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報/特刊

不斷求新 作教師後盾 馮偉華會長開學辭

這份《教協報》出版之時,各位應正在密鑼緊鼓預備新學年的工作。在此,我謹代表教協,祝願各位新學年工作順利。

教協即將邁向第四十六個年頭,我們一直以來貫徹始終,致力支援各位前線同工,為各位爭取改善教學環境,作同工們的後盾。由教師權益、教育政策、褔利服務以至社會公義,教協一直未有停步。在剛過去的一星期,我們召開記者會講述對《施政報告》的期望,要求政府進一步增加班師比例、落實教師全面學位化、制定幼師薪級表、關注大學「流浪教師」的問題等。我們期望,政府在十月公佈《施政報告》時能夠為教師帶來好消息,為前線同工鬆綁減壓提供實質的幫助。 …… 閱讀全文

說真話 講實情

教協焦點 ■ 出版部主任 陳國權

這年頭愈來愈令人唏噓沮喪。 縱目環顧,不管政治上、社會民生上,以至教育方面,都瀰漫著低迷含混的氣氛。「低迷」指的是沉鬱心境和消極情緒;「含混」說的是事實模糊和是非顛倒。 總的來說,真話不易聽到,實情難以得悉!

筆者無意也不必引述近年來現實生活上的例子,相信不少香港人早已感受到有形或無奈的逼迫和壓力,發覺過去享有的自由空間被收窄,原來制度被蠶蝕,甚至慨歎已「禮崩樂壞」,驚覺香港逐漸沉淪。「禮崩樂壞」原意是封建禮教的典章制度遭受破壞而引致社會秩序混亂,如今泛指社會文化風氣和倫理道德墮落,世風日下!

當前世情混沌,教師以言教身教面影響年輕一代,說真話和講實情更形重要,讓真理在交流和探索過程中得以辯證澄清,在陽光下顯露呈現,不要隱藏在巧言令色和稀釋文字堆中,自欺欺人。

面對法治敗壞、專業操守淪落、長官意志操控話語權,以及政治正確凌駕常理事實的年代,教師必須堅持說真話和講實情,謹此在新學年開始之際共勉!

 

打擊基層學生上流機會

偉華茶座 ■ 馮偉華

教協會長,司徒華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哲學博士,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

今年大學聯招放榜,港大醫學院召開記者會,高調地展示「成功取錄」了多名狀元。看罷新聞片段,慨嘆為何堂堂港大醫學院,要淪落到做這些公關秀,為超級狀元錦上添花,只為突顯學院壓倒了競爭對手。其後更從報道中得知,原來港大醫學院今年收生,來自聯招的考生比例竟不足五成,雖知梁卓偉院長曾承諾過,港大醫學院將取錄不少於75%聯招學生,以協助基層學生向上流動,現在承諾落空,實在欠考生和公眾一個交代。 …… 閱讀全文

逛茶展

家有茶室 ■ 鄧玉貞

一年一度的香港國際茶展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辦,已十年了,打從首屆便每年都去。參展的茶商來自不同地區,展示的產品上千萬。茶展雖然只有三天,首兩天只供業內人士入場,不似同期舉辦的美食博覽人山人海。在會場隨意瀏覽,更可試茶,早有準備還自攜茶杯,因一次性的紙、膠杯除了不環保外,還影響茶味。此外各茶商印備的單張,雖則宣傳成份多,但也是資料,增長知識。 …… 閱讀全文

教席全面學位化 教協建議中小學同時「一步到位」

本報記者

教育局轄下的「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在七月初發表了初步建議,涉及教師專業發展階梯、學位化等議題,並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教協期望,拖延已久的教席學位化及相關的編制問題,能夠藉著是次檢討取得突破,從而提升教師專業地位,長遠改善教學質素。

在學位化方面,目前中、小學及特殊教師持有學位的比例分別已達到99% 及 97%,遠高於政府所訂定的學位教席比例(中學85%,小學65%),導致目前約有16,640位持有學位的教師仍然任職文憑教席(包括中學 4,400 位、小學11,380位及特殊學校860位),極不公平。教師職級全面學位化,早已是教育界的共識,希望能夠盡快落實。 …… 閱讀全文

趁仍低息 轉按賺回贈

利財筆記 ■ 林本利

美國聯儲局過去兩年多已加息7次,香港銀行仍未跟隨加息,最優惠利息(P)依然未曾上調。不過,多間銀行日前上調H按封頂息率,變相向供樓人士加息。林Sir早在一個月前呼籲,趁大部分銀行未加息,把握機會轉按,賺取現金回贈,變相差不多兩年不用支付按揭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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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科目」取錄大量非聯招學生
馮偉華:對學生不公

本報記者

大學聯招於八月初放榜,社會關注港大醫學院取錄了大量的非聯招學生,變相令聯招競爭更加激烈。教協會長馮偉華指,大學聯招機制雖非完美,但仍不失為一個公平的機制,可以讓不同背景的學生憑自己的實力考進心儀的學科;假如大學減收大學聯招的學生,會對他們不公平,特別是對社經地位較差的同學影響更大。 …… 閱讀全文

《教協報》685期 (2018-06-25)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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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須注意:專業守則修訂現正進行諮詢

