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部
| 金禧中學的教師去函校董會,要求就不合理的續約條件作出解釋及修改。1977年6月9日,校董回覆拒絕修改,更向教師發出通牒,要求教師限時簽約,否則作 離職論。學生知悉事件後在操場集會,要求校方解釋,但署任校長蕭麗芳修女著學生以書面向校董會表達意見,學生決定以罷課方式表態。翌日,學生要求教師公開向教育司署呈交資料,教師答允,但要求學生在聽完解釋後復課。同日,助理教育司林達鎏到校干涉,但並無與師生交流,而教師為免影響學生學習進度,在兩天後簽署聘書及服務守則。
至16日,教育司陶建向金禧中學全體教師發出書面警告,指控教師「有直接或間接介入該校學生罷課」,表示若事件重演,將會吊銷教師資格。金禧中學33名教師因此到教協會尋求協助,本會承諾跟進。 學校考試過後,該校由寶血會改隸主教府,並於8月1日委任關慧賢為校長,並招聘大量教員。為分化新舊教師,關校長向新教 師表示:若不能與舊教師相處,儘管和他們鬥好了,我早晚要他們另謀高就。又對學生說:你們不要與舊同學來往,也不必尊敬舊老師,如果你們聽我的話,我會很 愛惜你們。校方並在新學年實施限制師生活動的保守規條,限制新舊師生接觸。 10月6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公布,校方的公款違法事件只涉一人,而所涉款項僅數千元。翌年1月,律政司宣布,教育司署調查報告將交商罪科進一步調查。2月23日,前校長及校監梁潔芬被法庭判處十項偽造賬目罪成,判入獄6個月,緩刑兩年。 (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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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教協會歷年權益大事:金禧事件 ● 《學苑 — 金禧專號》:金禧流水賬(1978) (http://web.archive.org/web/20080929131422/ http://www.geocities.com/stssisthebest/gold.html) ● 《明報》華叔最後五課書:金禧事件奠定教協威望(2011年1月8日) |

新立法會大樓啟用後,我已忘記去了多少遍開會或是參與活動,當中最令我回味的,是與教協代表、會員、校長會等不同人士一起參觀新立法會大樓。更因 為張文(張文光)的議員身分,我們可遊歷一般導賞團無法進入的地方,例如集古典與現代於一身的議員休息室、平日在電視上議員唇槍舌劍的會議廳,還有顧媚的 巨型水墨畫,加上張文生動詳盡的講解,使整個導賞團生色不少。在我上任會長這兩年的時間裡,我積極與各會員及團體聯繫,希望能以第一身直接聆聽他們的訴求 及意見。透過遊覽立法會大樓,我可以在輕鬆的氣氛下與會員及團體接觸,讓我更加了解他們的需要。
非牟利教育機構議會(下稱議會)擬訂了「香港優質幼兒育發展藍圖」建議書,提出幼兒教育的理念及具體建議等,諮詢教育界的意見。文件指出,不少國 家的幼兒教育,均會因應社會變遷,投放資源支援家長、鼓勵婦女投入勞工市場,及處理不斷下降的生育率、扶貧或支援弱勢家庭,所採取的方針不盡相同,但終極 目標都是為幼兒奠定終身學習及品德學養的基礎。然而,本港幼兒教育仍流於市場主導,缺乏前瞻性的政策藍圖,因此本港制訂幼兒教育政策,將幼兒教育納入基礎 教育體系是刻不容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