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立場書

譴責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政治干預教育

新聞稿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2015年5月10日,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公開表示,「我出席會議的時候,不論他是議員也好,其他校長或其他團體代表都好,我都會提出這件事(政改),要求他們支持。」即使翌日吳克儉透過新聞秘書解釋為呼籲支持政改,亦擺脫不了局長說漏了心底話。教協會對於吳克儉公然「要求」校長支持政改,表示強烈譴責。

教育在於啟智明理,為了學生成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敎育過程必須持平中肯,重視均衡鋪陳事實,避免偏頗,期望學生能獨立地學會如何判別是非曲直,這樣的新一代才可推動社會進步。

掌管教育政策大員,更應垂範港人,身體力行切實地教育好下一代。面對政改爭議更應以教育為先,就算有丁點給人偏頗的感覺也應避免。可惜吳克儉除了以「個人身份」簽名支持政改方案外,竟更以官員身份要求校長「袋住先」。如此教育局局長,不避給人偏頗之嫌,更濫用其公職身份唆使校長採納某政治立場,除了使所有教育人員失望外,更有負於公眾對教育專業的期望!

教協會認為,教育局局長作為問責官員,應該謹言慎行,不能因為盲推政改而濫用權力,令教師、校長、學校及辦學團體等感到壓力。教協會重申,吳克儉作為教育局局長,能影響資源調撥和政策,其公開呼籲會對校長及學校管理層構成壓力。教協會呼籲同工,對於教育局任何以政治意圖干預教育界的政策及行徑,保持高度警惕,以捍衛教育專業。

 

~ 完 ~

教協會譴責香港廣西社團總會利用學生發佈撐政改短片

新聞稿
2015年5月12日

網上近日流傳香港廣西社團總會發布的短片,片中為中學生報名參加暑期美國
遊學團面試時拍攝的撐政改發言內容。及後有相關學生及所屬的學校相繼 發表聲
明,表示該團體在拍攝時指片段只作內部面試用途,不會公開。更有學生表示,發
言是受該團體誤導引致。 …… 閱讀全文

教協會組織教師團隊 即日分析 2015 文憑試試卷

第四屆香港中學文憑試正式展開,教協會組織不同學科的教師,在應考科目當天,接受傳媒查詢及訪問,提供專業意見,評論及分析科本試卷。

 

反對政治干預 捍衛專業自主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近日從報章得悉,小學社工許麗明因曾參與佔領運動,在壓力下決定辭職,離開學校的專業崗位。教協會對於事件可能涉及中聯辦的干預,表示高度關注。

根據報章報導,沙頭角中心小學校校監及校董會主席被指因中聯辦的影響下,要求許自動辭職。假如事件屬實,足以構成政治干預學校。教協會強調,學校不應因教職員的政治取態和公餘參與政治活動而解聘,該校校長亦透過報章確認,「佔領期間沒有同事公開談論佔中事件,亦沒人宣傳其個人政治立場,大家都緊守崗位。」

另外,報章引述該校同事曾聯署要求許辭職,而校長亦因許的健康情况要求許辭職,有關處理方式可能涉及殘疾騷擾。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2011):

第7.37段:「若某職員放病假一段時間,其他員工因需要分擔他的工作而抱怨,是常見的現象…」

第7.39段:「因為某同事曾放病假而以差劣的態度對待他,可能構成殘疾騷擾,僱主必須在發現這些負面情緒後盡快處理…在《殘疾歧視條例》下,不但僱主需要為殘疾騷擾負上法律責任,個別的員工亦需為自己作出的違法作為負上個人責任。」

第7.41段:「僱員需要明白僱主有權利和責任就機構的運作,管理僱員的缺勤情況,當中包括僱員因為殘疾而缺勤…」

教協會重申,學校管理層如遇到教職員因健康情況而出現考勤問題,應先關心教職員的身心及精神健康,並讓教職員在可行的情況下進行康復治療,而非要求教職員辭職,徒添教職員不必要的工作壓力。

最後,教協會要求教育局主動了解事件,確保學校運作不受任何政治干預。

~ 完 ~

「袋住先」隨時「袋一世」
假普選、真篩選 勢將篩走勞工及民生訴求
勞工團體就政改方案的聯合聲明

2015年4月23日

特區政府於昨天公布了政改方案。一如所料,這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框架所制訂的方案,賦與提委會篩選候選人的權力。我們一眾勞工團體,對方案感到極度不滿,特此向特區政府發出最強烈的抗議。

