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員
新中國法制的特式: 一是黨政機關慣用行政指令代替法律、由上而下號令全國,二是(尤指早年)以發動政治運動、通過群眾運動方式去實現政治或法律目的。例如被公認是國家不治之症的貪污腐敗,在中共歷史上其來已久,從中共早期江西蘇區根據地至延安時代,至1949年開國,中共黨政軍權力層,早已貪腐成風。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為了抗美援朝,國內實行增產節約,於是,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提出除「三害」(貪污、浪費、官僚主義),即「三反」運動。當時據報揭露出各地大量幹部,普遍存在由小如請客送禮、收取佣金,至嚴重貪污等行為。著名的有「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涉及盜竊公款、騙取銀行貸款等171億(舊人民幣一億為新幣一萬)。從1951年直至1952年末,「三反」運動便作為一場全國「階級鬥爭、反腐鬥爭」政治運動來進行。 …… 閱讀全文

立法會在11月21日進行了一項動議辯論,多位議員促請政府落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採取措施消除殘疾人士面對的障礙,並提出多項積極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建議,促進殘疾人士平等發展機會。
中學學生人數急劇下降,教育局最終推出的方案,並不代表教育界的共識,因為方案無助穩定教育環境,學生利益也會受損,嚴重危害教學生態。可是,教育局一意孤行,以極不專業的方式,由學校或校區決定在教育局預設內的減派人數。眾所周知,學位分配從來都是重要的工作,需要顧及每年人口的重大規劃,現在竟可由學校決定,實在匪夷所思,結果將讓教育界承受重大的震蕩,參與決策的必須向社會和教育界負責,向歷史交代。
幼兒教育的老師們,相對中小學老師,更應關注個人的職安健,因為幼師每日面對3-6歲的幼兒,需要長期彎腰、屈膝、長期站立等動作,如長期保持這個姿勢會容易導致腰部扭傷、下肢靜脈曲張等問題。根據1997年5月23日立法會通過《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目的是確保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與健康;訂明有助於工作地點變得對僱員更加安全和健康的措施;改善在工作地點使用或存放的危險工序,作業裝置及物質的安全與健康標準;對工作環境的安全和健康作出改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
繼《中國模式》之後,浸大當代中國研究所編撰了《香港藍皮書—香港發展報告(2012).香港回歸15周年專輯》(下稱《藍皮書》),又一次令人側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