權益與專業 ■ 權益及投訴部

2016年12月,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操守議會)提出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守則),當時最具爭議是在各條文下加入「闡釋/例子」,並建議將守則改名為《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可是,「實務指引」的多個例子侵犯了教育同工的權利而備受質疑。操守議會現階段將守則與「實務指引」分開,並再次就守則修訂諮詢各持分者意見。

由於守則涉及對每一位教育同工的專業操守,違反守則可引起投訴以至被取消教師註冊,教協呼籲同工加以留意守則修訂的情況,如有意見應積極向操守議會反映。(http://cpc.edb.org.hk/tc/consult_18.htm)諮詢期由6月1日至7月31日。以下是今次建議修訂及現行版本的比較表。

對專業的義務

現行版本  建議修訂
不應從事有損專業形象的工作。(2.1.10) 應注意個人言談舉止與行為操守,以身作則,作為學生的模範;並須避免從事或參與有損專業形象的工作或活動。(2.1.2)
不應為謀取個人私利而作宣傳。(2.1.11) 在執行專業任務中,不應為謀取個人私利而作宣傳。(2.1.3)
應努力增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了解與尊重,促進不同種族之間的和睦相處。(2.1.8)  應努力增進不同文化、種族、信仰和生活方式之間的了解與尊重,促進社會和諧。(2.1.11)
不應接受可導致影響專業判斷的酬金、禮物或其他利益。(2.1.12) 應奉守廉潔,不應接受可導致影響專業判斷的酬金、禮物或其他利益。(2.1.4)
以專業工作者的身份發言時,應首先聲明發言的資格、發言的身份和發言的實質代表性,若發言涉及某方面的利益,須澄清發言者與受益者的關係。(2.1.13) 以專業工作者的身份公開發言時,應首先聲明發言者的資格、身份和發言的實質代表性;若發言涉及某方面的利益,須澄清發言者與受益者的關係。(2.1.13)

 

對學生的義務

現行版本  建議修訂
 應對自己的教學質量負責。(2.2.3)
不應將專業性的教學工作交付非專業人士執行,有需要時應尋求其他專業的協助。(2.2.23)
應對自己的教學質量負責。不應將教學專業的工作交付非專業人士執行,有需要時應尋求其他專業協助。(2.2.8)
 在教學過程中,應關心學生的安全。(2.2.7)  在執行專業職務時,應關注學生的安全。(2.2.18)
 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2.2.9)   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並應避免與學生發展不恰當的親密關係;在任何情況下,不論是否經雙方同意,均不能與學生發生性關係。(2.2.21)
 不應因種族、膚色、信仰、宗教、政見、性別、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原因而歧視學生。(2.2.11)  不應因種族、膚色、性別、信仰、宗教、政見、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原因而歧視學生。(2.2.14)
 在執行專業職務中若發現有兒童被虐待,應向當局舉報。(2.2.24)   在執行專業職務時若發現有學生被虐待,應向當局舉報(2.2.19)

 

對同事的義務

現行版本  建議修訂
 應視同事為專業工作者,不因地位、職能、性別、種族、膚色 、國籍、信仰、宗教或政見而加以歧視。(2.3.1)   應視同事為專業工作者,不因種族、膚色、性別、信仰、宗教、政見、國籍、地位或職能等原因而加以歧視。(2.3.1)
 對於有違良知的行政政策和措施,應首先循專業內的途徑提出異議。(2.3.6)   對於有違公平公正的行政政策和措施,應首先循專業內的途徑提出異議。
(2.3.2)
 作為行政人員,應尊重同事的專業地位,給同事以充份的機會對校政提出意見。(2.3.7)  作為行政人員,應尊重同事的專業地位,給同事充份的機會對校政提出意見。(2.3.7)
 在作出決策時,應使有關同事有充份參與討論的機會。(2.3.8)   在作出決策時,應讓有關同事有充份參與討論的機會。(2.3.2)
應致力建立同事間的融洽關係,減少誤會;指導工作時,應客觀而具建設性。(2.3.9) 應致力建立同事間的融洽關係,以減少誤會;指導工作時,應客觀而具建設性。(2.3.16)
 對某一同事作出報告時,應容許該同事知道報告內容。(2.3.10)   對某一同事作出報告時,應容許該同事知悉及回應報告內容。(2.3.17)
 對其他同事作推薦或證明時,應以公正、真實為原則。(2.3.11)  對其他同事作推薦或證明時,應以公平、公正和真實為原則。(2.3.4)
應以公正原則處理對同事的投訴。匿名投訴應不受處理。(2.3.15) 應以公平公正原則處理對同事的投訴,匿名投訴應不受處理。(2.3.5)
除非事前知會對方,不應對同事的專業活動作批評。(2.3.16) 對同事的專業活動有不同意見時,應與其交流,以促進專業互信。(2.3.12)
新增:不應利用與同事的專業關係以謀私利。(2.3.8)

 

對家長/監護人的義務

現行版本  建議修訂
應協助家長維護其子女在人身上,學業上的權利。(2.5.7) 應協助家長維護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學業上的權利。(2.5.7)

操守議會亦建議將「2.6對公眾的義務」的兩個原則增加至三個,新原則為「公眾參與,促進學生發展」。此外,現行守則內第三章有關「權利」的部分並不會有修訂。同工應同時參閱教師權利來考慮諮詢文件,以檢視修訂建議有否損害教師權利。

《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諮詢稿:http://goo.gl/gfPn9W
如同工對上述內容有疑問,請致電2780 7337與教協權益及投訴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