行政長官真正普選無望

在政府方案中,要求候選人必須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的信任票,並且只有不多於三人能成為最終的候選人。這個賦與提委會無上權力,讓提委篩選候選人的方案,無疑會令由商界主導的提委會,同時將所有改善勞工處境的訴求篩走。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當選後的表現,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儘管在競選時信誓旦旦,梁振英在當選後卻多番違反承諾,一直拖延對房屋、勞工、教育等等民生問題的改革,更向商界投懷送抱,意圖擴大及放寬輸入外勞,令打工仔女的飯碗及待遇遭到威脅。

這令香港市民清晰地明白到,無論行政長官候選人於競選時提出的承諾有多動聽及吸引,只要能否出選的生殺大權操控在由小圈子委員會手上,他當選後都注定要酬謝這些特權階級,而整體香港社會則要因此而付出代價,令政治、經濟、社會民生等種種社會改革受到拖延及阻礙。

原地踏步好過行差踏錯

我們認為,普羅民眾必須認清由「假普選」選出特首的禍害。由689人選出的梁振英尚且不敢強推國民教育,但由68萬9千人投票支持的新一任特首,就很可能恃著「民意授權」,霸王硬上弓,再次力推23條立法、國民教育、大規模輸入外勞……

政府及建制派政團賣膏藥般地推銷「袋住先」,然後逐步改善。但其實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過半數提委提名是《基本法》的憲政規定,林鄭月娥也多番強調這是一個「相當合理」的做法。凡此種種,均證明「袋住先」然後逐步改善的說法,若非一廂情願,便是巧言令色!實情是,「袋住先」結果會變為「袋一世」!

我們堅拒接受一個令政制走上歪路,由中共及特權階級任意篩選的制度。為了實現真正的民主普選,為了勞工階層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我們要求所有立法會議員,否決此政改方案;並要求人大常委撤回「8.31決定」,以及特區政府重啟政改五步曲,令真正的雙普選盡快得以落實。

 總括而言,我們要求:

  1. 所有立法會議員否決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
  2. 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8.31決定」;
  3. 特區政府重啟政改五步曲,落實真正的雙普選。

聯署團體:
香港職工會聯盟
工黨
街坊工友服務處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勞資關係協進會
工友權益聯社

修訂大學條例 保障院校自主

新聞稿 2015年4月19日

背景

香港現時共有10所法定專上院校,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嶺南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教育學院及香港演藝學院(下稱「各院校」),它們都各自受獨立的法例(下統稱為「大學條例」)規管。可是,大學條例賦予行政長官作為校監或監督龐大的權力,對學術自由保障不足,政治干預學術的風險極大。

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定義

學術自由、院校自主,乃《基本法》第137條明確保障的香港核心價值。

第一屆全球大學校長學術討論會 (The First Global Colloquium of University Presidents)2005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舉行,會上通過以下有關學術自由的定義:「學術自由最簡單的定義,是在探求真理和對事物的理解時可自由地研究、教學、發言和發表作品,只要符合學術研究的規範和標準,便不會受到干預或懲罰。」 [1]

另外,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在1999年也曾指出:「為了享受學術自由,必須實現高等教育機構的自主。自主就是高等教育機構對涉及其學術工作、標準、管理和相關活動的有效決策進行必要的自治的程度。但是,自治必須與公共責任制度掛鈎,由國家提供資金的活動更是這樣。鑒於對高等教育投下的大量公共資金,必須在機構自主和管理責任之間找到一個適當的平衡點。當前固然沒有一個單一的模式可供遵循,但是機構安排應該做到公平、公正和平等,並且盡量做到透明和民主參與。」 [2]

而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UGC) 的《程序便覽》第 1.5 段亦指出:「各高等院校均根據本身的法定條例成立,各自設有校董會,無論在課程與學術水平的控制、教職員與學生的甄選、研究的提出與進行,以至資源的內部調配等方面,都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不過,各院校的經費基本上是由公帑支付,而且高等教育對社會、文化、經濟均十分重要,政府和公眾關注各院校的運作,誠屬合情合理,目的是確保各院校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提供最高水準的教育。」 [3]

