 閱讀全文

譴責中策組越權 捍衛大專自主
你的聯署對香港的學術自由十分重要!

中央政策組在全無諮詢的情況下,突然收回研究資助局的二千萬「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撥款權,令人震驚,使人擔心香港的學術研究的獨立性受到威脅!

為此,教協會聯同24位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高等教育界選舉委員會委員、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及大學教育關注組,發起有關中央政策組計劃收回「公共政策研究計劃」撥款權的聯署行動。我們於去年12月17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聯署行動,並計劃於本年1月13日舉行「公共政策研究:何去何從?」研討會,讓大專界探討中央政策組與研究資助局在公共政策研究上的角色、局限與展望,以及學術界可如何推動公共政策研究。 …… 閱讀全文

全面資助幼兒教育
教育願景與初步路線圖

本報記者

15年免費教育將是今年的教育熱點之一,「15年免費教育關注聯盟」於上月10日,舉辦了《全面資助幼兒教育的落實與前瞻》第三次論壇,進一步推動學界及業界就全面資助幼兒教育的深層討論。本會總幹事葉建源為講者之一,他提出了幼兒教育的三大願景:一、確保每個兒童均可接受公平及義務基礎教育的權利;二、發展優質的幼兒教育;三、保護和重視兒童的最大利益。要體實幼兒教育的願景,政府應承擔以下角色:

  • 協助幼稚園提供優質教育,確保幼兒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 發展有規劃及多元化的幼兒教育,改善幼兒的學習環境,致力發展兒童的個別潛能;
  • 為幼兒教師建立具前景的專業階梯及優化教學條件;
  • 促進教育平等,提供全面與均等的教育機會;
  • 協同社會不同持份者,發展優質教育。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