因此,要有效確保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必須要有機制令當權者與院校的行政保持距離,不能讓院校的運作受當權者的喜惡影響。院校的運作亦應該具有透明度,容許師生參與及監督校政。事實上很多於學術界享負盛名的大學,例如英國牛津大學、巴塞羅那自治大學、日本筑波大學等的校董會,皆是由校內師生主導,包括校長、副校長、學院院長、系主任、行政職員及學生代表等。由師生以校本的角度去領導學校,有效減少學校受政治影響的風險。

現況及問題

(一)行政長官作為校監的權力過大

按照大學條例,各院校的校監或監督由行政長官兼任,這個做法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現時行政長官在各院校擁有龐大的權力,雖然在各間院校的權力略有差異,但主要包括:

  • 委任部份校董會成員、主席、副主席和司庫
  • 以大學的名義頒授學位及其他學術名銜,包括榮譽學位及榮譽名銜

基於英國的傳統,雖然昔日的港督依法擁有相當權力,但歷任港督都非常克制,有權而不用,故港督作為各大學校監在很大程度上僅是一種儀式上的角色。而港督所委任的校董會成員大都是社會賢達,沒有濃厚的政治背景和色彩,因此能夠維持院校的相對獨立。然而,近日有報導指梁振英向理大校董會成員表示將會加強使用法律賦予的實質權力,這個取態,明顯地有違香港高等教育一向以來的傳統,也乖離了執政者不應干預院校自主的重要理念。

加以現時行政長官由「小圈子選舉」產生,缺乏人民的授權和認受性,在這個情況之下賦予行政長官過大權力,只會方便政府委任大量親信進入校董會,掌控大學人事任命,干預院校的施政,嚴重損害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而且,行政長官行使他的權力時,亦不受師生及公眾監察。身兼港大校董的教協會立法會代表葉建源及教協會秘書黃碧雲議員分別曾就梁振英涉嫌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名單一事去信港大名譽學位委員會,但港大校方代表副校監李國寶撰寫的覆函,竟以「保密」為由而拒絕回覆(見 附件一 ),可見行政長官運用權力的過程純屬是黑箱作業。這種情況,在在已經說明我們無法依賴行政長官的自我克制,必須重新審視和修改現行制度內的權力分配,才可以在制度層面上確保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二)行政行官委任過多校董會成員

按現行規定,行政長官有權根據大學條例委任各院校的校董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及司庫;而除了委任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時須要根據校董會的提名而委任外,特首可以隨意委任任何校外人士擔任其他各院校的校董會主席,由梁振英一人「說了算」,變相讓政府掌握每所大學的最高決策機關,干預大學的政策。 [4]

現時各間院校沒有劃一的校董會架構,特首可委任的人數和佔校董會的比例皆有顯著差異。其中以中大的委任人數最少,只可委任6名,佔校董會僅11.5%;演藝學院則最多,可委任達到15名,佔校董會達83.3%,足以左右校政。

表一

特首可直接委任的大學校董人數及所佔之百份比
院校 人數 百分比
香港演藝學院 15 83.3%
香港教育學院 15 57.7%
香港公開大學 18 56.3%
嶺南大學 18 54.5%
香港浸會大學 15 44.1%
香港理工大學 9 36.0%
香港科技大學 9 33.3%
香港大學 7 33.3%
香港城市大學 7 30.4%
香港中文大學 6 11.5%

資料來源:各院校的網站及大學條例

教資會於2002年3月發表的《宋達能報告》(Higher Education in Hong Kong –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Mar 2002)),要求引入更多校外人士擔任校董的原意是「希望有更多校外成員以非學術界人士的身份參與校董會,獨立地向大學提供意見,他們所效忠的對象,並非政府或院校本身」。 [5]

然而,現時大多數「校外人士」均由特首任命,只有個別的院校可由校董會委任少數校董。現任特首梁振英近期委任的校董會成員,更普遍被公眾質疑為帶有政治企圖,濫用權力以謀達到一己之私。他上任以來新委任了70名校董,當中有近三成是現任或前任的人大或政協委員,也不禁令人質疑這些校董是否真的「獨立地向大學提供意見」!因此,我們更有必要在制度的層面上制約特首的委任權力,確保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建議

就此,教協會認為應檢討現行的大學條例,並修訂有關行政長官的權力及校董會架構的條文,加強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保障。教協會將就此諮詢各院校師生的意見,研究修訂相關的10條法例(見附件三),及將由葉建源議員以私人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檢討的方向包括:

  • 行政長官應否兼任各院校的校監或監督
  • 削減或取消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校董會席位
  • 引入更多的師生代表,包括學院院長、職員校董、學生校董等
  • 增加校監行使權力時的透明度

【附件】

[1]  ACADEMIC FREEDOM STATEMENT OF THE FIRST GLOBAL COLLOQUIUM OF UNIVERSITY PRESIDENTS (2005)
[2]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二十一屆會議(1999年) 第13號一般性意見:受教育的權利(《公約》第13條)。
[3]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程序便覽
[4] 因香港大學的實質最高權力機構為校務委員會,本文亦以港大的校務委員會為比較對象。
[5] 《宋達能報告》 (Higher Education in Hong Kong –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Mar 2002))

 

教協會就新學制檢討有關修訂校本評核的回應

新聞稿 2015年4月17日

教育局今天公布「新學制中期檢討及前膽」有關校本評核及公開考試的修訂,由2015年9月開始,七個選修科目不實施校本評核,包括中國歷史、歷史、經濟、倫理與宗教、地理、音樂和旅遊與款待,另外三個科目將進一步精簡校本評核,包括中國文學、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和資訊及通訊科技,並因應校本評核的修訂調整有關科目的公開考試安排。其餘九科現時已實施校本評核的科目將按現行安排繼續實施。 …… 閱讀全文

「中國歷史科問卷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5年4月15日

1.    背景

近月以來,中學中國歷史科的問題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不少社會人士,包括一些政治人物,對中國歷史課程的角色與功能提出了許多意見。適逢教育當局正展開初中中史課程的檢討修訂,公眾關注有關檢討會否受到不必要干擾。當前這些爭議,多來自教育界以外,前線中史教師的聲音,卻未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有見及此,教協會在本年二月至三月期間,以傳真及電郵邀請中學中史科主任及老師填寫問卷,表達對中學(特別是初中階段)中史科課程的意見。

調查收回271位中史老師的回應,其中約四成為中史科主任,其餘六成為科任老師。當中,約九成學校有開辦初中中史科,其餘一成左右以其他科目教授中史內容。此比例亦與當局提供的數據吻合。

2.    主要調查結果分析

2.1    過半支持修訂課程

現行的初中中史課程框架,自1997年以來都未作修訂。調查問及教師是否同意修訂課程,結果有過半(57.2%)中史老師同意需要修訂,28.8%表示不同意,14%表示無意見。

雖然多數教師同意課程應作修訂,但對於課程修訂的方向,是否與當局所建議的相符?就此,我們請老師對當局及坊間提出的不同修訂方向表達意見,包括:是否同意進一步「詳近略遠」、增加香港史內容、增加文化史內容、加入世界史元素等。

2.2    近三分二教師不支持進一步「詳近略遠」;過半贊成增加「香港史」及「文化史」內容

當局提出的最主要的修訂方向是「詳近略遠」,提高近代史及現代史的內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初中歷史課程,一般以兩年時間教授數千年的古代史,一年時間教授百餘年的近現代史,因此本質上已屬「詳近略遠」。近期爭議中所指的「詳近略遠」,其實是在現有基礎上再進一步壓縮古代史,將增加近現代史的比例提高至一半。

是次調查發現,有64.5%中史老師並不同意進一步「詳近略遠」的主張,28.3%表示同意,7.2%表示沒意見。這個結果反映,當局提出的課程修訂方向,似乎未得到主流教師的認同。

對於增加「香港史」和「文化史」的內容, 均有過半老師表示贊成,然而同時亦有超過三分一老師反對。至於增加「世界史」元素,則有七成老師表示不同意。

2.3    近七成教師反對今年推行「短期方案」

修訂初中中史課程的委員會提出,最快可於本年九月正式推行「短期方案」,在不修改課程和教科書的情況下,實施進一步「詳近略遠」,將目前的三分之二古代史及三分之一現代史的教授比例,調整至約各佔一半。對於今年九月推行「短期方案」,有67.5%教師表示反對,29.3%表示支持,13.2%表示無意見。

事實上,在課程檢討尚未完成,未經廣泛諮詢便倉卒推出「短期方案」,做法比較罕見,不符合一貫課程修訂的程序。

2.4    憂慮政治干預

近來中史課程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一些社會人士和團體希望透過中史科推行政治教育,對於這些主張,中史老師是否認同?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中史老師又是否感到憂慮,擔心學科發展受到政治干預?

調查結果顯示,老師的意見相當清晰。75%教師不認同透過中史科推行政治教育。同時,有超過六成(62.3%)教師擔心中史科的發展受到政治干預。

2.5    初中中史教學的困難及發展方向

至於初中中史教學的困難,有75%老師都指出是「課程太多,課時不足」,其次為「中史科不受重視」(62%)、「老師多是兼教,本科知識不足」(51%)及「學生缺乏與趣」(45%)。

調查發現,中史老師大都同意應增加初中中史的課時(78.8%同意)。目前學校大都面對中史課時不足的問題,有四成回覆的老師,其任教學校初中平均每周中史課時不足兩節(以每節35分鐘計算)。

中史老師亦普遍認為初中中史科應推行「專科專教」(75.9%同意)。根據是次調查,初中兼教中史的老師中,有近八成並非主修歷史或相關科目,無疑是不理想的。

雖然約有九成回覆者正以獨立中史科模式在初中施教,至於未來應循甚麼方向發展,則有六成多(67.2%)老師傾向採用獨立必修科模式,約三成(31%)老師傾向維持現狀(即中史課程必修,但學校可以採用不同模式教授)。在教協會舉辦的中史科研討會中,亦有意見認為,獨立中史科是主流模式,但有些學校同工經過多年的校本實踐,以不同的課程模式教授中史,亦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因此希望在中史教學上能夠容許有專業自主的空間。

關於學校管理層是否積極支持中史,大部分(72.2%)老師回答「一般」,18%表示「積極支持」,亦有9.8%表示「不太支持」。

3.    教協會建議:回歸專業討論,改善教學條件

3.1    回歸專業討論,拒絕政治干預

香港中史科有其獨特的角色,它一直肩負讓學生認識中國文化與歷史的使命,但同時著重求真求實,相對而言不受政治意識型態左右,這是香港歷史教育可貴之處。老師希望中史科能夠得到重視,但絕不希望中史科被利用作政治工具。因此,我們認為現時應回到專業層面討論,期望課程發展議會能夠恪守專業原則,不受教育以外的因素所干擾。

3.2    擱置短期方案,全面諮詢檢討課程

我們認同初中課程有需要檢討,以適應時代的需要,但檢討過程必須嚴謹、專業,充份諮詢教師意見。對許多學生而言,初中中史課堂是他們接觸古代史的唯一機會,任何課程上的修訂,都對學生認知中國歷史有深遠影響。我們看不到有迫切理由,當局要在檢討尚未完成時,即在今年九月推行「短期方案」。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擱置有關建議,並遵循一貫程序,開展課程檢討。

3.3    改善教學條件,提高教學效能

我們認為,當局應致力改善中史科的教學條件,改善中史科師資,長遠而言中學各科應實施「專科專教」,中史科亦不例外。我們相信,由具備豐富學科知識與熱誠的老師任教中史,將有助提昇學生學習中史的興趣。針對目前課時不足的問題,當局應透過精簡課程及調整課時兩方面互相配合,作恰當安排。同時,須改善整體教學環境、改善班級與教師比例,釋放空間讓老師發揮最大的教學效能。

>> 附件:詳情數據

(完)

教協會【新高中中文科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5年4月2日


香港中學文憑試的中國語文科(中文科),被學生及傳媒稱為「死亡之卷」,不少學生擔心成績未能達標,失去升讀大學資格,對中文科產生恐懼。過去三屆文憑試數據顯示,中文科考獲3級(大學收生最低要求)或以上的比率僅約50%,與作為第二語言的英文科相若。換言之,半數以中文(粵語)為母語的本地考生未能符合文憑試中文科的考評要求,被評為表現遜色。我們擔心若情況持續,會打擊學生學習中文的興趣和信心,甚至出現害怕學習中文的情況。就此,教協會希望了解中文科老師對新高中中文科課程及考評的意見,於2014年10月22日至12月20日期間舉行問卷調查,共回收969份問卷。 …… 閱讀全文